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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G-42 於 22-3-2018 02:32 發表
但幾十年前... 自己砌部木頭車做小販冇人拉,做完返番屋企住徙置區公屋, 創業成本更低,上樓快居住生活洗費成本平 , 今天莫講說用30萬.. 如果今日做網店做全職好大機會連水電費電話上網費都未夠交... 莫說高昂住屋租金 ...
咁當然成交額不夠時不要quit job 去全職online shop 吧,但兼顧性質睇鋪應該花不了多少時間。
身邊有個女人仔才三十幾,香港住的,tobo 網店愈做愈有,一個月搵3~5 萬純利,本身打份8, 9 千蚊clerk 仔都quit 埋,呢d 真是勵志,
但先旨聲明做店的人多,真是做得風山水起的可能只有1/10 ~ 1/20 ,其餘的多是高不成低不就,當零用很好洗,當全職就不行了。
當吹水講番 70 年代,我的朋友父母啦下...
其實都有穿過膠花推過車仔,但當時的人視這些不是「創業」,而是生存。
有得揀當然是去寫字樓或者工廠做,收入穩定很多。
樹頭講故想當年:話說當時朋友父母都初到貴境,人生路不熟,托賴當時父親的阿姨即姨婆給了500 蚊,
講緊197x 年的500 蚊,真是非常多,人情無價,當時朋友父親不想要,但姨婆曰:你來人生路不熟,多個錢旁身吧。
真是非常tvb,但當年就是這樣的人情味。
後來打本去元朗區整了架木頭車,拎左d 工廠成衣來賣,日日推車仔,其母又狽住個b 係背脊睇檔,
「走鬼呀」果陣真係非常壯觀,十幾廿架木頭車猶似甲由般亂衝,撞你唔死算好野。
而走鬼檔之間日日打交鬧交等閒事,你做咩霸我個位呀dlllm。
得閒又有人收下陀地廿蚊雞,唔到你唔比,檔都拆埋你。
當時不知是否得罪了小販管理隊,有個帶隊總愛找朋友父親麻煩,檔口收貨2, 3 次,大佬啊朝唔保晚仲成日掃走我d 貨,
真是迫狗入窮巷,友人父親真是忍無可忍,檔口收把菜刀,個遮陽傘尖又磨到猶似長槍尖一般,
那帶隊又來踢場,二話不說拎刀拎「槍」同佢死過,當時真是沒空談甚麼法律乜乜乜,
飯都無得食了談甚麼?當時菜刀沒斬到人,長槍倒是刺傷了一個小販管理員,
這樣一來反而那帶隊沒敢再來攪事了,當時文化不同吧,
換轉今天應該即時call 台找警察幫拖,但別忘了當時大哥大好像還沒有面世,想call 都無得call。
這就是當時的「創業」了,苦多過甜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