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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rYaN 於 17-10-2017 14:58 發表
"你放得喺 warzone 就預左爛"我都唔係好認同,你正正常常唔覺意射爛就冇得講,
如果你係特登射/整爛就就一定唔岩......
但今次真係冇憑冇據真係好難搞
其實「無證無據」同入唔入罪可以兩回事,因為在法律層面,「承認責任」其實係一個好決斷性既條件,
認唔認一件事同埋事實既本質係可以唔同甚至相反,即係無論係唔係你爆野,但你表示「我估有可能係我爆」,其實法律層面已經入硬你。
真係唔係自己做既打死都唔好認仲要實牙實齒,因為而家係講緊法律上係唔係有責任賠償。
即係就算你冇做或者唔肯定有冇做,但承認「負責」或承擔「賠償」,場主已經有充份理由追討。
搬到上裁判法院都係一樣玩法,所以d 律師成日叫你嘜都唔好講,因為講錯一句係可以即時收皮 ( 例如話:都係...我認...我有少少責任...我同場主商討賠償問題 )
仲有一件事,假如有人作出明顯的犯罪行為 ,旁邊有人陪同,就算佢冇郁手,一樣有機會控告,( 我唔敢肯定「lunch 爆車」是否屬於犯法,不以此作例 )
因為當觀看者身處「案發」現場而不干涉或舉報,法官已經有合理理由相信旁觀者是同黨。
thats why 當日旺角暴亂事件,咁多辯解為「我企係度冇參與」者都照入罪,正是這個原因,因為當日事件定性為犯法行為,你旁觀而不干涉或報警或即時離開已經可以砌你。
以上並非精準法律知識,純粹跟某律師於非律師身份工作時吹水的節碌,由於純粹個人記憶堆砌,或有不全或甩漏,請勿當作法律建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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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Dave 於 20-10-2017 22:55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