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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立法會外藏1.1J氣槍,被控無牌管有仿製火器

社會撕裂呀, 痛心疾首呀, 買唔到榴槤冰皮月餅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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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ave 於 23-8-2018 17:49 發表


換轉係有個市民比人搵卡版/垃圾筒車到跌落地而喝止不能,施暴者仍然繼續襲擊,開槍不是合理選擇嗎?

J 兄說的不無道理,但當被打對像變成警員時,持平既市民反而覺得警員開槍不合理?

其實在下覺得警員最不 ...
你覺得需要對一個推垃圾筒的人用致命武力?
我真的不知道! 你愛怎樣便怎樣
群居終日,言不及義,
好行小慧,難矣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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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oveless 於 23-8-2018 18:03 發表
社會撕裂呀, 痛心疾首呀, 買唔到榴槤冰皮月餅呀
可以吃留在冰箱忙了解凍的粽阿
群居終日,言不及義,
好行小慧,難矣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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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orenhim 於 23-8-2018 18:06 發表


可以吃留在冰箱忙了解凍的粽阿
味道差不多, 感覺不一樣.
講feel 的o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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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orenhim 於 23-8-2018 18:05 發表


你覺得需要對一個推垃圾筒的人用致命武力?
我真的不知道! 你愛怎樣便怎樣
不清楚劣根師兄是記性有問題還是視力有問題,在下眼見是有警員倒地仍被雜物攻擊,之後有警員向天開槍。

劣根師兄認為這樣是「推垃圾筒」只能說港青的內功了得,一推垃圾筒,十幾斤重就整個飛起了。

如果真的忘了在下給你片段看看 ( 視力正常者應該不難看見右下有警員倒地而旁邊有大量施襲者 ):
https://youtu.be/hMEhTeHpPd0?t=78

假裝忘了就沒法子了。
原創小說:黑鷲

http://ck101.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660842&extra=page%3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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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等放工 於 23-8-2018 17:48 發表


當年英國佬太軟弱, 無將呢D殺人放火放炸彈既共產恐怖份子同支持者當街槍殺, 真係失敗.
當年呢d係暗戰黎架
一個唔小心,對方就反而得到市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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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開槍鎮壓班暴民
同樣地我都希望開槍鎮壓班唱歌大媽同戴藍帽班左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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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orenhim 於 23-8-2018 18:05 發表


你覺得需要對一個推垃圾筒的人用致命武力?
我真的不知道! 你愛怎樣便怎樣
你試下比我用個垃圾桶丟到你訓抵再狂掟你雜物哎
你有迫擊炮都即刻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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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差在咁講喇
我掟舊磚je,唔洗開槍呀?
我放火je,唔洗開槍呀?
我搵食je,犯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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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pbay 於 23-8-2018 16:06 發表

點誹謗? 7警案告入咗喎
而家呢單屈打左未?無屈打你話警方會屈打成招咪誹謗囉

[ 本帖最後由 jacko 於 24-8-2018 00:19 編輯 ]
別人笑我太瘋癲 我笑他人看不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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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番d舊新聞,個細路被捕、被定罪,的確唔意外。
(1)案發當日,警察的確從佢身上搜到果枝氣槍(仿製火器);
(2)警察問佢點解帶枝氣槍響身,佢反駁「我鍾意呀」,警察好可能認為佢無合理解釋;
(3)基於以上兩點,拉得、告得佢「管有仿製火器罪」;
(4)法庭答辯,佢稱「支持港獨,而以往曾有港獨聲援者遭反港獨人士襲擊,故才會帶備氣槍、瞄準器及BB彈『自衞』」。香港無美國憲法容許人民擁槍自衛、甚至組織武裝力量防範暴政既權利。香港法庭總唔會容許有人,響未有即時危險之前就隨身帶氣槍自衛;
(5)「裁判官香淑嫻質疑被告明知現場分別有支持及反港獨人士,為何仍將自己置於危險境地。裁判官直指被告只為當遇上威脅及襲擊時,可隨時向對方發射膠彈,認為被告以犯罪為目的管有攻擊性武器,危害公眾安寧,並非自衞。」;
(6)個細路答辯,表達佢以為可以自己即時用氣槍自衛。佢咁講,表現出佢無視法紀,以為可以自己用武力甚至私刑去處理衝突。佢咁既答辯同心態,法官好難唔入佢罪。

* 不過,睇番被告背景,佢係港獨組織「學生動源」成員;又曾經響公開場合,企響林鄭身後展示「港獨」螢幕,令林鄭尷尬;而北方「主子」最近大力打擊港獨思潮,警方、律政司兩大政府部門一定「煮重你米」、要你「落獲」啦。再加上佢遇著呢個裁判官香淑嫻係出名「釘官」,出名重判社運人士,個細路點會唔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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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對天開槍又唔得?
老實說,我咩派都唔係 對事唔對人

澳門五一勞動節對天開槍,打中個電單車佬
性質同香港一樣,好彩既係香港冇人受傷

個同胞比人打到訓低,交警絕對有理由射人去制止
但佢簡左個冇人傷亡或風險最細既方法去制止都比人罵,真係人唔笑狗都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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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同個細路係被政府針對,未正式判刑就還柙的確好嚴苛;近幾年,的確有好多不公平、不公義既事件(同案件)發生。但就這宗案件本身而言,對照番法律條文、檢控、司法程序,似乎又無咩唔公正既地方。刻薄少少講句,個細路落得如此田地,主要原因係佢︰愚蠢、衝動、亂up。
引用:
原帖由 Jonny.R 於 24-8-2018 00:22 發表
下,對天開槍又唔得?
老實說,我咩派都唔係 對事唔對人

澳門五一勞動節對天開槍,打中個電單車佬
性質同香港一樣,好彩既係香港冇人受傷

個同胞比人打到訓低,交警絕對有理由射人去制止
但佢簡左個冇人傷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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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bennytsang16 於 24-8-2018 00:34 發表
我認同個細路係被政府針對,未正式判刑就還柙的確好嚴苛;近幾年,的確有好多不公平、不公義既事件(同案件)發生。但就這宗案件本身而言,對照番法律條文、檢控、司法程序,似乎又無咩唔公正既地方。刻薄少少講句,個 ...
個個地方都有不公平、不公義的事,好似菲律賓都有黑獄18年,期望自己生活地方十完十美就冇可能,唯有上天堂

法律條文,基本法就全部寫到明,起哂到
旺角騷亂/暴動被判暴動罪要坐監果班人 最重果個好似7年
有邊個唔係愚蠢、衝動、亂up
至於開槍,我覺得冇人受槍傷已經算係慶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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