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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槍應該如何交收?

我次次都拍片。。。

而且個係呢度個註冊日期同埋post數量都俾到人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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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寧願比你驗C, 最唔喜歡係賣左出去d野有手尾跟
「Reality is a prison, Your mind can set you f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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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Opica 於 3-11-2017 11:30 發表
....係呢度個註冊日期同埋post數量都俾到人信心
到有日唔反果陣可以考慮賣個 account 俾二手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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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試槍就槍街公園仔交收,BB彈可以射入垃圾桶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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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bennytsang16 於 3-11-2017 11:56 發表
...BB彈可以射入垃圾桶裡。
我諗唔可以駕下話 ?  係公眾地方露械開槍有可能觸犯藏有仿製武器罪, 射穿垃圾袋,射裂垃圾桶有可能觸犯毀壞器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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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次係某mtr見到有人交收大搖大擺拎枝m4出黎,忍唔住話左佢幾句

1 個讚好! TOP

引用:
原帖由 bennytsang16 於 3-11-2017 11:56 發表
如果要試槍就槍街公園仔交收,BB彈可以射入垃圾桶裡。
不建議,需知道周邊市民都沒有護目
無論射子彈向邊個方向都唔好,有危險性,你不會知垃圾桶內有嘜,如果是金屬可以跳彈,如果是玻璃樽可以粉碎濺開...
除非私人地方,或者車內交收,那射爛野都是自己事。
自己通常是去人煙稀少地方交收,或是渣車,在7 人車車尾箱度打開看,頂多槍頭塞入背包OR 槍袋開2 槍空槍以示可動,
一定不會裝彈射擊。
雖然不是犯法野,但需知道平民百姓見到槍都會覺得驚的。

[ 本帖最後由 Dave 於 3-11-2017 13:58 編輯 ]
原創小說:黑鷲

http://ck101.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660842&extra=page%3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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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Dave 於 3-11-2017 13:56 發表

雖然不是犯法野,但需知道平民百姓見到槍都會覺得驚的。 ...
其實一有人驚, 報警, 就可以入非法藏有仿製槍械罪, 枝槍就算不能發射都犯法.

[ 本帖最後由 walther 於 3-11-2017 14:0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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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過最極端, VFC SR25
拍哂開槍片, ok冇問題約交收, MTR 交收先話要拆開條bolt 望一望......
(事因有gamer 條bolt 爆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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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walther 於 3-11-2017 13:59 發表

其實一有人驚, 報警, 就可以入非法藏有仿製槍械罪, 枝槍就算不能發射都犯法.
應該要連埋「意圖犯法」先拉得。

(ii) 攜帶槍械或彈藥或仿製火器意圖犯刑事罪─ 第11)條

任何人攜有槍械或彈藥或仿製火器意圖犯可逮捕的罪行,或抗拒逮捕或阻止將另一人逮捕,則不論屬上述二者中何種情況,他當時是攜有該等槍械或彈藥或仿製火器的,即屬犯罪。
原創小說:黑鷲

http://ck101.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660842&extra=page%3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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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Dave 於 3-11-2017 14:29 發表


應該要連埋「意圖犯法」先拉得。

(ii) 攜帶槍械或彈藥或仿製火器意圖犯刑事罪─ 第11)條

任何人攜有槍械或彈藥或仿製火器意圖犯可逮捕的罪行,或抗拒逮捕或阻止將另一人逮捕,則不論屬上述二者中何種情況 ...
我係講呢條 : http://www.blis.gov.hk/blis_ind. ... 065CE1?OpenDocument

(1)        除第(2)及(3)款另有規定外,任何人管有仿製火器,即屬犯罪,可處監禁2年。
(2)        任何人在被裁定犯附表所指明的罪行或犯本條例所訂的罪行的10年內犯第(1)款所訂的罪行,可處監禁7年。
(3)        任何人如能令裁判官信納以下事項,即不算犯第(1)款所訂的罪行

(a)        在有關時間他的年齡在15歲以下;或
(b)        他是以生意或業務的方式經營仿製火器的人並以此身分管有仿製火器,或他是以該經營人的受僱人的身分而在執行該人的真誠及合法的指示時管有仿製火器;或
(c)        他管有仿製火器的目的並不會危害公眾安寧而他管有仿製火器亦非以犯罪為目的,或他管有仿製火器的情況並非相當可能令致其本人或他人─
(i)        犯罪;或
(ii)        管有仿製火器的目的會危害公眾安寧。

令人受驚,報警, 應該算係危害公眾安寧, 所以最少表面上已經可以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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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單嘢入面個人意外露械都被警察以涉嫌藏有仿製槍械拘捕,枝槍應該係不能發射 : http://hk.on.cc/hk/bkn/cnt/news/ ... 1005_00822_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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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買家就算公園仔我都唔鐘意開槍試,
反而遇過好多有責任心賣家想我試清楚至收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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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loveless 於 3-11-2017 18:07 發表
作為買家就算公園仔我都唔鐘意開槍試,
反而遇過好多有責任心賣家想我試清楚至收交。
最怕對方返到去話有事
我自己既話一般dry fire下就收貨
公園仔到d阿叔都見慣 有時會r水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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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冇人後樓梯or殘廁帶個大膠袋同一本唔要既書or雜誌墊係膠袋入面
Full一夾都冇問題射完執返紙碎同流彈就Ok, 地鐵同見街既地方就唔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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