網上狂言炸特首家 網民認違公德
狂言炸特首家 網民認違公德 發帖談強姦非禮 收錢殺人
(明報)2010年3月11日 星期四 05:10
【明報專訊】患有抑鬱的無業青年聲稱為宣泄不快情緒,在網上討論區狂言「想整個炸彈炸曾蔭權 間屋」,並提及強姦、殺人等話題,引起網民熱烈討論,警方調查後揪出涉案青年。他昨日承認4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裁判官斥責有關信息令人非常厭惡,不應在任何場合提及,把他還押至本月24日判刑。
報稱無業、戴著粗框眼鏡的被告陳永良(24歲),被控於去年12月7日作性質猥褻、淫褻或令人憎惡的有違公德行為,即在高登論壇上張貼或發表信息「喺香港邊個地方強姦學生妹無咁易比(畀)人捉?」、「我爛命一條,一萬蚊幫你殺一個人」、「我想整個炸彈炸曾蔭權間屋,要咩材料?」及「我係粗框眼鏡色魔,非禮女個感覺真爽」。根據法例,被告的案件在裁判法院處理,最高可判監兩年及罰款10萬元。
無業患抑鬱 「諗住玩下發泄」
辯方律師求情指出,初次犯案的被告坦白認罪,被告失業前在一間連鎖咖啡店工作至2008年11月,後因抑鬱而辭職,被告有自殺傾向,現於青山醫院 覆診。
辯方指出,案發當日,被告在圖書館排隊登記想借用電腦,遭職員大聲指「唔使行咁埋呀大佬」,他因此不開心,故使用電腦時登入高登討論區發出涉案的4則留言,被告只「諗住玩下,發泄情緒」,當時有網民留言問被告是否不開心,被告實不知其嚴重性及造成的影響,他現已知錯。
官﹕話題令人非常厭惡
主任裁判官郭偉健表示,見不到被告與圖書館職員爭議,與被告提出涉案的信息有何關係,形容被告所提出的每一個題目都令人非常厭惡,涉及強姦、殺人、嚴重刑事毁壞的話題,都不應在任何場合提及。郭官押後刑判,索取被告的感化、社會服務令 、心理及精神報告等。
案情指出,去年12月7日下午5時06分至5時59分,被告以網名「活著(著)多好」在「香港高登討論區」貼出涉案的4個題目,有關題目引起網民熱烈的討論,題目內容性質令人厭惡及不道德。警方調查後找出被告及拘捕他。警誡下,被告承認曾張貼上述留言。
高登現非禮留言 網友稱不安已報警
記者昨在香港高登討論只找到其中一條有關非禮的留言,共有70個回應。有網民留言表示已報警,亦有人稱感到不安。
【案件編號﹕TMCC78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