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數碼紅燈機" 預設係轉紅燈後兩秒先會影相既.
(2) 係出相果陣, 如果發現張相既證據係唔足以進行檢控, 基本上係張相會由OC case註銷.
(3) 換而言之, 寄得任何文件比你, 警方都有充足既理據同信心將涉案司機定罪.
據在下所知, 歷年黎有關數碼紅燈機既檢控入罪率有接近90%.
(4) 你唔會即刻收到傳票, 你收先收到既會係一份叫 "要求提供司機身份詳情通知書" (Pol.571)
根據法例你要係呢封通知書發出既21日內填妥並寄回.
(5) 如果你打算就事件作出抗辯的話, 可以按照 "要求提供司機身份詳情通知書"上面既電話,
致電負責呢件案既調查員查詢以及安排到該部相機所屬既交通部- 交通調查組 睇相.
西九龍交通部 - 交通調查組 第一隊 地址係 : 紅磡 衛環里8號 西九龍交通部行動基地 120室
(6)睇完相你仍然覺得有勝算打嬴官司的話,
就要同中央交通違例檢控組提出你準備抗辯,
並等候排期上庭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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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其他朋友所提及, 衝黃燈 都係干犯左 "沒有遵守交通燈號", 係要罰款$600同埋記5分既.
引用:
原帖由 Legionee 於 13-11-2008 09:05 發表
早前夜間駕車于深水步, 正當燈號綠轉黃時過燈位, 就在此時被閃兩下光, 同時我意識到被影衝燈, 立即留意當時燈號顏色------兩下閃光都處於黃燈時.
之後我收到罰單......其實, 我有無干犯不遵守交通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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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gd1893 於 14-11-2008 22:32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