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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 真假律師?

都係果句, 其實我一直都唔想D咁公開既場合為呢件事出聲,
不過見到有人到呢一刻都仲要死雞撐飯蓋, 所以先抵唔住頸....

認清自己所犯錯誤, 道歉, 有咁難咩?
引用:
原帖由 於 21-2-2009 09:39 發表


兩個唯一一次同台合唱 !! 我記得 !!




既然既件事已經處理左

信件又處理左

人亦都處理埋

那就算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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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 " 好多人同你感覺一樣

甚至 " 懷疑 " 有人見到 d 回應之後慶到掟 mon

不過而家個結局 " 應該 " 係 " 最妥當 " & " 最多人接受 "

留一點下台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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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gd1893 於 21-2-2009 02:38 發表
唔好怪我直言, 在我等普通而又不涉雙方利益既網友而言,
成件事既重點, 或者,我地所睇到既係 :

(1)有人係網上論壇對別人作出人身攻擊, 惡意批評;
(2)論壇管理團隊及其主管視而不見
   (相比往常既管理模式,  ...
"閣下既參與遠非涉及討論咁簡單, 更聲言會公開及發佈對方較早前係其他地方貼出既女友性感照片"

其實...用"貼出既女友性感照片"這方法,
去迫使他人去做一件佢不願意嘅事。

這是否刑事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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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gd1893 於 21-2-2009 09:56 發表
都係果句, 其實我一直都唔想D咁公開既場合為呢件事出聲,
不過見到有人到呢一刻都仲要死雞撐飯蓋, 所以先抵唔住頸....

認清自己所犯錯誤, 道歉, 有咁難咩?


我相信呢個世代"道歉"好難!

眼不見現在家長非沒有身教,
更把兒女做錯的事推卸給其他身邊的人。

沒有丁點責任心,看重面子的人
何來談"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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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B20_hk 於 21-2-2009 10:35 發表


"閣下既參與遠非涉及討論咁簡單, 更聲言會公開及發佈對方較早前係其他地方貼出既女友性感照片"

其實...用"貼出既女友性感照片"這方法,
去迫使他人去做一件佢不願意嘅事。

這是否刑事罪行?
1.未經物主同意,非法進入電腦!巳經構成罪行!

2.而盜取電腦資料,兩者皆是刑事罪行!

如事主所言!

在網上download了相片,原本網主可民事追究!
而相片主人可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禁止刋登!
衹是民事案件!

[ 本帖最後由 seals 於 21-2-2009 11:0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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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B20_hk 於 21-2-2009 10:35 發表


"閣下既參與遠非涉及討論咁簡單, 更聲言會公開及發佈對方較早前係其他地方貼出既女友性感照片"

其實...用"貼出既女友性感照片"這方法,
去迫使他人去做一件佢不願意嘅事。

這是否刑事罪行?
最令我睇佢唔起嘅係..
Send咗人地"女友性感照片", 做咗就認, 衰咗就受, 仲用埋佢嗰段乜鬼"喺綱上咁啱copy到又咁啱係你條女", "如有雷同實屬不幸"咁不知所謂嘅死撐法!!!都唔知係唔係雄性生物!!!

佢最好唔好再用OKKA個名幫G&R賣廣告, 我驚會有反較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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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queen 於 21-2-2009 11:05 發表


最令我睇佢唔起嘅係..
Send咗人地"女友性感照片", 做咗就認, 衰咗就受, 仲用埋佢嗰段乜鬼"喺綱上咁啱copy到又咁啱係你條女", "如有雷同實屬不幸"咁不知所謂&# ...
絕對同意Queen的看法!

我相大部份會員出聲嘅原因,
都係因為佢回應wgy相片之解釋,
用了一些下三流,賴皮及厚顏??嘅說法!
才會引起公憤!


[ 本帖最後由 seals 於 21-2-2009 22:5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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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eals 於 21-2-2009 11:16 發表


絕對同意Queen的看法!

我相大部份會員出聲嘅原因,
都係因為佢回應wgy相片之解釋,
用了一些下三流,賴皮及厚顏無耻嘅說法!
才會引起公憤!
絕對同意大家看法!
另.會員唔出聲嘅原因,
1.是睇戲!睇下條粉皮嘅說法!
2.認識事主
老實講,私人恩怨"禍及"家人及朋友
又話要貼人女朋友相,咁"仆街"嘅事都講得出
非君子(男人)所為,正人渣。

P.S. Sorry, 我想不想更好形容詞形容佢
本帖最近評分記錄
  • gtoray 威望 -30 違規內容 21-2-2009 17:09
  • gtoray 金錢 -30 違規內容 21-2-2009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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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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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eals 於 21-2-2009 11:16 發表


絕對同意Queen的看法!

我相大部份會員出聲?原因,
都係因為佢回應wgy相片之解釋,
用了一些下三流,賴皮及厚顏無??說法!
才會引起公憤!
Cgf認為你呢番言論甚為過火
我個人認為甚為到肉!
鵰。豹。狸。獅。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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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Hkpolice-Psu 於 21-2-2009 21:57 發表

Cgf認為你呢番言論甚為過火
我個人認為甚為到肉!
Sorry  !! M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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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gd1893 於 21-2-2009 01:39 發表
想知封"疑似律師信"係真係假好簡單,
香港律師會網站有"執業律師名冊" (http://www.hklawsoc.org.hk/pub_c/memberlawlist/mem_withcert.asp)
而果封"疑似律師信"上面有該chamber既名號,
好易就知係咪真有其律師.
...
** G大請原諒我講一下...只此一次...忍唔住...

我以前做地盤.....更改文件真係一件好易既事....所以要做一份真工司有簽名既律師信真係唔難....係要我做既話....我唔交3個月電話費, 之後電話公司就會寄律師信比你.... (我自己親身試過...) 只要有ORIGINAL同新式既打字機....可以改到 ... 如果係電子版既...仲易...(仲要有簽名...)

件事已經(理論上)完左, 希望大家都唔好再講下去好...等時間過一切.., 大家都唔係當事人....好多野係真係假都唔知....最後都係無止境的...而家知道左係真信定假信又點....咪得個KING字...

當事人會善後的, 這類TOPIC由他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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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大家講的

只係希望大家用詞唔好太過份
響 cgf, 大家應該比返所有會員應有ge尊重

而作為管理團隊, 我地要保障會員基本ge權益

多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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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於 22-2-2009 00:37 發表

樓上有師兄已提出...封信真與假..應問當事人..而我相信絕大部分師兄都是就著牽涉在內既人..既處事方式...同態度...
請看重點不在於律師的真假, 是原告人的身份是一間公司名, 是否有老闆授權
重點不在你是誰,是做人的問題,是處事問題,是態度問題,實在太過分

我好明白要保持中立,要保護每個會員
但我地要保護正常的人,不是要保護一些害群之馬,
當然如果佢可以做回正面的事,
受到保護係應該的,
我不是討厭他而想罵他
我是因為睇到佢果種極差的態度對人
做我才看不過眼,我從來只事針對件事而不是他本人
難度被他辱罵的會員就不用保護嗎?

希望版主你明白,
本人立場是一定不會再由他在網上胡亂生事的!
(小弟只是看不過眼,如有令總版主難做,請刪除~~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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