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sovietarmy2012 於 3-11-2015 14:20 發表
即係咁講:
香港行三權分立,特首指一個首席法官,政府俾舊錢,佢就自己run... 這是制度
所有海洋法國家案件判決係公開,若有人用非技術性梗硬判,全世界會恥笑個官,咁對個官有乜影響,就法律界先知。。。不過個 ...
咁我又冇諗住要上升到一國兩制,佔中之類的地步。
只係單純感慨,香港係制度上其實係ok既,問題係d人係度鑽法律罅,而且係政府帶頭,鑽完之後仲無須負責咁禮議廉再做第二單.
比個例子,特首選舉時的潛建事件,而家大家都明係咩一回事,尼d事發生係歐美國家梁生會在一片彈劾之中引咎下台,但係香港就係"你吹咩?我搞番掂佢囉"的事.
又例如戊波個仔唔係佢個仔而係佢老婆個仔之類既事件.
而家香港個司法制度幾好,但係d人喜歡係司法制度之外玩野從而控制司法程序既結果.
司法只係一個程序,你比一個桔出到來只能夠係一個桔,而比個桔入去定比堅野入去就控制係某d人既手中.
咁你話,只有司法程序公平公正公開有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