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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向右趴 於 5-10-2009 23:53 發表
我自己前面冇,見到4人車都係收慢一部部咁右邊過
果日壩上面人多車多,根本快極有限
噢~!咁我大慨估到發生咩事~!!
壩頂好風影,踩下單車,放下風箏,加上中秋夜,賞下月,真係幾開心,
壩頂係行車馬路為主,不過平時都有好多人O係壩頂馬路玩O架啦~
在法律上,如果撞到人,而單車本身又已經遵守左使用法例,有好大機會告個行人什麼不小心使用道路之類(之前報紙已有相關報導,所以廣福巴士站已經改左),
法>理>情....
法律上,證據證實唔到單車有犯法.(基本去睇)
理據上,單車有使用道路(行車馬路)之權利.
人情上.......相方(包括單車/市民/警察)都應該忍讓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