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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朝狩獵論壇是什麼東東

好癈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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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於 16-9-2013 02:20 發表

你講緊cgf?
不要擅自更改我的文字內容
我學過法律,這屬於偽造文書!

[ 本帖最後由 militarygamers 於 17-9-2013 09:35 編輯 ]
被騙子騙了槍後,因找不到ipad盒子贖回變瘋,至今仍未吃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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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Valkyrie 於 17-9-2013 11:57 發表

文書?真係告得入?
學過法律但你合唔合格架?
呢度大把人讀過法律啦
電磁紀錄在法律上也是文書,你這樣冒用我身分,擅改我原文本意,侵害了我合法權益,足以構成以生損害之事實!
被騙子騙了槍後,因找不到ipad盒子贖回變瘋,至今仍未吃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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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話沒事實根據,如害我名譽受損,影響實際的生意收益,以構成誹謗!除了偽造問書還加一條誹謗罪!

[ 本帖最後由 militarygamers 於 17-9-2013 14:08 編輯 ]
被騙子騙了槍後,因找不到ipad盒子贖回變瘋,至今仍未吃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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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46# 的帖子

我是說你誣控我走私之事
被騙子騙了槍後,因找不到ipad盒子贖回變瘋,至今仍未吃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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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Valkyrie 於 17-9-2013 14:12 發表

我?
哦好呀
"你說的話沒事實根據,如害我名譽受損,影響實際的生意收益,以構成誹謗!除了偽造問書還加一條誹謗罪!"
上面呢句話你岩唔岩呢?呀讀過法律的小朋友
引用:
原帖由 sergeant3007 於 17-9-2013 13:47 發表


你走私........呀,唔係,你收唔到錢,唔算走私。
你携帶違禁品入境都無事,改幾隻字邊會有事?
What "sergeant3007" mentioned is liable, internet record is permanent and in writing.
please check 香港《誹謗條例》 第21章 第7條

偽造文書 is when the admin changed my post and replaced it with his own words, he has already 偽造 my contents
These are 2 seperate offence
按法律上一罪一罰的原則, he/she is guilty of 2 different offense

[ 本帖最後由 militarygamers 於 17-9-2013 14:3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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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toray 威望 -999 17-9-2013 14:47
  • gtoray 金錢 -999 17-9-2013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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