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人偷貓,大家認為香港法例應唔應該同時套用於動物身上?即係法例對人同動物係米應該一事同仁?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breaking/20170208/56276507
大埔發生懷疑偷貓事件!一隻惹人憐愛的海味店「舖頭貓──財女」,陪伴大埔大明里街坊近3個月,惟前日下午,因店東解開了牠的頸箍,一名婦人行經上址將牠抱走,由於財女腹部有疾患,店東連日來擔心不已,於是將閉路電視拍下的相片上載facebook,盼該名婦人盡快歸還財女。至今日下午,店東報警求助,警方將案列作盜竊,正追緝涉案婦人下落。
現場是大埔大明里寶華樓地下一間參茸海味店,據姓黎店東指出,他在上址開業約兩年,去年年底,因毗鄰燒味店飼養的母貓生下數隻小貓,他獲贈其中一隻貓女,並取名「財女」,喻意招財及有生氣。財女平時會在店舖坐鎮,有時會與其他小貓在附近休憩公園追逐,惹來街坊逗玩,街坊稱牠做「海參BB」。
黎店東又稱,下周六(4日),有一對男女途經其店舖,見財女頸上有頸箍,批評他有虐畜之嫌,他遂將頸箍解下。至前日(6日)下午約5時15分,一名年約40歲女子走近先以手機拍照,其後俯身與財女逗玩,店員並未為意,其後女子將財女抱起,走入寶華樓來來回回行了兩次後,將財女放入背心袋即往大街逃去。
黎店東指出,由於財女患病,常會出現肚痾情況,擔心牠未有服藥而危及性命,只盼抱貓者盡快將貓隻歸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