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貨車撞的士6人當場死亡

呢 d 人渣應該告佢謀殺, 飲完酒撞死人佢已經唔係第一個.

就算無意外都好, check 到飲左酒渣車果 d 都應該告佢企圖謀殺.

TOP

引用:
原帖由 gtoray 於 23-1-2009 21:52 發表


你偏激之前做下工課先, 唔好成個憤青咁
醉酒駕駛者的刑罰已經響近期修例提高刑罰
你要知道, 就算殺人要死刑都一樣有人殺人
一日有人渣, 呢d事都係會發生
政府要通過法例比警員有權隨機抽查醉駕都唔易, 唔係下 ...
直頭係啦!!! 抄牌違例泊車就咁Q叻, 對付醉駕就束手無策!!!

TOP

引用:
原帖由 yauwahon 於 25-1-2009 02:49 發表
其實判幾重刑罰都無用!有好多國家有死刑制度也有人殺人!放火可判坐終身亦都有人放火!我認為最緊要公民教育要做得好!要改變犯罪人的心態!做人有責任感就可避免做出不負責任的事!如明知酒後駕駛會影响判斷 ...
公民教育!? 殺人放火姦淫擄掠邊樣無教育過!? 咪一樣有人做!!!

我相信十個醉駕九個半都係抱住"無事既, 一陣就到, 邊有咁易斷正?"呢種心態. 所以要打壓醉駕, 應該係加重人手係黑點即時吹波截查! 咩叫黑點? 講開呢樣就興.

係跑馬地有間酒吧(平時都唔少明星出現既), 每晚兩點幾三點成條街 d 舖頭都閂晒門, 但係呢間吧門口都總係泊滿晒車, 好明顯就係 d 酒客. 即係話入面 d 人個個飲完都係渣車走!!! 唔通果班人個個都係入去飲橙汁?? 白痴既都諗到果度係醉駕黑點啦! 咁係咪應該有警察係附近截住佢地呢?? 從來無見過!! 日光日白抄人遲左入錶就見唔少!!!   大佬!? 即使佢一日未開車一日告佢唔入, 但係棟係度勸佢又好嚇佢又好, 都唔係乜Q都唔做淨係走去抄牌囉!

阿公, 我無離題, 跟本就係班廢柴避重就輕!

TOP

引用:
即使佢一日未開車一日告佢唔入, 但係棟係度勸佢又好嚇佢又好
聽書啦唔該! 你又有無受過教育呢?
引用:
原帖由 seals 於 25-1-2009 10:16 發表


你唔識法例無人怪你!

現行法例不容許警察,在黑點隋便截查。

無事就話警察權力過大!
有事就話警察唔做嘢!

呢d咪公民教育唔夠好囉!

TOP

我指既係落 order 推動大方向 d 狗官. 警察突然間上晒電視去 d bar 度派傳單 一定係上面 d management 落 order 再高調通知傳媒. 因為呢 d 野平時從來無人做, 一出事 d 官咪求其找 d 人出黎做 show 囉. 警察係執法最前線, 推佢地做都無計.
引用:
原帖由 gd1893 於 25-1-2009 14:22 發表
我好同意你提出既"十個醉駕九個半都係抱住"無事既, 一陣就到, 邊有咁易斷正?"呢種心態"呢點,

不過,你又有無聽書?

> 係98年警方引入醉酒駕駛呼氣測試時,
> 原先既法例草案, 已經建議授權警方 "係無須合理懷疑 ...

TOP

引用:
原帖由 seals 於 25-1-2009 14:22 發表
在 貼子101# (RoyalMarine 威望 -15 唔聽書又要串嘴 25-1-2009 10:32 )

Sorry !!!

串嘴 ?乜唔係呢個"吋"咩?

可能我唔係"潮童"啦
我未見過有人用吋字搭嘴wor. Sorry!!

你係唔係潮童我唔知, 不過你言論非常極端並斷章取義將其他人既言論極端化, 係度講加多人手加強巡查你就話請一二百萬個好唔好. 加重刑罰你就話不如袋條車匙飲酒都告得. 呢度係吹水廣場, 任何人都可以係度吹水, 如果你唔識吹水點解可以返去問下你媽咪.
本帖最近評分記錄
  • gtoray 威望 -30 25-1-2009 19:59
  • gtoray 金錢 -30 25-1-2009 19:59

TOP

引用:
原帖由 莊家-犯罪無間 於 25-1-2009 18:32 發表

洩慾嘅工具
E?!  前排有單野係市民淪為警察既洩慾工具 wor.

TOP

引用:
原帖由 CrazyBoy 於 25-1-2009 18:39 發表

言論非常極端並斷章取義將其他人既言論極端化...見慣不怪
我只不過訴說我在那酒吧的所見所聞. 當你親眼看住兩支檯上的Black Label被清光後然後幾個人施施然到店外取車而又完全無人阻止, 當中又法拉利又保時捷, 我呢 d 小市民只可以擔心幾時又會有唔好彩既路人, 又或者幾輪到自己被一架醉酒衝燈時速百五既法拉利撞死.

TOP

完全同意呢單野甚至之前好多單野都唔關警察事. 佢地只係執行部份, 執行行政部份班廢官既指令.

不過好可惜, 我發現呢個 topic 有部份人抱既態度係"我地唔係咩都唔做, 你地班市民想點呀? 做Q死我地好唔好? 做有鬧唔做又鬧..."

好容易令人懷疑佢地就係警察代表, 如果佢地真係警察的話, 我就真係想講句:

阿Sir, 請你地繼續努力為市民服務撲滅罪行. 公共關系既野似乎都係留返俾相關同事啦!
引用:
原帖由 CrazyBoy 於 25-1-2009 18:47 發表
其實呢單野唔多關警察事喎...
關立法會事同法庭事多d喎...
警察都係做野果個..遲下整多幾個block做野就得

個人認為:
醉駕 = 永久釘牌 + 坐一個月
醉駕撞傷人 = 永久釘牌 + 下限坐十碌
醉駕撞死人 = 永久釘牌 ...

TOP

引用:
原帖由 seals 於 25-1-2009 19:05 發表


吹水唔識,就講埋人哋媽咪..........

我就真係唔識吹啦!
建議你向長輩請教, 有咩問題?

TOP

引用:
原帖由 seals 於 25-1-2009 19:11 發表


我都建議你請教.........你老母......

應該都無乜咩問題!
E?!??

TOP

E?!? 媽媽 Re-open!??!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