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咁都不誠實...?

咁都不誠實...?

警方昨晚在油麻地拘捕一名15歲少年,涉及在網上討論區一張裸照案件有關,他獲准保釋候查。

警方較早時網上討論區,發現一張有人在油麻地區裸露身體的相片,經調查後,昨晚6時許在油麻地拘捕該名少年,並檢走一台電腦,他涉嫌不實誠使用電腦,獲保釋候查,下月初向警方報到。

(即時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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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歲就有咁既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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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野天生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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佢係咪ps 過掟上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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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誠實使用電腦。。?
唔通就係之前既禁惡搞條例。。?
咁快就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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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amsamyu 於 25-4-2012 15:46 發表
不誠實使用電腦。。?
唔通就係之前既禁惡搞條例。。?
咁快就有人
你…認真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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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實誠使用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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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係 Cap.200 刑事罪行條例  
S.161 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

(1) 任何人有下述意圖或目的而取用電腦─
    (a) 意圖犯罪(不論是在取用電腦的同時或在日後任何時間);
     (b) 不誠實地意圖欺騙(不論是在取用電腦的同時或在日後任何時間);
     (c) 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不論是在取用電腦的同時或在日後任何時間);或
     (d) 不誠實地意圖導致他人蒙受損失(不論是在取用電腦的同時或在日後任何時間),
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5年。

(2) 就第(1)款而言,“獲益”(gain) 及“損失”(loss) 的適用範圍須解釋作不單擴及金錢或其他財產上的獲益或損失,亦擴及屬暫時性或永久性的任何該等獲益或損失;而且─
     (a) “獲益”(gain) 包括保有已有之物的獲益,以及取得未有之物的獲益;及
     (b) “損失”(loss) 包括沒有取得可得之物的損失,以及失去已有之物的損失。

x x x

而佢意圖犯既應該係:  「猥褻暴露身體」

Cap.200 S.148 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
(1) 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辯解,在公眾地方或公眾可見的情況下,
猥褻暴露其身體任何部分,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1000及監禁6個月。

(2) 年齡在12歲以下的人,不會僅因沐浴時不穿衣服而犯第(1)款所訂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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佢係咪應該都犯發放淫X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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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200 S.148 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
(1) 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辯解,在公眾地方或公眾可見的情況下,
猥褻暴露其身體任何部分,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1000及監禁6個月。

(2) 年齡在12歲以下的人,不會僅因沐浴時不穿衣服而犯第(1)款所訂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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咩情況下12歲以下人士會起公眾地方沐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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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體任何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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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於 25-4-2012 19:12 發表
Cap.200 S.148 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
(1) 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辯解,在公眾地方或公眾可見的情況下,
猥褻暴露其身體任何部分,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1000及監禁6個月。

(2) 年齡在12歲以下的人,不會僅 ...
靚仔賴C, 即場入廁所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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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tarfox 於 25-4-2012 19:13 發表
身體任何部分!?
引用:
無合法權限或辯解
伸支炮當然唔得, 手腳頭頸可以有合法辯解, 最後都係睇個官信唔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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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浴可以唔除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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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以後見到大陸人係街屙屎屙尿, 可以直接報警!

[ 本帖最後由 starfox 於 25-4-2012 19:4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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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對白)
「阿Sir,我個仔頭先急到要瀨,
商場唔肯借廁所,保安叫我去公廁,我係遊客唔知邊恕有公廁,
我又唔想個細佬癩濕褲,所以先係街邊屙咋,比次機會丫。」

- 如果佢真係遊客,又係個細路屙的話,都好難話唔係「合理辯解」。


不過,要告當然可以有其他例啦,
但無可否認遊客 (不論來自何方)通常都較易獲得酌情處理。
引用:
原帖由 starfox 於 25-4-2012 19:45 發表
正! 以後見到大陸人係街屙屎屙尿, 可以直接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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