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英文掂或者識少少法律入黎幫幫手

回應樓主問題, 首先一個聲明, 呢個並非法律意見, 假如有任何人因為聽信小弟既山埃中伏, 或觸犯香港法例, 已事先聲明, 小弟亦從未表示與任何人有任何律師與客戶關係. 小弟只係以一個正常人方式去分析已有資料.

關於樓主想要支BROWN BESS MUSKET ("該支玩具"), 有關資料留意該網頁底部寫住: "The models on this website cannot chamber or fire ammunition. They are designed for display purposes only. The models are constructed from a material unsuitable for use in a firearm. Any attempt to use this model as a firearm will cause it to explode."

有關在香港擁有該支玩具
由於網頁所指該支玩具並"不能裝填或發射"任何彈藥, 邏輯上亦無可能發射任何子彈. 因此根據<<火器及彈藥條例>> (香港法例第238 章)對"火器"定義, 根本唔可能係"火器", 而只能夠係"仿製火器". 因此238 章第三部大部分有關非法擁有槍械既罪行都不適用於該支玩具, 除咗第20(1) 條. 原文為:

(1) Subject to subsections (2) and (3), any person who is in possession of an imitation firearm commits an offence and is liable to imprisonment for 2 years.

第20(2) 同樓主情況無關. 有關既係20(3)(c):

"(3) A person does not commit an offence under subsection (1) if he satisfies the magistrate that-
...
(c) he was not in possession of the imitation firearm for a purpose dangerous to the public peace, or of committing an offence, or in circumstances likely to lead to-
(i) the commission of an offence; or
(ii) the possession of the imitation firearm for a purpose dangerous to the public peace,

by himself or any other person."

20(3) 既意思即係, 擁有仿製火器本身係一條罪, 但係如果擁有者能夠證明佢擁有支仿製火器並不是為咗危害公眾安寧 (例如引起公眾不安)、為咗去犯罪, 或者造成任何可以構成犯罪或會令到支仿製火器可以危害公眾安寧既情況, 咁單係擁有並不構成犯罪.

當然, 我唔係話喺乜野情況下擁有該支玩具都唔係犯法. 即係例如, 夜媽媽拎住呢支野入喺人哋屋企後花園行嚟行去, 第18、19條有可能會中. 例如參見HKSAR v Pang Ho Yin [2010] 5 HKC 131 (CACC 264/2009) 有關該案上訴人就擁有仿裝火器一項被定罪既背景事實 (該定罪與上訴無關).

而該支玩具係一支都好有歷史既槍. 任何正常人都會分到佢唔係一支比如話係AK47 類大殺傷力武器, 而明知呢支係古董. 因此如果樓主只係用既放喺屋企, 又或者只係拎去教歷史的話, 20(3)(c) 呢個條件應該唔太難滿足, 所以單係擁有, 就238 章而言, 唔係問題. 而實際上佢同槍街以前放喺度既AK, LEE ENFIELD, ETC. REPLICA 我睇唔到有乜分別.

另外值得一提既係, 該支玩具本身是否適合改裝變成火器同如果有人改裝咗佢之後佢會唔會係一支火器似乎無關係. 不論如何, 如果支槍改裝成火器 (不論會否爆炸), 238 章第21 條都適用, 而改裝者都係犯緊法.

有關該支玩具進口
其實喺238 章嚟睇, 該支玩具同一般BB 彈既 AIRSOFT 槍係無分別既. 所以我亦都睇唔到點解買返嚟會比起其他AIRSOFT 槍難. 亦由於該支玩具並不是"火器", 因此<<進出口條例>>(香港法例第60 章)中有關戰略物資既罪行及<<進出口(戰略物資)規例>> (60G)亦不適用(特別參見60G 附表一 ML1 第一個附註).

所以, 就進口而言, 應該係唔會有任何潛在罪行.

手續???
至於手續, 無試過喺外國買AIRSOFT 槍. 如果有手續, 會同該支玩具一樣.

[ 本帖最後由 derp 於 2-2-2017 22:42 編輯 ]

TOP

Law霸出現了
DIY : 紙上得來終覺淺, 絕知此事要躬身 !

《河湟有感》司空圖
一自蕭關起戰塵,河湟隔斷異鄉春。漢兒盡作胡兒語,卻向城頭罵漢人。

TOP

其實事情第一步是賣方願不願意寄送到香港做你生意.否則甚麼也是空談.......

TOP

回覆 33# 的帖子

俾樓主個網咁樣毒一毒小弟都對BROWN BESS MUSKET 有D 興趣. 只不過個網有關國際付運一部分個連結好似死咗. 可能E 下佢問啦.

TOP

引用:
原帖由 sovietarmy2012 於 2-2-2017 23:26 發表
Law霸出現了
小弟只係打雜小薯仔蛋散一件分享下意見, 又對有歷史價值既仿真槍有興趣, 咪交流下.

TOP

回覆 34# 的帖子

真是有興趣的話,唯一方法是自行和賣方,出入境海關溝通及做法律情序,因遠在英國加私人網站及模型槍,肯定無代購做

TOP

好簡單, 中古火藥槍在外國好多地方都係唔須要牌照! 就連大陸都有好多地方有同類槍械存在及無槍械牌照!

但香港對此類中古火藥槍械有規管!

本人覺得! 係真正 ' REPLICA ' 槍及有證據證明都可以在港收藏! 入唔入到口就真係唔很定!

