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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 煨番薯母女遭檢控 200人圍觀求情

人情與法理的問題
酌情權赦唔赦免系執法者手上
既然佢要抓也就沒有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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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過好多遊行和示威!
我個人立場都覺得他們訴求是合理的!
但唔通我又會放他們入去政府總部搞事咩!

但作為一個執法者,無論誰對誰錯!我都應該是立場中立的!
我不是判官,我只是能執行法律給于我們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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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如果清楚法律既原意,點解司法同執法分開
就應該明白,執法者係應該保持中立
決定你有無錯係司法機關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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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老虎仔? 於 28-1-2009 22:39 發表

其實手法有咩問題?
只係公事公辦, 你本身唔做錯, 人地點捉你?
如果二百人圍就等於要放人走, 咁執法者權力威信就真係完蛋喇...
第二日報紙係唔會寫「食環有人情味放人, 二百人齊讚好!」, 而係「食環欠公信力, 二 ...
手法同放人你囉黎比較??

我係話佢執法時既手法有問題wo....

我幾x時講過佢拉人有錯??

由頭到尾我都冇講過一句犯錯唔應該拉囉....

我講既一直都係手法問題....

拉個阿伯洗唔洗係後面壓到半跪?? 拉個大肚婆洗唔洗飛身鍾埋去??

(以上大肚婆只係例子)

你自己諗諗佢....唔好乜都唔知就開波插....

[ 本帖最後由 101653 於 29-1-2009 17:3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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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冇代個伯伯去申訴專員度投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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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so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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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老虎仔? 於 28-1-2009 22:20 發表


抄都抄唔曬... 而且抄左又唔係立即走

記得有套戲台詞講過,
香港警察點解唔將所有黑社會份子拉曬?
因為黑社會重多過警察...
咁又點同呢! 
那會有人夠膽投訴黑社會呢! 
你唔抄牌就要接受比人投訴選擇性執法囉!
君 不 須 防 人 不 肖 , 眼 前 鬼 卒 皆 為 妖 ;
秦 王 徒 把 長 城 築 , 禍 去 禍 來 因 自 招.
何為邪鬼何為神, 神鬼如何兩不分!
但管信邪修正外, 何愁天地不知聞!
駟馬高車出遠途,今朝赤腳返回廬,
莫非不第人還井,亦似經營乏本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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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老虎仔? 於 28-1-2009 22:20 發表


抄都抄唔曬... 而且抄左又唔係立即走

記得有套戲台詞講過,
香港警察點解唔將所有黑社會份子拉曬?
因為黑社會重多過警察...
個世界係需要平衡
[img=156,234][/img] [img=156,234][/img][img=176,234][/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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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Xanga HK 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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煨番薯母女遭檢控 200人圍觀求情

對於小販管理隊的做法, 本人並不贊同, 以下就此作出析論。

首先, 法律不外乎人情, 販管隊的做法沒有基於現實情況作出考慮, 不是最合情合理。

請注意, 陳婦僅每年年卅晚至初三才叫賣, 而並非全職小販, 為的只是趁年頭幾天賺多些少錢, 幫補家計, 好讓家人在歡樂中好過年,更何況, 鄰近商鋪都聲稱陳婦叫賣對他們生意並沒有構成威脅,在西環一後巷叫賣亦根本影響不到人流在道路的使用情況, 何以算得上是阻街? 所以若果把約束全職小販的手法硬套於陳婦事件上, 實在難以服眾。

本人反對販管隊的做法不等於認同陳婦的經營是合當, 只是認為販管隊事實上可以有更具彈性的處理手法, 如以低罰款及口頭警告代替充公相關財產。

其次, 販管隊這事件中執法不利己, 不利人。對, 人贓並獲, 但販管隊是勞師動眾去拘捕一個婦人, 並擾攘個半小時, 但意義在哪?
如果意義不是為了申張正義的話, 販管隊名乎其實浪費人力及政府資源。

是次行動不乎合經濟效益, 得不償失, 而且惹起公憤, 部門聲譽難免受損。如果意義是為了申張正義秉公辦理的話, 阻街問題於附近北街多間花檔及菜檔更嚴重, 但他們為什麼視而不見?

