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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 佢可唔可以收我野

係唔係課堂用品睇你點睇喎~ipod都可以做課堂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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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evilchung 於 27-10-2008 22:39 發表
係唔係課堂用品睇你點睇喎~ipod都可以做課堂用品~
咁呢個case係唔係好簡單明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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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24632198 於 27-10-2008 21:53 發表

佢話我"帶非課堂用品"
我知你慶 , 不過CGF 版規 2 嚴禁出現粗口,包括用字戶名字及簽名(諧音及圖片亦不可)

第一次警告

另外我覺得你豬左

佢起街外捉你 , 並唔係學校入面斷正 !

點知你"有"拎返學校 ? 岩岩買唔得 ? 朋友拎俾你唔得 ?

[ 本帖最後由 餅 於 27-10-2008 23:3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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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餅兄, 將心比己,
如果日後你發現你既小朋友做左咩曳野, 而比你發現同指正時,
你既小朋友好似你依家 "建議" 樓主咁樣對你詭辯的話,
唔知你又會有咩感覺呢?

食得咸魚抵得渴, 有做錯企定定受罰唔係正確既咩?
點解會變左鼓吹大家逃避責任?
引用:
原帖由 於 27-10-2008 23:30 發表


我知你慶 , 不過CGF 版規 2 嚴禁出現粗口,包括用字戶名字及簽名(諧音及圖片亦不可)

第一次警告

另外我覺得你豬左

佢起街外捉你 , 並唔係學校入面斷正 !

點知你"有"拎返學校 ? 岩岩買唔得 ? 朋友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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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94# 的帖子

topic唔系討論" 佢(老師)可唔可以收我野"咩
好似唔系樓主岩定錯喎
而且都冇人話過佢帶野返學校系岩,我地只系討論緊老師做法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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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gd1893 於 28-10-2008 01:19 發表
阿餅兄, 將心比己,
如果日後你發現你既小朋友做左咩曳野, 而比你發現同指正時,
你既小朋友好似你依家 "建議" 樓主咁樣對你詭辯的話,
唔知你又會有咩感覺呢?

食得咸魚抵得渴, 有做錯企定定受罰唔係正確既咩?
...
點為之做錯野??我想問....岩定錯由你去定??你又知出左學校老師有權收學生野??
岩定錯唔到你話事囉我覺得....剩係得你話乜話物....人地問老師收得岩唔岩....唔係問學生有冇做錯....
e家8成o靚仔有手提電話....有d有psp/nds....個個都咁樣帶番學....
只要你唔係係學校囉出黎用/玩....學校都唔會理咁多....更唔會無啦啦收你....
如果你覺得 "學生放學後在街聽mp3類物品,嚴重影響學校聲譽,直接破壞學校秩序" ....
咁我諗你可以寫封信去學校....朝頭早加一堂時間....每班每人全面性搜查....見到任何 "非課堂有關物件" 一律沒收....永不發回....
我點睇都係道理上個老師唔岩....至於法律上小弟唔識咁多....但我覺得咁樣有機會犯法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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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果以阿樓主呢件事黎講, 係咪做錯野...
   well, 我諗樓主答左大家啦, 最低限度, 佢學校認為佢係錯既.
   我諗無學校會因為讚賞個同學做得對而記佢一個缺點嘛? 對嗎?

2. 以我本人既認知黎講, 係, 我認為樓主做錯左.

3. 至於出左學校之後, 校規對學生仲有無效力?

   以我既理解黎講, 根據香港法例第279章教育條例第58條規定,
   (1) 學校校長在符合校董會或法團校董會(視何者屬適當而定)的指示下,
        須負責其學校的教學及紀律,而為此等目的,他具有管轄該校教員及學生的權限。 (由2004年第27號第23條修訂)

   
   由此可見,只要該人係該校既學生, 則不論何時何地, 校長仍然具有管轄該校教員及學生的權限.
   而最後樓主亦因為佢既行為而受到學校既懲罰,
   因此我認為, 該校(管理層)方面係認同 / 授權 該老師係放學後,在校外對該校學生執行校規既.
   故此, 校長及該老師既行為同決定並無違反教育條例對佢地既賦權.