我雖然讀過法律! 但唔咪律師! 所以對於法律問題及官非! 我一定找真正法侓意見。

[ 本帖最後由 rho837 於 3-2-2017 00:33 編輯 ]

TOP

引用:
原帖由 jn_jona 於 8-1-2017 02:35 發表

佢果枝pso1同真pso1 色水似d
睇圖真pso1都係灰灰地 texture都好似差不多
電位有d唔同 未當唔同國家生產

本身都想砌svd gbb 但缺錢最後賣槍了事
剛巧我有你圖中o個V牌碌3-9x24
佢層深灰Crinkle漆唔厚,不算耐磨。
PSO-1初面世時其實係令面黑漆的,到70年代初期至轉為gitzo腳架用o個種crinkle漆。
電位反而係跟足NPZ 的現代PO鏡, 用1.5v AA電。

上面做對比係BelOMO的PSOP鏡,要3V推.
有對比下支老翻o的十字螺絲就加倍礙眼

附件

122017232617.jpg (108.13 KB)

3-2-2017 00:46

122017232617.jpg

TOP

引用:
原帖由 rho837 於 3-2-2017 00:31 發表
好簡單, 中古火藥槍在外國好多地方都係唔須要牌照! 就連大陸都有好多地方有同類槍械存在及無槍械牌照!

但香港對此類中古火藥槍械有規管!

本人覺得! 係真正 ' REPLICA ' 槍及有證據證明都可以在港收藏! ...
好奇一問, 閣下聲稱"香港對此類中古火藥槍械有規管"(先不論樓主提供網中支槍是否"中古火藥槍械")既法律典故係源自於????

TOP

RE 樓主: 講開有關尋找法律意見, 其實樓主如果要搵律師問, 又唔想俾錢, 其實可以試下去搵民政署同裁判署當值律師服務合辦既免費法律咨詢服務. 就我所知閣下填張表, 寫低條問題, 過大約四、五個星期民政署會有人打俾你約你見律師. 而當值律師服務喺呢度 (唔同喺裁判署 )係完全免費 -- 而就我所知嗰個律師 / 大律師亦都只係義務性質幫助閣下, 但係由於佢係以律師 / 大律師身份向你提供意見, 所以佢既意見都係會受律師 / 客戶關係規管.

TOP

回覆 40# 的帖子

其實能否出當地境也是一個問題,以下是小弟1月中的真實經歷,相信師兄們一定有進1間在18/F及惠康對面有分店的GEAR SHOP,在店中有賣COLD STEEL金屬長刀劍,剛好美國AMAZON同款有特價平很多,我問了香港海關入境無問題,但問題在美國方面,過去我成功買過night sight也是寫只寄美國本土不出口,可是這次連做開網上刀劍代購的也說無可能出境,雖然這類刀劍也是中國或台灣代工但出貨點卻是美國本土網站,最後小弟只好放棄,買一些「玩具」有時重點不是本土法律,實際上當地能否出境也是重點,所以先找當地賣方問清楚先做其它事,畢竟出入境是兩地問題.
.

TOP

引用:
原帖由 derp 於 3-2-2017 00:52 發表


好奇一問, 閣下聲稱"香港對此類中古火藥槍械有規管"(先不論樓主提供網中支槍是否"中古火藥槍械")既法律典故係源自於????
唔清楚你講所謂法律典故係源自於...!

講真槍! 黑火藥槍械 (Black Powder Firearms), 香港牌照部唔會考慮市面上有沒有黑火藥及火㡌存在及有歴史價值古董槍械之類因素! 牌照部都會列入真槍規管內, 如要正常進入香港是必須申請'入口紙之類文件'及存放在槍房內!

以前有人從外國運一部古箽車來港展出, 架車本身出廠時包括兩支黑火藥長槍(外國以有古董槍械之類括免牌照証書), 但申報香港政府海關及警方後得知必須從正常途徑申請該槍械入境! 最後維有扣起兩支古董槍至把該車輛運來香港作展覽活動, 再別外從本地槍房租兩支拍戲槍代替。

如果係仿真槍械! 有機會入口俾海關扣押check!

就好似#2 呀公話:- #1提供網頁內有例如: 要成年人買家, 及只有口述資料冇人能親眼拿著實物看到清楚狀況, 到香港時如俾海關扣查時有必要給本地軍火專家驗證! 一半一半機會出事! 在本地網上扣買任何在外國Replica槍械駁唔過。

其實CGF係玩玩具槍地方! 任何有關真槍實彈及外國仿製/拍戲槍械等等事冝最好聯絡警察機關!

[ 本帖最後由 rho837 於 3-2-2017 09:43 編輯 ]

TOP

DELETE DELETE, 重複POST

[ 本帖最後由 derp 於 3-2-2017 09:42 編輯 ]

TOP

引用:
原帖由 rho837 於 3-2-2017 03:04 發表
嘻嘻, 師兄可能想多了. 我只係好簡單咁問, 閣下37 樓話"香港對此類中古火藥槍械有規管"既結論喺邊個法律典故(authority)嚟. 會唔會係cap 238?

TOP

引用:
原帖由 mouselkm 於 3-2-2017 01:39 發表
其實能否出當地境也是一個問題,以下是小弟1月中的真實經歷,相信師兄們一定有進1間在18/F及惠康對面有分店的GEAR SHOP,在店中有賣COLD STEEL金屬長刀劍,剛好美國AMAZON同款有特價平很多,我問了香港海關入境無問題,但問 ...
認同. 例如美國個ITAR 似乎比起香港管得更緊. 亦都有賣家好小心, 唔想有任何會踩界既位, 就連D 好明顯無野既物品都會唔賣外國. (即刻諗起TNVC) 當然, 始於一個肯買一個肯賣, 如果唔肯定一定要問個賣家先, 費事又要退錢, 甚至無錢退.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