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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空間

問題係點解佢唔搵間平平地搵舖租尼做?係要踩線?

罰都罰左咁多喇
鵰。豹。狸。獅。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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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Hkpolice-Psu 於 13-4-2011 00:23 發表
問題係點解佢唔搵間平平地搵舖租尼做?係要踩線?

罰都罰左咁多喇
地舖要交租
收入要比稅
罰下錢當交稅當然明平好多

以佢呢類比較紅GE小販, 收入分分鐘好過你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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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gtoray 於 13-4-2011 00:09 發表


yes, 已經唔再發新牌
現有都係歷史遺留
睇來現存制度是容不下流動小販擺賣的空間!
70幾又可以做咩維生呢?
君 不 須 防 人 不 肖 , 眼 前 鬼 卒 皆 為 妖 ;
秦 王 徒 把 長 城 築 , 禍 去 禍 來 因 自 招.
何為邪鬼何為神, 神鬼如何兩不分!
但管信邪修正外, 何愁天地不知聞!
駟馬高車出遠途,今朝赤腳返回廬,
莫非不第人還井,亦似經營乏本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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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gtoray 於 13-4-2011 00:37 發表


地舖要交租
收入要比稅
罰下錢當交稅當然明平好多

以佢呢類比較紅GE小販, 收入分分鐘好過你同我
啊伯的生活環境睇來唔多好!不過以前好多人都是靠走鬼檔累積財富然後開舖上岸!
不過家陣舖租咁貴, 我係真金白銀交租的話, 一定想盡辦法向食環處投訴, 扼殺走鬼檔的生存空間!
君 不 須 防 人 不 肖 , 眼 前 鬼 卒 皆 為 妖 ;
秦 王 徒 把 長 城 築 , 禍 去 禍 來 因 自 招.
何為邪鬼何為神, 神鬼如何兩不分!
但管信邪修正外, 何愁天地不知聞!
駟馬高車出遠途,今朝赤腳返回廬,
莫非不第人還井,亦似經營乏本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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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Hkpolice-Psu 於 13-4-2011 00:23 發表
問題係點解佢唔搵間平平地搵舖租尼做?係要踩線?

罰都罰左咁多喇
銅鑼灣有平平地既鋪???
地獄裡最熾熱的地方,是留給那些在出現重大道德危機時,仍要保持中立的人。
-但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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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HunterX 於 13-4-2011 11:45 發表 銅鑼灣有平平地既鋪???
一定要大街?租人地舖門口位得唔得?
鵰。豹。狸。獅。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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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里安 於 12-4-2011 20:11 發表

你說的是,法律都講人情,但請注意,執法人員可行的酌情權小之又小

雖然我個人不滿該部門做事手法,但我更不滿好多香港人成日當人地執法時只講人情

到人地真係做野又只係識說三道四,咁叻你做

p.s.但 ...
香港法律精神有講公議同人情(By grace of .......), 因為法律唔咪所有野可以做到公平, 有啲社會議題係由人情立場出發去立法! 如果"執法人員可行的酌情權小之又小(又唔咪一支竹打死一船人)" ! eg. 時不時新聞都講有人用玩具槍打劫! 政府法例係有足夠能力禁曬所有玩具槍...但政府又冇禁 ! 淨係講啲膠BB豆整到啲郊野公園有污染! 環保處很多年前以通過條例有權力禁我地持有玩具槍! 佢地又冇禁! 所以有場地射BB豆打wargame係好(但係有邊間或幾多間場地有鑼正牌照?) 如果執正去做的話唔講前者就連啲GBB用隻ergo grip都可以係犯法 !
我地同好多政府官員有工作溝通又日日一同食lunch! 啲高官都成曰"掛係口邊講"為市民服務要合情合理! 我同意"亞伯"既識業係違犯"法例" ! 工務員冇做錯野! 但同時又反影社會問題(冇計呢排正苦弱勢) ! 我八卦問左某些人關於今次事件.......可能日後同類事件會處理得好啲.....maybe !
如果呢類老人家係生在鷹国既鷹国公民 ! 由佢開始勞動工作致今佢既生活福利應該冇必要企街買"熱狗等等既野"

