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以文學專長服替代役嗎?臺灣“內政部”開出的條件包括得過諾貝爾文學獎,讓網友們相當驚歎。
據 臺灣《聯合晚報》11日報導,“內政部”公告2016年役男(符合服兵役條件的年輕男性)申請服一般替代役的物件條件及相關作業規定,其中以專長資格服替 代役文化獎項甄選條件相當嚴格。根據公告內容,如果想要以電影類傑出表現改服替代役,要得過法國戛納影展、義大利威尼斯影展或德國柏林影展等相關獎項;以 流行樂獎改服替代役,申請條件要得過格萊美獎等;如果想要用文學專長改服替代役,門檻更高,條件包括得過諾貝爾文學獎、美國普利策獎等。
不 少網友不禁感歎,“臺灣內政部還挺有文化的”。有人直言,“有沒有搞錯啊!30歲以前拿諾貝爾文學獎,臺灣有誰可以和村上春樹一起慢跑陪榜的啊啊啊!!” 還有人開玩笑說,如果能和諾貝爾文學獎得主、蕭邦鋼琴大賽得獎者、戛納金棕櫚得主、格萊美獎得主一起服役,“就算我是得了普利策獎的美國公民或拿了柑橘獎 的英國女性,也可能會很想來文化部當替代役送公文吧?”
哦!臺灣內政部即係同你講,想服替代役...你食屎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