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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係有病!

離題一問,而家有d鋪頭寫明唔收神沙,
但神沙都係法定貨幣,假如我買嘢堅持合法地用神沙找數,
其實鋪頭係咪無權拒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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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geoprotex 於 3-12-2015 18:41 發表
離題一問,而家有d鋪頭寫明唔收神沙,
但神沙都係法定貨幣,假如我買嘢堅持合法地用神沙找數,
其實鋪頭係咪無權拒收呢?
以前TVB 解過話,好似毫子找數,2 蚊雞之內要收的。好似係
原創小說:黑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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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eoprotex 於 2015-12-3 18:41 發表
離題一問,而家有d鋪頭寫明唔收神沙,
但神沙都係法定貨幣,假如我買嘢堅持合法地用神沙找數,
其實鋪頭係咪無權拒收呢?
又係法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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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geoprotex 於 3-12-2015 18:41 發表
離題一問,而家有d鋪頭寫明唔收神沙,
但神沙都係法定貨幣,假如我買嘢堅持合法地用神沙找數,
其實鋪頭係咪無權拒收呢?
比夠錢就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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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ovietarmy2012 於 3-12-2015 18:23 發表
涉及的金額太少,基於公眾利益考慮,毋須向司機作出檢控:

何謂金額太少?
何謂公眾利益?
1-例如不過某個金額屬於小額錢債案處理
2-法官係要出糧。。法庭係要開燈開空調。。。全部都用緊納稅人的錢。。。涉及公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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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例454章《硬幣條例》第2條 屬法定貨幣的硬幣

(1)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藉命令授權發行硬幣,其設計、面額、成分、準重量及可容許的公差,須於命令內指明,而只要該等硬幣沒有經過任何受法律禁止的形式處理,即屬作為支付下列款額用途的法定貨幣─ (由1999年第68號第3條修訂)

(a)        以面額不少於$1的硬幣而言,所支付的款額不超逾$100
(b)        以面額少於$1的硬幣而言,所支付的款額不超逾$2
引用:
原帖由 geoprotex 於 3-12-2015 18:41 發表
離題一問,而家有d鋪頭寫明唔收神沙,
但神沙都係法定貨幣,假如我買嘢堅持合法地用神沙找數,
其實鋪頭係咪無權拒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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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rho837 於 3-12-2015 18:34 發表


緊係唔咪啦! 事實上個的士司机在没有間個客人之先就自取五毫是不對的!

但因收多五毫吿上法庭就直係有病!
為左香港的健康,因收多五毫吿上法庭係有需要,正如教細路,偷5毫同偷100,都係偷
DIY : 紙上得來終覺淺, 絕知此事要躬身 !

《河湟有感》司空圖
一自蕭關起戰塵,河湟隔斷異鄉春。漢兒盡作胡兒語,卻向城頭罵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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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ovietarmy2012 於 3-12-2015 18:23 發表
涉及的金額太少,基於公眾利益考慮,毋須向司機作出檢控:

何謂金額太少?
何謂公眾利益?
公眾利益大西曬,民主大西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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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Tango1997 於 3-12-2015 19:15 發表

1-例如不過某個金額屬於小額錢債案處理
2-法官係要出糧。。法庭係要開燈開空調。。。全部都用緊納稅人的錢。。。涉及公眾利益
呢個案情唔係單純欠債,係違反道路交通條例,用small claim唔係好恰當

偷報紙都係偷,偷金都係偷,點判點罰係法官閣下既決定

有人報個的士司機,事情屬實就要檢控,去唔去已經唔到警察控制

[ 本帖最後由 里安 於 3-12-2015 22:1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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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係有病的是一些話事人
而不是依法辦事的人 Thx for sha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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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ovietarmy2012 於 3-12-2015 20:36 發表


為左香港的健康,因收多五毫吿上法庭係有需要,正如教細路,偷5毫同偷100,都係偷
如果香港社會變成咁就可能好扮事! 唔洗講common sense只係安'本指'辦事! 同學仔講大話呃粒糖等同電話騙案一樣!手機影片有證據就告上法庭! 呃就係呃! 法律係公平及一示同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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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rho837 於 4-12-2015 02:27 發表


如果香港社會變成咁就可能好扮事! 唔洗講common sense只係安'本指'辦事! 同學仔講大話呃粒糖等同電話騙案一樣!手機影片有證據就告上法庭! 呃就係呃! 法律係公平及一示同仁嗎!
離哂地WO...

