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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eamoncheng 於 20-11-2010 15:06 發表
我只可以講大陸d新聞同香港既新聞...邊邊可信性大...好明顯啦
仲有大陸兒唔兒戲?佢d大粒佬想做你既你就無得走...我唔知呢d叫咩野喇
整體黎講...我對上面d法律真係無咩信心...唔可以叫做法治
大城市可能仲好d... ...
通常香港人以為大陸新聞就一定唔可信,因為覺得大陸新聞一定係官方新聞, 呢個係長期以來形成之偏見, 無法扭轉.許多人根本就未試過了解大陸現今新聞傳播情況(你以為大陸只得新聞聯播麼……人地開新聞聯播都係等之後既天氣預報姐……)
但, 大陸並非只有官方新聞, 且不論現今官方同半官方媒體本身就唔係完全報喜唔報憂,而會報導一些負面新聞(當然,有選擇性),許多網絡base新聞媒體並非官方控制,仲未算果d通過聊天工具,論壇等傳播之新聞, 如果大陸只得官方新聞渠道, 許多事情根本唔會有人知, 亦根本唔會搞大。
香港新聞是否可信?我自己本身就係學呢d出身,幫記者學野時候就被要求“以公義出發”而非“以事實出發”, d野有幾可信我真係唔敢多講, 64時候講乜解放軍火併暫且唔提, 明報果篇北川中學倒塌調查, 就故意將部分倒塌之新樓講成“垮成粉”,而將事實上徹底垮塌,大量學生死亡之98年樓講成“部分倒塌”, 得個框架尚存之70年代老樓更被講成(完好無損),與部分垮塌之新教學樓同批落成之宿舍樓完好無損之事實則乾脆之字未提!以前遇到過個明報編輯, 同她傾大陸d野,所有正面小小既野她一律稱為“no point", 聽下都費事。所以其他報紙我唔講,起碼明報d野我要打幾個問號先既。
大粒老想做你就無得走, 系香港你就有的走咩?研究下d公共安全條例啦, 自由度仲大過大陸。系大陸你真無觸犯過法律,就無法合法做你, 搞非法手段做掉你,d官自己都要冒風險,而香港, 技術上根本每個人都可以當你犯緊法。
你對大陸法治無信心唔奇怪, 我亦唔相信涉及到某些事情法治會依然work, 對香港法治亦然, 但你唔相信唔等於你可以唔尊重, 因為始終大陸法治系進步緊, 維權人士犯法被判刑,道理上當然講唔過,但法理上依然系進步。
大城市也好,小城市也罷,要係治安系統內屈你都係小菜一碟,系香港理論上阿sir唔妥你都可以俾d麻煩你,但要上升到司法程序, 20年前大陸確實和40年前之香港一樣,想點判就點判, 但近20年已經無o甘易,趙作海案已經拖到超期先念定對策,其他許多維權人士則根本就無證據做。只好監視,偶而留難下, 我大學時有個訪問教授就係如此,城大send佐許多邀請函先落到來。
其實講到尾, 趙案大陸官方自己都等於系承認系藉其手段過火為由,打壓維權人士, 點解係都要認為其係因為索償被判刑呢?難道你覺得打壓維權人士就理所當然,值得擁護了? ? ?
點解我覺得趙有冤屈?因為同樣系上網發post,同樣帶人圍政府, 同樣“蓄意煽動,破壞公共秩序”, 點解平時d苦主做呢樣野極少俾人拉, 甚至諸如石首事件苦主一般,鬧越大越唔會有事,帶返去做筆錄都唔洗,而趙以旁人身份做就要俾判, 雖然趙係受過良好教育既知識分子,維權如此行事確實不當,但法理上趙之所作所為與果d苦主並無分別, 後果更無其它事件例如石首事件嚴重, 單單處理趙有失公允,而且量刑亦唔合適(
惡意造謠,引發韶關事件進而引發烏魯木齊大屠殺果條pk,量刑好似唔多過趙幾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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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如果趙真係如d報紙佬所言係因為毒奶粉事件索賠傾唔埋而被打壓,我反倒唔多會同情趙, 因為毒奶粉案件相當嚴重,涉及面相當廣, 處理級別亦相當高,當事者根本無翻身機會, 而對繼任官員以及其他受波及省份官員而言,他們本身並唔洗為事件負責,只需善後而已。如此受關注之事件,處理得好,大政績一件,根本就係花公家錢給自己買政績, 幾十戶幾百戶人家就算每家賠百萬對於一個省而眼都係毛毛雨, d官員何樂而不為?如果o甘都仲唔能滿足, 那趙未免有獅子開大口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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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La-9 於 20-11-2010 20:51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