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 法官包致金侄女Amina違反感化令 5項條款,只遵守在港戒酒和暫停駕車,被判監6周,她提出上訴。
本年8月,Amina承認襲警等3罪,裁判官阮偉明輕判感化一年、罰款8000元及停牌1年。阮偉明訂下7項感化條件,包括:按照感化官指示,本年8月10日入住美國 加州Betty Ford中心,接受3個月酗酒住院療程;在美國治療期間,以電郵及電話緊密聯繫以報告進度;遵從感化官的居住指示;美港兩地接受心理及精神治療;按感化官指示參與更生輔導活動及計劃;在港參與戒酒療程;不可駕駛。Amina只履行在港參與戒酒療程和不可駕駛
兩項。(即時新聞)
立即在3個月內到美國加州Betty Ford治療中心住院戒酒、回港繼續接受酗酒治療、每4個月聽取進度報告、接受精神及心理治療等。
東區裁判法院在內庭聆訊後,裁定Amina在7項感化令條款中,違反了5項。署任主任裁判官胡雅文拒絕Amina保釋申請,但表示她可以提出上訴。
Amina的律師向高院提出保釋上訴,明日早上在高等法院早上10時提訊。
代表控方的副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以及辯方律師團散庭皆絕口不提Amina違反感化令的內容。Amina聆訊完結後在庭內逗留15分鐘,以一貫毛氈蒙頭的裝束,由兩名外籍漢護送上車離開。
裁判官阮偉明今年八月向Amina頒下感化令,條件共有七項,當中包括要她到美國的Betty Ford Center接受住宿式輔導,該中心專門提供戒酒服務,並由感化官越洋監察。此外,法庭亦下令她在完成Betty Ford Center輔導回港後,按感化官指示繼續接受戒酒療程,並且要定期接受心理及精神治療。
有冇搞錯
聽日就比個八婆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