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schuetze 於 25-4-2017 15:15 發表
故事係靶場係由水記租比RA,而地主卻是地政。亦無話一定要租比邊個。
即使現在續租给RA都過唔倒新例,以前是因為還沒有新例前RA己租作靶埸,現在靶場在配水庫上,要再過新例。
含鉛粉塵很易隨流水流入配水 ...
不是! 因HKRA重在上訴階段! 不要聽某些人胡説八道亂講! 冇任何人講過新例, 更加因靶場污染水庫一事簡直是無中生有! HKRA就是同水記一同合法租客!
如果水記是HKRA業主的話! RA為什麼要交租给地政, 應該交给水記!
當然! 如果其他人申請的話! 唔好講環保例! 區義會都未必過到!
[
本帖最後由 rho837 於 25-4-2017 17:06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