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報專訊】為層樓連親情也放一邊?有孻仔指母親有意賣樓,轉住老人院終老,他擔心無處棲身而勸阻,遭網民指自私。有長者團體指,部分銀髮族想賣樓套現作退休之用,因此跟同住子女鬧分歧。社工提醒,父母留物業給子女非必然,年輕人應學會獨立。
自稱月入約一萬三千元的男網民在討論區訴苦,指兄長早年抽到公屋,剩他跟六十歲母親同住。最近母親打算賣樓,轉往老人院安老,他頓感無處容身,於是勸母親將單位「一開二」,一來可收租,二來可自住。但其母賣樓心意已決,兩人為此反目。
網民提議考慮逆按揭
大部分網民認為事主「謀住」年邁母親層樓,想法自私,直言「留畀你不是必然」。亦有人鼓勵他跟母親商量,考慮申請逆按揭,每月可獲數千元資助,母子仍可住到長者百年歸老,事主亦可趁機儲首期。另有人同情事主,建議他開源節流,加快儲蓄。
香港長者權益協會總幹事李立航坦言,長者跟子女為物業鬧不和的情況常見,尤其是擁有近四十年樓齡、無升降機單位的家庭。「放售這類單位僅得二百萬至二百五十萬元,不夠錢轉買較新單位。若長者行動不便,或者寧願賣樓留番筆錢到老人院終老。」
分配資產 早與子女商量
他指,曾有七十歲婦人原本跟三十多歲孻仔住大埔墟唐樓,孻仔建議她變賣單位,跟四姊弟分錢當首期,惟母親自覺年事已高,希望留返筆錢養老。「她計過住老人院每月要一萬元,若多活十多年,筆錢僅僅夠用。」最後婦人賣樓遷入老人院,孻仔也跟母親不歡而散。
聖雅各福群會灣仔長者地區中心經理屠自強表示,愈來愈多長者不想成為子女負擔,寧願靠資產自給自足度過餘生。「當媽媽希望兒子可獨立處理居住問題,兒子卻期望媽媽會幫他一把,期望有落差,矛盾便產生。」
屠自強建議有多名子女的長者,宜盡早安排資產分配,以免日後出現爭拗。至於資產如何分配,女青家庭健康促進中心單位主任伍偉湛建議,長者可早些跟子女溝通,無論是平均分配,或按照對家庭貢獻及經濟能力攤分,雙方應盡早取得共識。
約3成父母 主動資助首期
近年不少家長會為子女「上車」籌謀。伍偉湛表示,常見有兩至三成父母會主動提出資助子女部分首期,助他們完成置業大計。「有對28歲新人,兩人月入三萬多,自知首期不足,原打算先租屋住,再儲首期上車。因男生家庭的自置物業已供完,其父母不願兒媳『替人供樓』,主動提出資助70萬元,另加新人數十萬積蓄,終購入300多萬上車盤。」
他指在婚輔個案中,不少人出生於小家庭,有能力的家長也願意出手相助。惟大部分準新人傾向自行解決置業問題,眼見樓價升,部分人考慮先租後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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