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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氣槍打劫, 擺明有精神病, 都要判甘重 ?

用氣槍打劫, 擺明有精神病, 都要判甘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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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科報告指她病情穩定”
精神病唔一定係無敵擋箭牌呢

用氣槍傷人係量刑因素
主要係搶劫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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佢係符合搶刧條件被起訴,
搶刧響香港係嚴重罪行, 起點冇睇錯的話係5年, 最高刑期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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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walther 於 31-3-2017 15:13 發表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331/19975522
擺明有精神病? 你係醫生定有超視力睇得出   
精神分裂咁多種 邊個知佢邊種?
呢個有冇?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70210/00176_007.html

[ 本帖最後由 sealsman 於 31-3-2017 15:39 編輯 ]

1 個讚好! TOP

認自己係弱智可以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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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reniless 於 31-3-2017 15:37 發表
認自己係弱智可以求情。
女人面前都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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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消費委會及去海關引用商品說明條例試試! 重好過哀傷人行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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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loveless 於 31-3-2017 15:59 發表


女人面前都適用
老虎嫌我燃燒得唔夠勁,踢一下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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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次個官判得好 Thx for sha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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