[ 本帖最後由 rho837 於 13-4-2011 17:5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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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Hkpolice-Psu 於 13-4-2011 13:03 發表
一定要大街?租人地舖門口位得唔得?
要呢位阿伯租得起, 開去後巷都唔掂......
地獄裡最熾熱的地方,是留給那些在出現重大道德危機時,仍要保持中立的人。
-但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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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Hkpolice-Psu 於 13-4-2011 13:03 發表
一定要大街?租人地舖門口位得唔得?
得! 但好貴! 家下北角區樓梯底都要成1仟3佰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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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Hkpolice-Psu 於 13-4-2011 13:03 發表
一定要大街?租人地舖門口位得唔得?
肥蠔...我知呢的舖位case係極端的....sogo後街樓梯低一尺都幾萬......
我深信整個銅鑼灣冇一個樓梯底係阿伯租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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呀伯咁大年紀都自力更新係應該令人尊敬的

繼續走鬼啦
走唔到當交租
最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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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前有個皇帝, 執政時,天災人禍不斷,很多百姓沒飯吃,活活餓死。皇帝聽見臣下報告這件事,同情之餘也大惑不解,問道:「何不食肉糜?」...

今天2011年, 有人講:「何不租鋪做?」...

我做樓上鋪的, 未計裝修雜費, 租金連上期等入場費, 已經是6位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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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地面鋪! 以經唔再講上期同入場費! 淨係裝修個鋪(根業主要求)! 250尺要洗成75萬! 我出糧比part time員工由前年以經高過30元時薪(做工爽快睲目又勤力又準時既工人係有能力既人就自然吃香)! 唔係講笑! 係幸苦! 香港地揾錢係比灑啲大業主.......

其實HK$28.00最低時薪係可能會整死好多工人!

[ 本帖最後由 rho837 於 13-4-2011 18:0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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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租金, 高成本, 強積金, 再加埋28蚊, 老闆死, 打工都要死!
君 不 須 防 人 不 肖 , 眼 前 鬼 卒 皆 為 妖 ;
秦 王 徒 把 長 城 築 , 禍 去 禍 來 因 自 招.
何為邪鬼何為神, 神鬼如何兩不分!
但管信邪修正外, 何愁天地不知聞!
駟馬高車出遠途,今朝赤腳返回廬,
莫非不第人還井,亦似經營乏本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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喺呢件事度.....好多人話食環選擇性執法, 舉嘅例就一定係"上網佬同返版佬"

但大家又知唔知, 食環....應該係話無人可以拉班"上網佬"架............
第一, 佢哋無任何真金白銀做生意, 所以佢哋唔係小販, 食環唔拉得
第二, 要告班友, 可以係.....遊湯....但係你估警察用呢類罰拉班"上網佬", 又會唔會比人上網話"濫用警權", "人哋自力更生都唔得"....等等...

如果我無記錯, 而家可似做嘅, 最多只係沒收佢D易拉架..........而人.......只要佢唔認個易拉架係佢嘅......就已經吹佢唔漲..........
而唔記得從幾時開始, 食環的而且確開始選擇性執法, 而以我所知, 個"選擇性"係....只拉賣濕貨同熟食, 其他......算數......目的就係比啲低下階層有個"食自己"嘅機會......

而樓上有位師兄講, 嗰頭D居民都唔反對阿伯.....但係單單訪問幾個街坊, 就"頭D居民都唔反對阿伯"?????
而且連阿伯自己都知, 佢比人拉係應該嘅, 正式"出得嚟行, 預咗要還"就係咁解....

再者....陰謀論D諗.....大坑呢幾年已經由住宅區變成....飲食區, 人流開始多.....有人想開檔賣魚蛋雞蛋仔一啲都唔奇, 咁佢要趕走阿伯....又有幾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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