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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onglk 於 12-4-2011 21:19 發表
我會諗清楚條法例存在既動機先會考慮佢應唔應該橕
法例有問題,都唔係乜野新奇事
想當年有隻貴錶唔可以即時答點樣黎,邊度買,邊個送比你,點解送比你都要比人拉
唔通因為"犯左法"就由佢??咁樣既話我相信執法部門既 ...
我想問你考慮左咩法例ge存在既動機?
小販非法擺賣被控阻街有咩咁唔合理?
即係有條友身上有把西爪刀, 未劈人都唔應該拉啦係嘛?
都冇人見血, 拉乜春je咁呀?
你認為合理ge就合理
唔合理就係惡法?
唔認同你ge就係"自問稱職做事既師兄無需多講"
回都唔比人回呀?你講就道理, 人地講就歪理?!
公務員, 執法者就唔回得呀?
多餘!
如果雞蛋呀伯報返足十幾廿年ge稅
我或者考慮下撐佢
原汁原味比返你!
不過講到動機,明就明,唔明就由佢,駁也無謂
反正一定有人一講就明,有人睇極唔明,都唔係咩新奇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