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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應付小變態?

引用:
原帖由 里安 於 24-10-2010 02:52 發表

由事主決定啦

同埋其實所謂"備案"其實無咩用
呢樣就當然啦
講到尾我地都係比下意見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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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eamoncheng 於 24-10-2010 02:53 發表

報左警比阿蛇警告完佢都仲係跟既
咪再報警落埋等阿蛇charge佢囉
如果佢真係變態既話
阿蛇警告佢呢個事件已經可以係佢行為升級既誘因
我唔覺得佢下一個行為仲會係跟蹤咁小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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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gd1893 於 24-10-2010 02:06 發表
即時報警啦!

下次再有同樣情況,條友又跟住的話,
叫你妹去人多地方,即時報警,期間係人多地方兜住先,
等警察到場,再即場指證果條友,
你妹最好講得出條友跟蹤左佢幾耐,
同埋果條友既行為令到你妹好驚以 ...
讚同,始終屋企人都冇可能全天候接送架麻
安全第一最緊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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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係我立場我會做左佢先....唔關盡唔盡事既
[永遠不忘 R.I.P 13-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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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unny2014 於 24-10-2010 02:56 發表

如果佢真係變態既話
阿蛇警告佢呢個事件已經可以係佢行為升級既誘因
我唔覺得佢下一個行為仲會係跟蹤咁小兒科
"如果"佢唔係真係變態又點?
有時d野唔可以只睇一面既
報左警既點都會有d阻嚇性
不過咁..都係果句做唔做佢都係由事主自己決定

[ 本帖最後由 seamoncheng 於 24-10-2010 03:0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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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eamoncheng 於 24-10-2010 03:00 發表

"如果"佢唔係真係變態又點?
有時d野唔可以只睇一面既
報左警既點都會有d阻嚇性
所以你就留個可能會傷害你個妹既人一條活路?
你假定佢唔係變態既話
萬一佢又真係
當你知道既時候已經太遲
不如又問下
點解要打疫苗?
阻嚇性只係用於正常人
當你響戰場度見到個有槍又唔係已知友軍既人
你已經可以假定佢係敵人

[ 本帖最後由 sunny2014 於 24-10-2010 03:0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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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unny2014 於 24-10-2010 03:04 發表

所以你就留個可能會傷害你個妹既人一條活路?
你假定佢唔係變態既話
萬一佢又真係
當你知道既時候已經太遲

不如又問下
點解要打疫苗?
你而家告佢可以點先??
判佢坐番十年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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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eamoncheng 於 24-10-2010 03:07 發表

你而家告佢可以點先??
判佢坐番十年八年??
真變態既話
佢會得到適當既治療
唔係變態既話
佢會得到令當事人覺得心涼既懲罰
我認為「告左又點」唔會係唔告佢既理由

[ 本帖最後由 sunny2014 於 24-10-2010 03:1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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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unny2014 於 24-10-2010 03:09 發表

真變態既話
佢會得到適當既治療
唔係變態既話
佢會得到令當事人覺得心涼既懲罰
我認為「告左又點」唔會係唔告佢既理由
你又可以保證告佢唔會成為佢行為升級既誘因?
告得佢入佢會坐十年八年既
你都有十年八年可以安心丫
入左佢....社會服務令既
跟住佢行為升級又點算先?
你估入佢自己唔洗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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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eamoncheng 於 24-10-2010 03:14 發表

你又可以保證告佢唔會成為佢行為升級既誘因?
告得佢入佢會坐十年八年既
你都有十年八年可以安心丫
入左佢....社會服務令既
跟住佢行為升級又點算先?
你估入佢自己唔洗煩?
所以呢?
因為咁就直頭選擇唔告?
心理報告一出
就知佢真病假癡
有病既,未好返都唔會放出黎

[ 本帖最後由 sunny2014 於 24-10-2010 03:1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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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unny2014 於 24-10-2010 03:16 發表

所以呢?
因為咁就直頭選擇唔告?
係取決於有無需要去告佢囉
如果你當面警告過既or警察警告過既
咪告佢囉
問題係有無需要第一步要告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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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eamoncheng 於 24-10-2010 03:18 發表

係取決於有無需要去告佢囉
如果你當面警告過既or警察警告過既
咪告佢囉
問題係有無需要第一步要告佢呢?
佢正常既,佢咪真係比你阻嚇到囉
佢真係有事既
你第一步唔告就唔會有第二次機會
到時就算你入到佢死刑
佢已經做成左無可挽回既創傷

[ 本帖最後由 sunny2014 於 24-10-2010 03:2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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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unny2014 於 24-10-2010 03:21 發表

佢正常既,佢咪真係比你阻嚇到囉
佢真係有事既
你第一步唔告就唔會有第二次機會
到時就算你入到佢死刑
佢已經做成左無可挽回既創傷
你而家直情假定左佢係一個變態
佢一定會犯事咁
老實講...你而家告佢
都係告"遊蕩引致他人擔心"<---前面師兄講
你講到咁你告完佢佢一樣會有第二次機會搞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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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eamoncheng 於 24-10-2010 03:32 發表

你而家直情假定左佢係一個變態
佢一定會犯事咁
老實講...你而家告佢
都係告"遊蕩引致他人擔心"
正常人我唔信佢比人告完唔識驚
有問題既人我亦唔信佢未好返就會比人由醫院放返出黎
如果我係樓主,我唔會放過有可能傷害自己家人既可疑人物
即使只係「有可能」都係咁話

[ 本帖最後由 sunny2014 於 24-10-2010 04:0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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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呢... 法律同埋警察程序之中,真係... 無備案呢回事架...
而所謂既「備案」先,亦都可以話係無作用既。

條友都唔係到,你又無佢既資料,你叫警察黎 / 去差館報案,又有咩用?

總而言之,應報警時即報警啦,
當係買個安心。

老實講,就算果位哥哥仔乜都無做,亦都無打算/無能力做,
單係無無聊跟住你妹,令到佢驚同擔心自身安全,都已經犯左法。
既然有人犯左法,就交比警方處理啦。  

就算今次報警之後,對果位仁兄無作用到好,
有時候case真係要「浸下」既,
假設佢繼續跟蹤你妹,一次報警止唔到咳,
只要截到個suspect,兩次三次都好,好快就儲到夠做架喇。

安全第一,下次不幸遇到同樣情況,即時報警啦!
Leave it to the expert!
引用:
原帖由 sunny2014 於 24-10-2010 02:07 發表
我建議先備案蕉皮個方法我覺得未必對人人都work
一但刺激到佢就大鑊
[ 本帖最後由 gd1893 於 24-10-2010 09:3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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