   所以我地有理由相信, 係離開左學校之後, 校規對學生仍然有效既.
   同樣道理, 老師並沒有收錯.

4. e家8成o靚仔有手提電話....有d有psp/nds....個個都咁樣帶番學....
   只要你唔係係學校囉出黎用/玩....學校都唔會理咁多....更唔會無啦啦收你....

   
   依家夜場有八成既靚仔有糖有K有凍野(全部都係毒品), 有D唔止管有,仲販賣添, 個個都咁樣帶去蒲...
   朋友你係咪要考慮寫信去特首辦
   話因為"個個都係咁" 所以要求警察唔好查牌, 唔好掃毒, 截查到任何藏毒者 / 販毒者, 一律放行, 永不拘捕呀?

   咁我地係咪要修例管有毒品 同埋 販毒合法化呀?

5. 香港理論上仲係一個法治社會: 法, 理, 情 三樣都須要考慮.
   但不論在法, 在理 抑或在情, 我都好難想像到點解會係果位老師唔岩, 而反而係樓主岩喎.
   
   朋友你喜歡的話, 我希望你可以解釋一下, 等我嘗試去理解你既諗法, 交流一下.

6. 唔識 / 唔熟法例 從來都不是一個犯法既辯解理由,
   作為網友, 我建議你得閒去進修一下法例既相關知識.
引用:
原帖由 101653 於 28-10-2008 02:08 發表


點為之做錯野??我想問....岩定錯由你去定??你又知出左學校老師有權收學生野??
岩定錯唔到你話事囉我覺得....剩係得你話乜話物....人地問老師收得岩唔岩....唔係問學生有冇做錯....
e家8成o靚仔有手提電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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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gd1893 於 28-10-2008 02:50 發表
1. 如果以阿樓主呢件事黎講, 係咪做錯野...
   well, 我諗樓主答左大家啦, 最低限度, 佢學校認為佢係錯既.
   我諗無學校會因為讚賞個同學做得對而記佢一個缺點嘛? 對嗎?

2. 以我本人既認知黎講, 係, 我認為樓主做錯左.

3. 至於出左學校之後, 校規對學生仲有無效力?

   以我既理解黎講, 根據香港法例第279章教育條例第58條規定,
   (1) 學校校長在符合校董會或法團校董會(視何者屬適當而定)的指示下,
        須負責其學校的教學及紀律,而為此等目的,他具有管轄該校教員及學生的權限。 (由2004年第27號第23條修訂)
   
   由此可見,只要該人係該校既學生, 則不論何時何地, 校長仍然具有管轄該校教員及學生的權限.
   而最後樓主亦因為佢既行為而受到學校既懲罰,
   因此我認為, 該校(管理層)方面係認同 / 授權 該老師係放學後,在校外對該校學生執行校規既.
   故此, 校長及該老師既行為同決定並無違反教育條例對佢地既賦權.

   所以我地有理由相信, 係離開左學校之後, 校規對學生仍然有效既.
   同樣道理, 老師並沒有收錯.

4. e家8成o靚仔有手提電話....有d有psp/nds....個個都咁樣帶番學....
   只要你唔係係學校囉出黎用/玩....學校都唔會理咁多....更唔會無啦啦收你....
   
   依家夜場有八成既靚仔有糖有K有凍野(全部都係毒品), 有D唔止管有,仲販賣添, 個個都咁樣帶去蒲...
   朋友你係咪要考慮寫信去特首辦
   話因為"個個都係咁" 所以要求警察唔好查牌, 唔好掃毒, 截查到任何藏毒者 / 販毒者, 一律放行, 永不拘捕呀?

   咁我地係咪要修例管有毒品 同埋 販毒合法化呀?

5. 香港理論上仲係一個法治社會: 法, 理, 情 三樣都須要考慮.
   但不論在法, 在理 抑或在情, 我都好難想像到點解會係果位老師唔岩, 而反而係樓主岩喎.
   
   朋友你喜歡的話, 我希望你可以解釋一下, 等我嘗試去理解你既諗法, 交流一下.

