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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發雞盲 子持父證照過關

入境處發雞盲 子持父證照過關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10814/00174_001.html
深港口岸因「大運會」加強安檢之際,本港入境處卻爆出「防線失效」嚴重事件。卅三歲港男早前送坐輪椅老父回港後,忙亂中錯與父親身份證互調,翌日持老父ID由落馬洲出境,即使證上照片是與持證人年差卅載、面容一老一嫩,但入境處人員照放行。港男察覺後即折返通知職員,入境處方知大鑊,即時救火,但事主卻被玩殘,被迫夜訪安老院搵老父作證才脫罪嫌。他怒轟入境處四宗罪,並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而入境處已就事件展開調查.......

點解個標題唔係"市民和入境處同發雞盲"!??hahahaha......
呢d咁既事都唔係第一次啦, 櫃台條友錯就錯硬, 但係點解個市民唔喺過關前睇一睇張ID係唔係自己, 而過後突然seafood痕先發覺??!!!做錯嘢就當然要負責任啦, 事後你又覺得人哋麻煩你, 咁不如事前你盡一盡自己應盡既義務, 確定張ID係自己先遞比人, 咁咪唔使煩囉...
講返轉頭, 如果櫃台條友即場踢爆咗你, 咁係咪可以告Q你行使他人身份證先??!!到時尊貴既市民咪又一句忙中有錯拍拍囉友就走得.....唔通就係因為香港有生果同方向日報, 所以所有尊貴既市民都可以變成有權利冇義務???!!就算自己都有錯都可以出嚟大大聲插Q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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睇返事主都有盡其義務,
知道攪錯左就折返通知入境處職員,
不過入境處就官僚地進行例行手續,
要事主夜訪安老院搵老父作證脫罪
難怪事主咁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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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唔搵事主佢老豆作證的話,
又點樣證明事件真係純屬錯誤呢?

事主唔鍾意夜訪,咁係咪要係羈留室過一晚,等天光先再去證實?

夜訪係麻煩,亦騷擾到個老人家,但我相信大家都係想盡快處理件事遮。
有無人諗過,事件源頭 (即係個麻煩) 其實係來自事主自己大意?

政府做野一向有根有據有程序,
跟住做就話係「官僚」,唔跟住做就係「人治」、「亂黎」,
咁公職人員以後點做野好?

不過講到尾,放行果個入境工友都係頭痕架喇...
引用:
原帖由 hkncnc 於 14-8-2011 13:49 發表
睇返事主都有盡其義務,
知道攪錯左就折返通知入境處職員,
不過入境處就官僚地進行例行手續,
要事主夜訪安老院搵老父作證脫罪
難怪事主咁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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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真,如果唔係咁做既話,可以點處理?
官僚地進行例行手續>唔係可以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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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張ID係自己先遞比人, 真係咁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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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係噤做.....唔通同個男人講「先生!!你想依家去安老院....定係唔介意係房坐一下等到聽日你方便再一齊去吖」 依D野快手搞掂佢仲好啦下
[永遠不忘 R.I.P 13-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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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hkncnc 於 14-8-2011 13:49 發表
睇返事主都有盡其義務,
知道攪錯左就折返通知入境處職員,
不過入境處就官僚地進行例行手續,
要事主夜訪安老院搵老父作證脫罪
難怪事主咁嬲
比佢過既職員係有錯
事主唔確認張id係自己就行使都有錯
所謂官僚地進行例行手續實際其實係必要既措施

一係就告佢行使他人身分證
再做埋個職員失職
一鑊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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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gtoray 於 2011-8-14 16:15 發表

一係就告佢行使他人身分證
再做埋個職員失職
一鑊熟
既然揚左. 咁就只有咁樣做啦. 唔係點平到公忿. 無持有有效證件都係犯法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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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咁諗:過關時佢係咪同坐輪椅老父兩個一齊過閘?比ID係點比法?一齊比晒兩張,定係遂個比?

過程中係邊個發雞盲?邊個夠膽講

不過我知報紙一定夠膽講,因為佢地報完流料又好錯料又好,都唔洗負責任

[ 本帖最後由 里安 於 14-8-2011 17:2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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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於 14-8-2011 16:36 發表

既然揚左. 咁就只有咁樣做啦. 唔係點平到公忿. 無持有有效證件都係犯法架.
問題係依家佢覺得自己拎錯張身份證過關好合理好小事, 就算有錯都係人地錯
嚴格來講佢係有犯法之嫌
所以我贊成做佢犯法同做個職員出錯
引用:
原帖由 里安 於 14-8-2011 17:20 發表
我咁諗:過關時佢係咪同坐輪椅老父兩個一齊過閘?比ID係點比法?一齊比晒兩張,定係遂個比?

過程中係邊個大懵?入境有無錯我唔敢講
應該係一齊比晒兩張
比返佢之後就自己調亂左
之後個仔自己一個出境
成個過程大懵既先係佢個仔
之後過關個入境處關員又睇唔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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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說廿三條應快立法,因為條文就係針對呢D無責任既報道傳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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