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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港女出現注意,拜山抄牌!向阿SIR至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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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ujiadam 於 29-5-2011 01:25 發表

當個個警察都係100% O岩,唔會犯錯既時候,我會支持你,但警察都係人,如果"阻礙公職人員"都要入去坐,會對更多既市民唔公平,唔好忘記,社會,法律,係為市民而立,唔係警察,警察只係市民入面既一小部份
你都有道理,但執法人員依法辦事(只限真正依法辦事既情況下)都要比市民侮辱、鬧,咁樣又啱唔啱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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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ujiadam 於 29-5-2011 01:30 發表

呢個係官問題 BOR,唔係法律問題 WOR....
你殺人,有人判一句,有人判幾年,法律上冇問題,問題在於"人"
但強制改判具阻嚇性既監禁刑期咪可以消除"人"既問題囉,成件事既重點係宜家罰得唔夠重吖ma

[ 本帖最後由 冥亞帝.劍 於 29-5-2011 01:3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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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冥亞帝.劍 於 29-5-2011 01:33 發表

但強制改判具阻嚇性既監禁刑期咪可以消除"人"既問題囉
下...咁又有問題 WOR,你見之前,有個呀婆比食環7-8人圍,有人出手拉個呀婆出黎唔洗比佢地圍住又成,果個又比人告,如果果個人要坐,又公唔公平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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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ujiadam 於 29-5-2011 01:35 發表

下...咁又有問題 WOR,你見之前,有個呀婆比食環7-8人圍,有人出手拉個呀婆出黎唔洗比佢地圍住又成,果個又比人告,如果果個人要坐,又公唔公平先?
點解唔公平?果個人的確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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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冥亞帝.劍 於 29-5-2011 01:31 發表

你都有道理,但執法人員依法辦事(只限真正依法辦事既情況下)都要比市民侮辱、鬧,咁樣又啱唔啱先??
O岩就一定唔O岩架,問題係...有人覺得小人兩句,要比成千好多...呢D真係又係角度問題W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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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冥亞帝.劍 於 29-5-2011 01:36 發表

點解唔公平?果個人的確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喎......
你又有冇想過,捉個呀婆有冇必要7-8個人去"圍"呢?
果個人唔係阻礙公職人員,佢唔識個呀婆,亦唔係要幫佢逃走,只係唔想佢比人圍,另一方面,果8個人係唔係同時要比人告濫用職權先,係告就兩方一齊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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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ujiadam 於 29-5-2011 01:36 發表

O岩就一定唔O岩架,問題係...有人覺得小人兩句,要比成千好多...呢D真係又係角度問題WOR
只能講,佢做錯在先仲小人,抵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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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冥亞帝.劍 於 29-5-2011 01:39 發表

只能講,佢做錯在先仲小人,抵死
哎呀...抵死同個刑罰幾重係兩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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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ujiadam 於 29-5-2011 01:39 發表

你又有冇想過,捉個呀婆有冇必要7-8個人去"圍"呢?
果個人唔係阻礙公職人員,佢唔識個呀婆,亦唔係要幫佢逃走,只係唔想佢比人圍,另一方面,果8個人係唔係同時要比人告濫用職權先,係告就兩方一齊告
可能佢真係出於佢既"正義"而出手拖(??)開阿婆,但佢的確阻礙到公職人員執行職務......
PS:請問師兄知唔知果位仁兄最後點??

[ 本帖最後由 冥亞帝.劍 於 29-5-2011 01:4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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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ujiadam 於 29-5-2011 01:39 發表

哎呀...抵死同個刑罰幾重係兩回事呢...
抵死只對應"要比成千好多"呢句only......我冇講清楚>.<S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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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冥亞帝.劍 於 29-5-2011 01:41 發表

可能佢真係出於佢既"正義"而出手拖(??)走阿婆,但佢的確阻礙到公職人員執行職務......
你都O岩,所以...呢個社會有你同我,或更多不如意見既人,要立法,要大部份人支持,你覺得而家既香港,會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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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ujiadam 於 29-5-2011 00:47 發表

我覺得啦...要改法去保護公職人員就多舊魚,而家既法例足夠有餘,根本個問題係市民對公職人員既態度
同意
但態度呢D個個人唔同
唔同觀點唔同角度都可以引發唔同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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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ujiadam 於 29-5-2011 01:44 發表

你都O岩,所以...呢個社會有你同我,或更多不如意見既人,要立法,要大部份人支持,你覺得而家既香港,會咩?
以香港人既性格......算吧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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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101653 於 29-5-2011 01:44 發表

同意
但態度呢D個個人唔同
唔同觀點唔同角度都可以引發唔同的態度
其實有時候...香港已經好好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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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冥亞帝.劍 於 29-5-2011 00:53 發表

公職人員唔係逢旨比刁民小架,公職人員冇老豆老母生咩,人泥架佢地都係,尤其是執法人員,明明刁民犯法在先,執法人員執法卻要比人小?咁樣係岩架咩?保障公職人員合理情況下既尊嚴係理所當然既事,所以係應該立法 ...
公職人員有老豆老母生 , 我冇?
公職人員係人 , 我唔係?

你自己係後面既post都識講係咪應該為左果2成爛仔而由得果8成正常既比人鬧啦
香港又有幾多個咁痴 "自己衰仲拍片放youtube比你睇到" ?
咁係咪有必要因為果兩成 "磁能線" 既市民而加大保障執法人員既權力 / 法例先?
你同我講尊嚴? 香港地大把工作都冇架啦 , 唔係話咁樣係 "正常" , 而係香港普遍真係咁 "病態"
你係咪咁有計可以改變到香港普世價值觀先?
如果唔係 , 咁點解單單剩係要 "為保障執法人員修定法例" ?

呢個topic由頭到尾冇人講過覺得個八婆岩 , 被害妄想請離場 , 如果唔係咁講落去CGF又多一個冇意思既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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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講下個人意見 (唔係指你唔好抽水) , 不喜勿插

剩係講CGF , 成日見到D咩野刁民 / 暴徒等字眼 , 同埋D乜野樹大枯枝等等既野
有意見=刁民 , 反對者=暴民 , 做錯野=樹大枯枝 , 如果擺番落執法人員度咪一樣
你覺得人地刁 , 人地唔可以覺得你刁? 平時刁民前暴民後你要人地尊重你? 過唔過意得去?
唔好唔記得執法人員都係有 "不正常人類" 得架 , 咁為咩要將人分類?
比人既感覺係 "自己都唔係好但話人地衰" 囉

[ 本帖最後由 101653 於 29-5-2011 02:0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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