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你再解釋吓你同我嘅理解有乜唔同先喇:
「我再一次質疑你的閲讀理解能力,現原文標註:
「足輕是日本平安時代到江戶時期的一種步兵,根據戰爭的不同需要,可以使用不同裝備。此名稱沿自中國的「捕快」[原創研究?][1],是衙門裡擔任緝拿人犯的差役,日本平安時代出現的檢非違使的下屬人員,負責京都與令制國的治安,即是足輕的最初原型。日本南北朝開始大量運用對付惡黨,鎮壓國一揆、土一揆,加上「下克上」風氣漫延,遂成正式戰鬥人員。其底層人員絕大部分是所謂「放免囚人」的皂隸,只有為數不到十分之一的火長,由衛士府派任,所以足輕的紀律問題成為很大的隱憂,亦無忠誠度可言。除了放免囚人各地方上的足輕亦可能為中小莊園領主底下的郎黨、族人、家丁,依附於實力雄厚的「官省符莊」或「國免莊」等大領主底下,而通常大和朝廷對於這些「不輸不入」的大領主,會因懷柔政策授與「追捕使」、「押領使」、「國檢非違使」等官職,維持地方治安[2]。而這些實力派多為藤原氏、平氏、源氏為主的武士集團,因此足輕或許各代名稱不一,可以說其產生的歷史與武士同樣久遠。
足輕是否屬於武士的問題,其實是因為兩者不同時代的定義也有不同的,但肯定在江戶幕府時代定性亦屬武士之內,因為幾乎都是指定由有世襲身分和姓氏的人擔任,也允許並需要配帶戰刀的。但實際不過和浪人或鄉士等實際沒有武士官銜的人相近的,列為下士(下級武士)的一種,不屬於貴族階級,而屬廣義的四民等級制度的最高的士的下端,仍然屬於平民中較高地位的人。
在明治維新四民平等後,足輕也獲得較浪人或鄉士高的待遇,和高級的武士一樣稱為士族(相對浪人或鄉士仍然是平民),但在士族中又是偏低的身分。」
重點在於,這些是正式的武裝「戰鬥人員」,而不是一般平民。一般平民,收藏武器、刀具也是嚴重罪行。
(文中的「一揆」即是農民起義)」
引用:
原帖由 MG-42 於 7-2-2018 23:21 發表
你話打100年杖都唔影響到D平民... 我真的不敢再與你吹落去了 我真係服左你.. 師兄果然唔係浪得虛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