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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 有關二手區版主的決定

有關二手區版主的決定

二手區版主louisli以下述之版規對本人作出禁言處分

3.嚴禁在 7 天內重複訊息(e.g. 第一個 topic 在1月1日出, 至少在+第7日後才可重發, 即1月8日)
(a)如價格改變在$200(每件)或以上則不在此限
(b)不可以將未過7天限期之貨品,分拆或合併在其他帖子出售

本人應為此判決並不合理, 因本人於2009年8月26日及2009年9月1日所發之二手出售post當中的物品完全不相同,
所以並沒有觸犯3a或3b任何一條, 懇請版主重新覆轍並作出正確的行動,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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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gtoray 於 2-9-2009 00:05 發表
已查明閣下並未犯規
實為忙中有錯
已撤銷所有負平分及回復正常會員身份

如有不便, 本人僅此致歉
深明各版版主版務繁多, 忙中有錯值得體諒,
亦感激總版主快速及公正的處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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