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吞槍男子爭產四年落空

可能四年借左三十萬貴利去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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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khkenny2 於 17-6-2013 14:04 發表
郵寄應該係最易既辦法
機司。。。空姐
船長。。。船員
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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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襲擊之前先有機會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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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rho837 於 20-6-2013 10:32 發表


當時1989年! 我Part Time做餐館! 班同事好中意玩槍! 帶我入手槍會受訓.......! 個會長給我看一封信由政府出比槍會! 內容包括"在NSW省內不可收藏及使用任何像真玩具槍, 仿造槍, De-activated weapons..........等 ...
射實蛋除左訓練係好重要之外。。。有天份既可以比正常快幾倍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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