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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會否決大浪西剔出郊野公園動議

大浪西灣要擴展郊野公園,其他地方起居屋公屋

咁遠叫人去住係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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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人要司法覆核了
已有法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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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個政府無人做得使全體滿意

各有各利益,各有各盤算,無人肯放棄一些私利或意氣讓步,又各有各後路,無人真心為社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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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對當地人來說可能不只是一些私利, 而是全部財產, 所以我其實讚成用公帑收購. (要籌款我會願意湊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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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用而籠絡懷柔的手段造就這班人,亦漸成一大問題...只怕公帑收購,貴到嚇死你...況且無地就無權,無權就無so,會咁順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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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為左安撫發展新界而變出來既丁權,現在個個都覺得係應份...其實除消丁權就咩事都無喇
鵰。豹。狸。獅。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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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權係港英政府對新界鄉民嘅承諾,如非基本法有明確指引,照理97後特區政府無義務繼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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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geoprotex 於 5-12-2013 16:42 發表
丁權係港英政府對新界鄉民嘅承諾,如非基本法有明確指引,照理97後特區政府無義務繼續履行。
其實依家納入左郊野公園範圍佢地都可以申請起丁屋
不過限制左土地用途,賣唔到比有錢佬,大財團j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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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掌又係肉! 手背又係肉!

OZP話係綠化地就冇得改zoning! 原居民起丁屋又係2047前合法!

只係家下啲丁屋起完就即時補地價再推到仟二萬單棟, 三仟六萬雙連背山面海有花園 ! 益灑啲強國富蠔! 的確搵唔小 !

我地又中意行山踏單車! 冇計!

希望班丁哥們唔好拿啲呀公地出愾! 整到周圍變成垃圾公園啦!

[ 本帖最後由 rho837 於 5-12-2013 18:2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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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geoprotex 於 5-12-2013 16:42 發表
丁權係港英政府對新界鄉民嘅承諾,如非基本法有明確指引,照理97後特區政府無義務繼續履行。
法例話明可以去到2047年為止! 實際上2028就完啦! 因為滿18歲至可以入紙申請! 其實2021年都應該水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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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2021年有戲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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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geoprotex 於 5-12-2013 16:42 發表
丁權係港英政府對新界鄉民嘅承諾,如非基本法有明確指引,照理97後特區政府無義務繼續履行。
基本法? 承諾? 咪一樣比共匪當廢紙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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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27# 的帖子

你甘講,沒得講架啦波 同佢簽乜都廢既。
如你所講的話,而家入村抄家都天經地義。
支那人 不等如 中國人
支那人 等於 蔑視所有華人
叫之前,停一停 想一想。

或者可以先到“醜陋的中國人“一書中找找自己有沒有相似之處。
如果沒有相似之處的話,你才叫吧。
愛扮假鬼,以令自己感覺高人一等,乃中國人的劣根性。

另外,我對我以前的無知感到慚愧…<m(_ _)m>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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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支持新界鄉民爭取合理權益, 發楊反英抗暴的優良傳統!
港人成日去郊野公園搗亂,亂掉垃圾,又殺害野生動物,污染水原,引起山火.....留比鄉民起屋好過!
君 不 須 防 人 不 肖 , 眼 前 鬼 卒 皆 為 妖 ;
秦 王 徒 把 長 城 築 , 禍 去 禍 來 因 自 招.
何為邪鬼何為神, 神鬼如何兩不分!
但管信邪修正外, 何愁天地不知聞!
駟馬高車出遠途,今朝赤腳返回廬,
莫非不第人還井,亦似經營乏本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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