其實要正視阻街問題, 打擊這些非法聚集叫賣的檔鋪比捉拿一個小販來得更有阻嚇力及公信力,至少這個半小時用得更實際更有效率。所以本人認為販管隊的做法並非有價值。

再者, 公平原則下, 陳婦不應是最先受罰。現時情況不單止在港島西一帶有的熟食小販無牌經營,電訊及收費電視公司流動宣傳攤位比比皆是,易拉架大量佔用行人道路及天橋, 不單止阻街, 什至為了招客對路人作出滋擾。還有上述提過辦年貨的臨時商鋪。難道性質上他們不比陳婦更應比檢控?但陳婦在一後巷被繩之於法的同時, 他們仍在大街上逍遙法外。

販管隊選擇性執法, 未有衡量輕重, 對陳婦極不公平。

販管隊是政府部門之一, 但行事失當, 未有盡責。基於以上觀點, 本人不贊同販管隊的處理手法,並認為販管隊未能以合理合情方法解決問題, 實有待改善。




基本上個point
1)犯法姐,你班人都無同情心
2)人地都錯啦,做咩只係捉我(但唔記得左自己都犯左法?)

選擇性執法,又係一個比人濫用的字了

[ 本帖最後由 里安 於 30-1-2009 00:4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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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兄!

請你講明是轉述,差d誤會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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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eals 於 30-1-2009 00:36 發表
師兄!

請你講明是轉述,差d誤會咗你!
哈哈

加返

我係果度又發現到香港人下下都講人情,但有事起上黎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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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里安 於 30-1-2009 00:48 發表

哈哈

加返

我係果度又發現到香港人下下都講人情,但有事起上黎又......
我又唔覺得喎,我覺得他們人雲亦雲,人話乜又話乜多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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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101653 於 29-1-2009 17:31 發表

手法同放人你囉黎比較??

我係話佢執法時既手法有問題wo....

我幾x時講過佢拉人有錯??

由頭到尾我都冇講過一句犯錯唔應該拉囉....

我講既一直都係手法問題....

拉個阿伯洗唔洗係後面壓到半跪?? 拉個 ...
姑且唔好討論個呀伯係唔係俾人飛身加星龍拳加無影腳,
我唔在現場, 你亦唔係近距見到, 我亦唔肯定你有無誇大事實,
而且我相信當中有細節係你同我都唔清楚,
個呀伯同食環之間對話係點?
個呀伯會唔會已經唔係一次?
會唔會係個呀伯俾食環嚇親企唔穩?
而且我相信, 如果我係一個食環處人員, 係唔會當街當巷"打"個呀伯
所以我唔會拉埋兩件事討論先。

回應返個topic新聞報導,
正如你所講, 你就算係一個警察, 見到個大肚婆都會拉,
咁煨番薯母女被食環處拉又有咩問題? 報導中有無講食環處飛身飛拳飛腳去拉兩母女?如果無, 咁又有咩問題?

[ 本帖最後由 ?老虎仔? 於 30-1-2009 11:1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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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eals 於 30-1-2009 09:46 發表


我又唔覺得喎,我覺得他們人雲亦雲,人話乜又話乜多D!
應該話連D基本運作都未識就同人講法律

而家執法者拉親D弱小婦孺都會話你交差、選擇性執法架啦......
引用:
為左交差
專欺負弱小婦孺
1/30/2009 9:10 AM Mr_Wr0nG (message) reply
引用:
唉!!
好心d小販管理隊有返少少人性啦
人地咁陰功都捉
香港垃圾 -___-
1/30/2009 10:39 AM louislcy1992 (message) 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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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里安 於 30-1-2009 12:59 發表

應該話連D基本運作都未識就同人講法律

而家執法者拉親D弱小婦孺都會話你交差、選擇性執法架啦......




我建議d無牌小販開檔之前,
放個牌寫住「十日無開飯,老婆仔女兄弟姊妹等我養,所以被迫做一兩日小販,十分可憐,唔好拉我,拉第二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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