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 202# 的帖子
一個民主開明社會,唔一定要親自接信,但一定要比機會示威人示表達訴求!!
示威區遠得不合情不合理(經常係),根本唔可能直接或間接表達訴求(即直接遞交請願信給收信人 或 在政要視線範圍內大叫口號舉牌)
但在保安理由下的確合法,所以,雖遠,但無奈亦只能接受!!
示威區老遠,衝出封鎖範圍犯法,不能直接表/間接表達訴求,咁咪找個代表收請願信囉?!
好多收信代表,明確表示會把訴求遞到收信人手上,
但亦有好多收信代表,不能保證,支吾爾對..........甚至表明不會有代表收信(特別係中聯辦外的示威)
你說,怎樣說服市民相信警察係"政治中立",怎樣說服和平示威的自由被保障??
示威人士不能被保證訴求得到表達,好的,撕信抗議,激烈一點的,燒信抗議,之後用滅火筒噴人,仲要告人放火,這種安排合情合理咩??
落雨不怕~落雪也不怕~就算寒冷大風雪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