6. 唔識 / 唔熟法例 從來都不是一個犯法既辯解理由,
   作為網友, 我建議你得閒去進修一下法例既相關知識.
1.校方低能校方既事....我問既係你....

2.死啦....咁又係錯....見到街邊d學生囉個電話出黎聽....忽然覺得佢好飛仔....

3.咁你覺得老師權限係咪太大?? 老師又有冇用呢份權力既人格同操手?? 沒收呢個行為又岩唔岩?? 可唔可以確保老師沒收同學東西後唔會自用??

4.兩樣野唔同性質....你如果可以拉埋黎講既話....我冇野好講....我同錯生物講野....
  手機既目的有時真係為左同屋企人聯絡....有必要帶....只要唔係課堂上囉出黎我覺得完全冇問題....
  甚至有d屋企人係叫子女帶手機番學....方便聯絡....
  至於mp3/psp等娛樂工具....更唔覺得有問題....有時搭車....聽歌又唔岩....打機又唔岩....睇書呢?? 睇雜誌算唔算影響校風?? 小說呢??
  叫個個學生乘坐交通公具時睇教科書先叫正常嗎?? 搭車訓覺又影唔影響校風??
  我覺得一d適當既娛樂係校方對學生既尊重....我唔覺得呢d活動有幾唔健康....除非好似你咁....視毒品如聽mp3....我吹你唔脹....

5.我唔覺得老師沒收同學東西的理由充份....出學校聽mp3又要收....洗唔洗收埋手提電話??放學打個電話比媽子話今晚食飯又影響校風....

6.哦....講講下講到犯法....樓主你出學校聽mp3犯法喇....
  另外....我冇叫你建議我做咩....我只係話唔太清楚ja....更何況進唔進修唔係由你決定....
  我有果句講果句....不如我又比番個建議你丫....唔好好似剩係識少少法律就囉黎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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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gd1893 於 28-10-2008 02:50 發表
1. 如果以阿樓主呢件事黎講, 係咪做錯野...
   well, 我諗樓主答左大家啦, 最低限度, 佢學校認為佢係錯既.
   我諗無學校會因為讚賞個同學做得對而記佢一個缺點嘛? 對嗎?

2. 以我本人既認知黎講, 係, 我認為樓主 ...
呢位樓主 據我理解 閣下用法例給予學校以上權利
係吾係代表任何埸合上都適用呢?
學生只要著住校服就可以管制?
錦如果個學生大年齡小小 有車牌 著住校服開車超埋速 係咪代表老師可以收佢部車呢?

樓主一定係覺得法律就係一切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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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唔覺得聽i pod 有幾違反紀律
你un腳咪重違反紀律?
我最憎人un腳, 但又未至於要斬左人隻腳喎~
權限先唔好講, 因為我唔識.
不過聽i pod 真係過份到要收機?
我認為, 與之相比, 個學生個樣臭唔臭寸對呢件事有更決定性的影響.
冷眼對血路~ 寂寞是命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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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單談論"權限"沒有意思.

教師是要教道德的. 何不談論其"道德"?
冷眼對血路~ 寂寞是命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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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d@2007 於 28-10-2008 00:25 發表
單單談論"權限"沒有意思.

教師是要教道德的. 何不談論其"道德"?
我個人認為, 放學後聽Ipod完全冇問題, 只要係唔在上課時聽, 我睇唔到有乜犯法, 犯規惰況, 為如此問題記缺點, 如果我係家長一定去學校了觧一下情况, 睇下我個仔女犯咗乜事!
(p.s.)我個仔而家都二十幾歲, 做緊一個小小Senior System Administrator, 我個女剛大學畢業, 而家學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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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會唔會係你平時同個呀sir有牙齒印  我覺得無上面d人講到咁複雜囉, 又侵吞財產又剩
以前係lunch時係班房入面聽mp3, 俾巡樓個呀sir見到都係話:"拿, 收番埋佢啦, 一係就聽都唔好俾出面見到, 一陣訓導主任見到我好難解釋架"
但之後亦見過佢因為條友聽歌而捉左佢落去搵訓導
如果佢係唔妥你, 佢今次唔入你, 遲早都會有位入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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