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尉
衛隊地下隊員
原帖由 mujiadam 於 6-10-2009 23:43 發表 單車本要在馬路踩,不一定要單車徑
查看詳細資料
TOP
玩具從業員
三軍總司令
牛奶糖 4 號
原帖由 蕉皮 於 6-10-2009 23:48 發表 但係我講緊既係單車俓及車與車之間既距離太近
原帖由 derek_lok 於 6-10-2009 23:47 發表 如果真係十架單車炒埋一碟會點呢?? 輔警當更無視單車安全 釀幾十騎士車毀人亡 點都係比人插..........想搵藉口遮!?
MiNg
准將
原帖由 B20_hk 於 6-10-2009 23:52 發表 看情况 有單車徑就要在單車徑踩 否則警察有權抄牌
delete
少尉
原帖由 mujiadam 於 6-10-2009 23:51 發表 嗱我一直未有評論呢件事,我想講既係唔係數量問題,係態度問題
原帖由 mujiadam 於 6-10-2009 23:49 發表 咁...我又想問...如果單車徑上有行人,又係邊方問題?
原帖由 derek_lok 於 6-10-2009 23:53 發表 大哥~ 片段出自投訴人,,片中輔警一直好有禮貌及耐性解釋喎, 咁既服務態度都未夠??
原帖由 蕉皮 於 6-10-2009 23:53 發表 單車俓上有行人當然係行人錯啦,相反有單車係單車俓旁既行人路上行就係單車錯啦
少將
私はあな ...
中尉
原帖由 Boniface 於 7-10-2009 00:10 發表 roller唔行單車徑行邊??
原帖由 mujiadam 於 6-10-2009 23:55 發表 當然.但小弟由住將軍澳到而家東涌,單車徑都係比人放狗便便同慢步既地方LO!
原帖由 mujiadam 於 6-10-2009 23:54 發表 大大哥,我講既係踩車態度....係我冇講清先
原帖由 向右趴 於 7-10-2009 00:20 發表 法例上係要行人路
原帖由 蕉皮 於 7-10-2009 00:21 發表 其實呢D都係公民意識不足做成既
士官長
原帖由 derek_lok 於 7-10-2009 00:24 發表 建議路上分設行人路(再細分成快\慢線),,單車路,,行狗路,,ROLLER路,,滑板路,,滑板車路,,功德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