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被查

回覆 12# 的帖

自問好人一個,唔嫖唔賭唔飲(啤酒唔計),只喜歡收藏玩具氣槍,多數收藏而不發射的,夜晚交收帶回家(太座唔覺(只限細槍款),如假日交收會被黑面 ,平時也是多晚上交收或日放公司夜帶回家,現在警号來了,也許今次是好事,醒覺要改改習慣,不要晚上交收為上

TOP

回覆 15# 的帖子

細槍交收好多時都只有膠袋 方便。

TOP

回覆 11# 的帖子

呢個就唔係法律問題. 只需要將心比心. 你係一個執法者, 你係街上面見到有個人, 你已經截查左佢(而你截佢已經係因為佢"行跡可疑" - 見警隊條例第54(1)條), 點知條友同你講, 我有支(氣)槍係身 -- 佢話係氣槍者, 你點知佢係真槍定玩具? 你會點樣做? 係就咁放佢定要肯定佢唔係想去犯法, 或者已經係犯法?

你身世係點個PC 無從得知. 佢只可以叫CONSOLE 問有無底, 有無拘捕令, 有無俾人通緝. 後兩者有, 拉得. 但係無亦唔等如你唔打算犯案或無曾經犯案. 所以你個D 野, 話之你係CP 個仔, 個PC 見到你有支氣槍只可以用最壞打算黎估計你係做緊乜.

希望幫到你理解點樣避免同類事情發生係你身上.

[ 本帖最後由 derp 於 24-2-2021 21:12 編輯 ]
"At the common law no man can be prohibited from working at any lawful trade, for the law abhors idleness."

Sir Edward Coke

TOP

回覆 18# 的帖子

我也明白,所以被查時非常合作,也不害怕,但如返警局也是廷麻煩的,最怕是給太座知道玩玩具氣槍而出事就

[ 本帖最後由 槍械老人 於 24-2-2021 22:11 編輯 ]

TOP

引用:
原帖由 槍械老人 於 24-2-2021 21:24 發表
我也明白,所以被查時非常合作,也不
咁你的確身無屎的話,神情語氣都唔同
我相信佢已經傾向信你
加上你有朋友通話做證,所以唔拉你都合理

TOP

若真係咁好彩,一定要合作,心平氣和,盡量提供交收或買賣紀錄。
FBC1

TOP

回覆 20# 的帖子

以前真的以為將玩具氣槍彈甲和槍身分開放行街街會成為可無犯罪意途(因鴨記時不時有驚喜),這想法太天真了。還有返回當口,當主也可否定在這賣出 ,。

TOP

回覆 21# 的帖子

好彩有與同事談過,因玩具槍不是人人喜歡的,有時也不想给新同事知道自已玩氣槍。

TOP

引用:
原帖由 槍械老人 於 24-2-2021 22:28 發表
以前真的以為將玩具氣槍彈甲和槍身分開放行街街會成為可無犯罪意途(因鴨記時不時有驚喜),這想法太天真了。還有返回當口,當主也可否定在這賣出 ,。
警察上門問有冇賣,店鋪怕上身話乜都唔知你已企定係度了...

又或者甘多網上騙案,你朋友收到對方話自己係警察,現在有單野要你協助...之後朋友話:搵食行遠d 啦,我先唔信,收線..do..do..do...
到時真是水洗唔清...

有時將心比己,警察見你袋住支槍,除非真是非常玩具樣,沒單沒盒放係背包,真是無限想象空間。

講番上年兩年反修例,那時偶有開game 的,完事後大家會多了一個行動,就是影張全家福... 證明大家真是打game ,也叫大家wtaps 留個約戰紀錄對話。
做多一步,大不了沒用,到要用時就會有d 用。而那時又真是有fd 回程渣車被road block 查,問了幾句做乜,幾個人座埋一車,有些仲著緊wargame 衫,大家照樣答事實,望了幾望也就放行,甚麼事都沒有。

[ 本帖最後由 Dave 於 24-2-2021 23:19 編輯 ]
原創小說:黑鷲

http://ck101.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660842&extra=page%3D3

TOP

回覆 24# 的帖子

今次無事真有運 ,當時被一隊ptu查,心中是不怕的,但現在想想下,都有多小怕怕

TOP

引用:
原帖由 槍械老人 於 24-2-2021 23:57 發表
今次無事真有運 ,當時被一隊ptu查,心中是不怕的,但現在想想下,都有多小怕怕
下次拎張單跟身就穩陣些。

2 手買賣就留wtaps 對話之類。不過其實也很少查,在下人生係得一次比人查身份證...沒了。
原創小說:黑鷲

http://ck101.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660842&extra=page%3D3

TOP

回覆 27# 的帖子

Hi,師兄,(請不要怪我老人家多咀)我雖被查,最後無事,但我也感謝警方的執法行為,他們也是保障香港市民的日常生活的安全,才會對有可疑人物作出查詢,請不要這樣稱呼他們(再請師兄不要見怪,請諒)

4 個讚好! TOP

最好成支分解,各自用膠袋裝開,彼查時,稱物件是玩具製品,可少好多麻煩,我試過,當然有單據及交收紀錄最好。

TOP

回28#

難得樓主明白事理,作出公平分析.

TOP

Ching,其實小弟覺得這件case ptu做得對,因爲其實帶氣槍去到鬧市算係一件真正可以危害到市民的舉動,因爲沒人保證持有者不會拿出來襲擊途人。
引用:
原帖由 bennytsang16 於 25-2-2021 15:32 發表
理想和現實似乎有很大的差距,特區警方近年來的執法尺度被受質疑,他們近乎採取寧枉無縱的濫捕手法。

308083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