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 167# 的帖子
就好似之前講有位師兄被查個陣一樣, 執法者拉人既尺度必須要低過檢控同司法既標準, 如果唔係制度無從運作.
當然, 執法者有偏見呢個並非新鮮事. 西方文明大國一早就有犯罪學研究講執法者對性別、種族、年齡產生先入為主, 被查人是否正在或打算犯法既意念. 放係香港, 似乎未有相類似研究. 誠然, 呢兩年拉太多後生仔, 的確會造成一個執法者是否對年齡與犯罪間有偏誤既疑問 -- 即: 係因為見到有其他年輕人犯案, 所以執法者會認為我面前個年輕人都會犯案?
但, 將心比心, 執法者(至少去到目前)都會睇場合, 而執法者所見之「全部」亦非傳媒所見之「全部」. 就你講呢件新聞, 就咁睇頭條日報講同一件事, 佢都係話"有人於網上號召他人於今日在全港各區進行未經批准的集結". 在一個PC 仔行必而言, 首先"網上"已經係一個比較年輕既行為方式, 而有人叫去各區做非法行為, 又唔會知佢地會唔會加料. 就佢地黎講, 只見到有支Glock 氣槍加一壺bb 彈. 又無gear 又無盛, 又咁岩又係符合「可疑人」(當然個尺度幾大值得商榷) 條件, 唔拉佢地拉邊個? 就算第日唔告, 起碼的左返去, 佢地今日唔使驚呢兩個細路會係集會中拎支野出黎用. 掉返轉黎講, 如果咁都唔拉, 打算犯案者要去到幾接近佢犯案個刻先拉得? 個PC 要跟住個個人去到佢犯案之前一刻?
而傳媒有報, 亦會對讀者, 即係不知就裡既我地, 造成認知偏誤 -- 傳媒報係因為有兩個細路俾人拉左. 但係到底有幾多其他細路係俾人搜身, 搜到氣槍而沒有被的返差館, 如果唔係好似另一個PO 另一位師兄自己講返出黎, 根本無從得知執法者有幾多情況下係唔拉, 放左就算. 反之, 我地絕大部份人除非日日捕係法庭日誌睇下第一庭有乜搞, 亦無從得知有幾多人係只單係街上管有氣槍或其他"可疑"物品就俾人拉左甚至告. 明顯地, 我地既感知未必係事實既全部, 而傳媒只會報D 有汁既野, 甚至有D 傳媒係有既定立場, 選擇對某些事件的某方面大報特報, 而睇唔到件事既另一面, 所以我地要留心唔好俾呢種事實認知偏誤帶到以為呢個就一定係事實之全部.
但就算你幾唔同意執法者既行為模式好, 呢個唔係立法可以解決到. 甚至唔係話呀PK 鄧(就算佢會做)講兩講就會改變. 呢個似乎係執法者行為模式裡面必定會有既一部份. 只可以係係情報方面要做足, 可以收窄範圍 -- 例如今次, 「全港各區」可唔可以窄D? 非法集結有無特定模式? 衣著? -- 同埋其實依家佢地基本上放棄左以前英國佬個套「社區治安」(community policing), 打(返)好D 警民關係, 咁樣先可以服到人
[ 本帖最後由 derp 於 1-3-2021 14:15 編輯 ]
"At the common law no man can be prohibited from working at any lawful trade, for the law abhors idleness."
Sir Edward Co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