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跟「不起訴」是當地法律機關自由使用的權利,這次少有地選擇了「人情」。
可喜的是一個愚蠢的少女沒有因自己的愚蠢而賠上一生。
可憂的是大家會有一種「現在鬆手了很多」的感覺...走私者更放心讓青年人去死,青年人更放心地去送死。
是禍是福難料,但現在死少一個人,好歹都算是好事,拍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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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檢察院今(31日)通報,一名香港17歲少女「小煙」因想賺取零用錢,今年1月3日經深圳福田口岸替他人走私槍械入境,遭海關截獲,並發現小煙的包裹內藏有4個平板電腦模型、3個觸屏手機模型、250粒氣槍彈;另在4個紙袋內發現1支仿真槍與3支槍。小煙事後坦承所犯罪行,並深感懊悔;當局認為她受到蒙騙,且有悔罪表現,決定對她作不起訴處理。
小煙在事發當日戴著眼鏡和背著背包,準備攜帶上述違禁物品過境,期間有關員發現她神色略帶慌張,腳步匆促,遂上前截停她,要求她打開包裹檢查。事敗後,小煙表示自己原想賺點零用錢,後來在社交平台上看到有人尋人幫忙帶貨到深圳,並可藉此賺取代工費。
小煙及後向對方溝通,後者多次表示相關貨物「二手電腦和舊手機」,又稱貨物「百分之百合法」,小煙不虞有詐,遂答應以400港元為酬帶貨。據了解,小煙在取得包裹後,並未細加檢驗,就逕自走向學生通關專用通道。
及至今年4月,案件被移送給深圳市人民檢察院檢辦。承辦檢察官專門委託兩名調查員,對小煙以往的成長經歷和犯罪原因等作調查,發現小煙和父母關係疏離,加上雙親常因經濟原因吵架,小煙需要用錢時決定自己想辦法做兼職。此外,檢察官得悉在香港就讀中五的小煙,成績不錯,正考慮明年報考大學。有見及此,當局決定就此案召開宣告會,負責的檢察官向小煙表示,當局將封存其今次犯罪紀錄,同時決定不作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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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Dave 於 1-11-2018 15:44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