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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時都話讀書重要架啦

引用:
原帖由 Andy 於 21-3-2010 14:53 發表
遲下會唔會變到係

一 名 工 商 管 理 一 年 級 學 生 , 承 認 三 項 強 姦 罪 , 在 圖 書 館 強 姦 三 名 女 同 學  , 在 沙 田 裁 判 法 院 , 被 判 100 小 時 社 會 服 務 令 。

裁 判 官 判 刑 時 說 ...
改得唔錯喎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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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莊家-犯罪無間 於 22-3-2010 00:59 發表

你留意我打o個句,佢係偷左3次先比人捉,唔係偷3次3次都比人捉

唔係死人,強姦o個d 案,一般都唔會判好重
唔係咁講呀
死人可以判好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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