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jacko 於 16-10-2017 10:35 發表
緊係問當事人啦
可能小弟真係講到1999。我由頭講一次:
事發於上星期六 W易發
一行十二人約戰,火力上限1.5J AEG
開Game前check槍,只有一支GnP原裝16吋
1.8J@0.2bb,其他全部合格。最後持有gnp的朋友同場地租左槍。
開Game前女職員驚告場中有裝修工人,小心唔好打中人。
除此之外,冇講過d新車要注意。。。
打左一朝,相安無事,突然出現的男職員,話場中有兩架車,車尾玻璃爛左,而佢同日朝早check過果兩架車所有車窗都正常。懷疑係我哋打爛,要求賠償云云,又話可能我哋槍支過左合法火力。
我哋即場圍內問下,冇人認打爛過果兩塊玻璃,而且小弟亦當場叫果個男職員,如有懷疑,歡迎check槍check彈。但男職員冇做,再話問下老細要點做,我哋以為事件告一段落繼續打,打到大約4點,收拾行裝就散場。
散場後收到男職員電話,要求賠償3000元作維修玻璃之用,否則報警,更開出時限,戰友商糧過後認為我哋冇理由需要負責,原因如下:
1.首先唔知道兩隻窗幾時爛,係咪我哋打爛都不能確定
2.場中障礙物如果你打game中途被誤中,應為場地提供者的合理預期。
3.場地職員由開game到佢哋話我哋打爛野之前,隻字不提車上玻璃完好,需要特別留意,更加冇事先聲明過如有損壞需要賠償。
最後,我哋決定唔再回覆場地職員,如果場主再有疑問,歡迎佢哋報警,至少還我和戰友一個公道。
成個故事,我知道的,我經歷的已完全報告,各師兄版友要信就信,唔信就下次去幫我試下掃埋其他車尾玻璃,小弟就此謝過各大大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