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先揸波”簡化字跟大六不大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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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紹的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推行的中文書寫系統。關於中國古代使用的簡筆俗字,詳見「簡體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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狹義簡化字:在形體上有實際簡化的字。
簡化字,在西方國家,則稱之為簡化中文(Simplified Chinese),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現代中文的法定標準寫法,與未簡化的正體字(中國稱繁體字)相對。在中國大陸,簡化字以1964年公告,1986年修訂的《簡化字總表》為國家標準。此外,馬來西亞在1981年2月出版了《簡化漢字總表》,收錄了與大陸完全一致的2238個簡化字。新加坡在1969年曾推出自己的《簡體字表》(不同於現在的大陸字形),新馬兩地到1974年完全採用中國大陸頒布的《簡體字總表》,並正式使用簡化字。[1],日本亦在部分傳統正體漢字的基礎上實行簡化字,但簡化的字形與中國不完全相同。
兩岸民眾一般稱簡化字為「簡體字」,主要是乍看之下,簡化字在「字體」形象上很明顯的簡化了。同一漢字,簡化字通常比未簡化漢字(繁體字)的筆劃為少。其實簡化的兩個大原則,除了字體簡化以外,也包括經由淘汰「異體字」等方法,大量的把規範漢字的數量減縮。所以用「簡化字」來蓋稱中國大陸的規範漢字,比「簡體字」要貼切、正確。
不過,漢字也有很多並沒有被簡化,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這些漢字叫作傳承字,既不屬於繁體字,也不屬於簡化字。如以狹義來看,「簡化字」所代表的是中國大陸使用的《現代漢語通用字表》裡簡化過的字。「繁體字」與「異體字」是相對於狹義簡化字、出現在台灣使用的《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裡、未簡化過的字。「傳承字」則是兩岸通用的字。
如以廣義來看,「簡化字」所代表的字與「簡體中文」、「大陸規範漢字」、《現代漢語通用字表》等完全相同。依此,「繁體字」的廣義與「繁體中文」、「台灣規範漢字」、《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等完全相同。
對於漢字簡化一直存在著兩種完全對立的觀點。支持簡化字的人認為簡化字「好寫」和「好學」,而批評者認為,現行的簡化字能減省的精力相當有限,形近容易誤認、歧義增加、喪失藝術美感等。[來源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