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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 真假律師?

引用:
原帖由 gd1893 於 21-2-2009 02:38 發表
唔好怪我直言, 在我等普通而又不涉雙方利益既網友而言,
成件事既重點, 或者,我地所睇到既係 :

(1)有人係網上論壇對別人作出人身攻擊, 惡意批評;
(2)論壇管理團隊及其主管視而不見
   (相比往常既管理模式,  ...
"閣下既參與遠非涉及討論咁簡單, 更聲言會公開及發佈對方較早前係其他地方貼出既女友性感照片"

其實...用"貼出既女友性感照片"這方法,
去迫使他人去做一件佢不願意嘅事。

這是否刑事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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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gd1893 於 21-2-2009 09:56 發表
都係果句, 其實我一直都唔想D咁公開既場合為呢件事出聲,
不過見到有人到呢一刻都仲要死雞撐飯蓋, 所以先抵唔住頸....

認清自己所犯錯誤, 道歉, 有咁難咩?


我相信呢個世代"道歉"好難!

眼不見現在家長非沒有身教,
更把兒女做錯的事推卸給其他身邊的人。

沒有丁點責任心,看重面子的人
何來談"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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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eals 於 21-2-2009 11:16 發表


絕對同意Queen的看法!

我相大部份會員出聲嘅原因,
都係因為佢回應wgy相片之解釋,
用了一些下三流,賴皮及厚顏無耻嘅說法!
才會引起公憤!
絕對同意大家看法!
另.會員唔出聲嘅原因,
1.是睇戲!睇下條粉皮嘅說法!
2.認識事主
老實講,私人恩怨"禍及"家人及朋友
又話要貼人女朋友相,咁"仆街"嘅事都講得出
非君子(男人)所為,正人渣。

P.S. Sorry, 我想不想更好形容詞形容佢
本帖最近評分記錄
  • gtoray 威望 -30 違規內容 21-2-2009 17:09
  • gtoray 金錢 -30 違規內容 21-2-2009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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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thomas93190728 於 22-2-2009 21:12 發表



如果唔係Olka在+四日後自已主動再挑起依件事, 今次事件就會悄悄地結束 而你亦唔駛寫咁大篇嘢...

但係我絕對唔同意你d睇法.

同埋唔該唔好再用懷疑語氣提封律師信, 想知真定假,問間律師行就知, 而 ...
Yes, 是佢挑起依件事在先
P.S.隔離台ヌ有版主唔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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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Hkpolice-Psu 於 22-2-2009 22:00 發表


我諗佢只係看破紅塵姐
"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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