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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 佢可唔可以收我野

引用:
原帖由 gd1893 於 26-10-2008 01:42 發表
如果校長授權老師咁做的話, 根據教育條例, 老師有權咁做, 只要你係該校學生的話.
法例無寫明放左學, 或者離開左學校範圍就無權咁做, 亦都無要求校規寫左先得.
當然, 老師唔可以用其他違法既方式, 例如使用武力要你 ...
在校外聽歌唔見得同學校的教學及紀律有關

"以不誠實手段永久剝奪他人財產",包括濫用權力的方式
前面都有人講左係當拎唔返既情況報警,知唔知咩叫拎唔返?
拎得返就唔洗煩啦!

我對香港教育制度感到絕望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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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老實...我就覺得唔應該收,你話食煙飲酒就話唔得姐,聽歌又唔係D咩壞事,都叫良好嗜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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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拗可以有一萬個理由去拗, 夾硬搵野黎嘈係無意思既.
你甚至可以話放學著住校服去 行街,睇戲,食飯,拍拖,甚至爆房(假設你over 16啦) 都無問題.

係校外聽歌當然無問題啦, 唱歌都仲得添
問題係樓主著住校服嘛, 學生著住校服代表住該校, 學生既行為直接影響到學校既聲譽,
咁樣又點解會同紀律無關?

消防做完野影相都賣報紙啦, rite?

x x x

"前面都有人講左係當拎唔返既情況報警,知唔知咩叫拎唔返?"

我想請問下係邊到前面呢??
係2008-10-26 0244hrs呢一刻既版本,
我就未見到係reply 30前面有提到"拎唔返先報警"呢幾隻字或者相同既意思喇.
請指教.
引用:
原帖由 ZaMaR 於 26-10-2008 01:54 發表

在校外聽歌唔見得同學校的教學及紀律有關

"以不誠實手段永久剝奪他人財產",包括濫用權力的方式
前面都有人講左係當拎唔返既情況報警,知唔知咩叫拎唔返?
拎得返就唔洗煩啦!

我對香港教育制度感到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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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gd1893 於 26-10-2008 02:43 發表
要拗可以有一萬個理由去拗, 夾硬搵野黎嘈係無意思既.
你甚至可以話放學著住校服去 行街,睇戲,食飯,拍拖,甚至爆房(假設你over 16啦) 都無問題.

係校外聽歌當然無問題啦, 唱歌都仲得添
問題係樓主著住校服嘛, 學生 ...
聽ipod都叫影響學校聲譽....

唉....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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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校傾左先啦
如果佢係強詞奪理既
不妨寫封信去各大報章(不過之前你blackmail左佢先,都唔想玩到咁盡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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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gd1893 於 26-10-2008 02:43 發表
我想請問下係邊到前面呢??
係2008-10-26 0244hrs呢一刻既版本,
我就未見到係reply 30前面有提到"拎唔返先報警"呢幾隻字或者相同既意思喇.
請指教.
指教我就唔敢啦,我都只係有睇清楚個post先出聲姐
回覆#4
引用:
原帖由 hmstalent 於 25-10-2008 19:52 發表
佢唔比,不如報警啦
念返我細個都比老師收左唔少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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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101653 於 26-10-2008 02:56 發表
聽ipod都叫影響學校聲譽....

唉....98....
冇錯,以上面位人兄既意思,著住校服聽ipod係直接影響到學校既聲譽!
所以我對香港教育制度絕望啦!你睇下教到d人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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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明顯你係可能唔理佢講o既所有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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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d校規根本就非常過時
你睇下外國仲有無學校用呢d校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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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oniface 於 26-10-2008 04:29 發表
香港d校規根本就非常過時
你睇下外國仲有無學校用呢d校規呀
d 校規要改改佢啦
最小d裙一定唔可以太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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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位老師一定唔係教音樂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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睇來個位老師都是借故做你, 可能你平時有些表現令佢對你特別關.
不過啱與錯都好, 學生在學階段該以學習為首.因為老師一定不會侵吞你的私人財物.
所以這件事件你該學習:
1. 如何在平時表現出一個學生的應有態度.
2. 用理性的角度觀察人, 事物.
3. 放學後不該在學校附近流連.
4. 做人要表現低調.
5. 熟讀規則, 從中找出對自己有利的條件.
6. 面對上級刁難時保持冷靜, 對指控加以客觀分析, 鬆容回應.
7. 可以的話, 用書面回應校方的指控, 若對方有破綻的話, 更要去信教統局有關部門及要求議員協助.
   不作無謂的口頭對質.
不過閣下如此的反應, 不知能否冷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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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車厘子 於 26-10-2008 04:35 發表


d 校規要改改佢啦
最小d裙一定唔可以太長!!!!!
日本女學生....超短裙
5D mark II
Canon PowerShot S90
580EX II
Sigma 24-70mm F2.8 EX DG HSM
EF 50mm F/1.8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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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gd1893 於 26-10-2008 02:43 發表
要拗可以有一萬個理由去拗, 夾硬搵野黎嘈係無意思既.
你甚至可以話放學著住校服去 行街,睇戲,食飯,拍拖,甚至爆房(假設你over 16啦) 都無問題.

係校外聽歌當然無問題啦, 唱歌都仲得添
問題係樓主著住校服嘛, 學生 ...
你應該係老師黎啦係唔係

老實講
我唔知道聽歌點解會有損校譽
所以好想聽下阿sir你既解釋
聽歌=飛仔?
還是聽歌在邊個國家犯法?
抑或聽歌係分裂國家、洩漏國家機密、通番賣國同意圖發動政變既叛國行為?

反而
強行在校外「沒收」學生個人物品
附合「以不誠實手段永久剝奪他人財產」當中既「不誠實手段」
不誠實手段包括欺詐、濫權、恫嚇、未獲授權取用、不付款離去
而「永久剝奪」呢部份
即使事後犯人將贓物歸還事主
法律上仍然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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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收你部ipod果位老師好蠢,
有單N年前真人真事講你聽,
我有朋友做中學教師,
有次有個學生帶咗部當年值成八,九千蚊嘅[冇得撈啦-Star tac]返學曬,
比訓導主任收咗,要放學先比攞返,
當年手提電話屬高階玩意,
校規當然唔比帶返學,
問題係,當個位學生攞返部機後報稱壞咗,
第二日帶埋老豆去嘈訓導主任,要求賠償,
最後為息事寧人,校方係硬食賠償,
而該訓導主任亦於下年度自動消失.....

希望你部ipod冇壞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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