咁計數其實日日都大把犯罪... m 記禁支死人飲筒跌左等同損害他人財產
漏左包紙巾茶記台面等於非法占用
行過內街有人落緊貨你踩落馬路兜過去叫違反交通條例,甚至干擾車兩,擾亂交通

至於個司機收多5 毫等同「偷1 蚊vs 偷100 蚊」? 不認同,偷要有動機係貪圖其財物,
以一個司機支出同收入計,不認為呢5 毫子可構成貪圖他人財物,一日比你貪夠100 個5 毫子夠未? 夠唔夠買場馬呢?

渣正來做聽起來十分美好,美帝的正義論聽起來也無得輸,現實卻不是這樣,
當今日你指著他人的錯失,要求嚴正處理,他日你晚晚開電視開得果5 格音量仲要阿sir 日日來拍門問喉唔好問點解,
樓下覺得你嘈就係嘈,又或者第時等過紅綠燈等到硬膠膠隔左3 分鐘終於轉綠公仔,之後一行出去比黃腳立捉,話你原來頭先等燈果陣腳指尖踩左落馬路是遲反交通燈號,食張牛肉干先講野。
要講灰色地帶其實周圍都係,正如邊間茶記唔係後巷洗碗的? 公地私占? 日日搵食環來清場,好爽,佢死佢事。
他日你有本事做飲食生意,日日比人傳票唔好怨就得。
有時d 野領正牌話渣正緊係自我感覺良好,但換轉個司機係你,你係唔係覺得好合理先?
我開張幾十萬票,撇左個毫子位唔寫,唔通又文事控告你呀?
咁我下次開多幾毫比佢,隔3 個月叫律師寫律師信比對面非法侵吞財產,要求凍結其公司戶口又得唔得呢?
其實好多事真係works 的,但真係做落去係好安久。
原創小說:黑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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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個讚好! TOP

記得細個(廿幾年前)搭的士
司機會主動找毫子
無論淨找1毫又好, 兩毫又好
都會主動找錢

宜家逢小數點進一
仲好似老馮咁
呢d係的士業界風氣
要不得!!

要改善 ... 唔應該靠法庭判決
因為法例已經寫明
政府應該要向的士業聯會施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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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leahcim 於 4-12-2015 10:57 發表
記得細個(廿幾年前)搭的士
司機會主動找毫子
無論淨找1毫又好, 兩毫又好
都會主動找錢

宜家逢小數點進一
仲好似老馮咁
呢d係的士業界風氣
要不得!!

要改善 ... 唔應該靠法庭判決
因為法例已經寫明
政 ...
如果說黑白就一定係黑一邊架啦,
始終客大過司機,起馬法律上係。
但係唔係值得告上庭係另一回事,
正如去餐聽99.5 ,比張一百蚊,之後十年都唔見佢找番5 毫子,
等夠10 分鐘之後大叫一聲此風不可長,你唔洗找番比我,我而家要告9 你。
其實你想要番5 毫子咪出聲LAW...唔會話唔比你...有時D 事唔係老唔老奉,而係例牌係咁做...唔洗下下訴豬法律。
如果問得唔得就一定得,只要你夠得閒。
如果真係對的士佬唔找毫子咁憤怒既,咪告LAW,最緊要比人訪問果陣要耳不紅臉不赤咁大聲疾呼,我唔係追討5 毫子,我係爭取公義! ( 不打格OR 超薄格 )

[ 本帖最後由 Dave 於 4-12-2015 11:44 編輯 ]
原創小說:黑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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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次係元朗公路去屯門方向比一架警車捉告行快缐抄牌!

我架車有GPS車CAM(前後鏡影住), 停車時我向呀SIR話明明冇犯錯, 呢段路未過籃指示牌, 佢照抄我牌, 跟着條氣唔順就叫車房朋友同我extract當天行車片段過程再e-mail給一個高級公務人員觀看, 他說有得做因多過一半機會切消控罪, 盡快拿條片去大窩口乜乜乜.......! 我一聽到要咁煩浪费時間去搞...都係三舊幾又唔扣分就算把啦俾佢啦得閒去ATM過數了事!

如果之麻6豆乜都下下講公義要算張! 點向前行多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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