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唔係以言入罪架咩?
唔知師兄知唔知,只要刻意做下d行為,講一d野出黎令另一方擔心性命,財產收到威脅已經係刑恐呢?
同埋,點解果條友行左去就得?因為個鏡頭只係追住個靚妹,無再影果個人姐~
師兄,如果你認為落唔到charge就無運行,唔知有咩理由呢?
根據香港既法例,只要有報案人/受害人報警,警察到場作出初步調查後,只要認為夠表面既証據就會作出拘捕,深入既調查會返到去先再做~
可能舉得例會易d明,假設有個市民報案,話見到一宗謀殺案,而犯案人士仲係現場。當警察到場後,搵到報案人,搵到疑人犯,作出初步調查後,報案人話"阿sir,我親眼見到佢劈死果條友架,拿,果條友而家就訓左係果度啦!個頭都甩埋tin"點知去到一睇,真係見到個人頭都一具無左個頭顯屍體。到左黎刻,如果向疑犯作出調查後,佢話"我邊有殺人呀"到果刻,唔通唔拉人?仲放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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