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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車上馬路要有平等路權, 首先要單車使用者有牌...

引用:
原帖由 gd1893 於 12-10-2011 11:17 發表 其實慢車 (如巴士、大貨車等),係單線單程路上面,如果經過避車處而係可行情況下唔入避車處讓其他車,係有可能干犯Cap.374 S.38「不小心駕駛」既。(2) 任何人在道路上駕駛車輛時,如無適當的謹慎及專注,或 ...
點解唔可行? 我指既發牌制度係機於"單車於馬路上行駛"
單車徑就無關係啦, 但係上馬路, 長此下去任由d無牌既響馬路上干擾其他道路使用者又何嘗唔係擾民?

學你話齋, 單車法律上都當係汽車, 咁點解"馬路"上駕駛汽車(單車)唔洗牌?
咁其實現況係對其他有牌既道路使用者構成不公平...
鵰。豹。狸。獅。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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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單車(人力車)與一般氣車(自動車)不同! 兩者同樣一齊使用"馬路"會產生問題!

一般單車論馬力;扭力! 對比起車係好底馬力同扭力! 共用一條馬路會產生好多安全性問題.......

立法有必要! 就算有牌都係安全手則為主.......

[ 本帖最後由 rho837 於 12-10-2011 13:0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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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點解唔可行,其實可以分幾方面睇,

「單車於馬路上行駛」呢個發牌原因,前提係要有地方比「單車於非馬路上行駛」,
香港現時單車徑網絡設計明顯地係以「消閑」為目的,而且並不完整 / 完善,
對於一D以單車作為日常交通工具既人黎講,佢係局住要踩上馬路既。

當然,佢地選擇得用單車做交通工具,要佢地考牌先可以上路亦無可厚非。

但對於以單車作為消閑活動,本身亦無擁有單車既人黎講,
要考牌先比踩單車上路的話,你估仲有幾到人踩?

如果有完整 / 完善既單車徑網絡或者單車公園的話,情況可能會好D,但明顯地香港而家無。
咁好喇 :
(1) 政府而家要修例;
(2) 修例會導至少左人踩單車同租單車;
(3) 有人生意同利益會受影響;
(4) 單車呢個活動一向被視為健康活動;
(5) 小朋友係屋企樓下踩又點計?
...

唔好講發牌, 就之前話立例要踩單車戴頭盔都搞咁多大頭佛出黎,
跟住會有咩發展,相信大家都預計得到。

立例唔可以太過鉅細無遺,
但同樣,鬆到立左同無立無分別的話,立例既意義亦不大。

x x x

BTW,相對起單車,其實早幾年前已經有人提出要監管LED白光車頭燈,
到今日咪一樣未搞到。

我地既議會咁忙,幾時得閒處理?

x x x

BBTW,立法其實好需要「主流民意」同埋佔領到「道德高地」,
我地既政府公關能力咁弱,要製造「主流民意」同埋佔領「道德高地」去立例「單車考牌」...

除非再有咩大意外死好多人啦,否則個人而言覺得都頗為「天方夜談」。
引用:
原帖由 Hkpolice-Psu 於 12-10-2011 12:45 發表
點解唔可行? 我指既發牌制度係機於"單車於馬路上行駛"
單車徑就無關係啦, 但係上馬路, 長此下去任由d無牌既響馬路上干擾其他道路使用者又何嘗唔係擾民?

學你話齋, 單車法律上都當係汽車, 咁點解"馬路"上駕駛汽車 ...
[ 本帖最後由 gd1893 於 12-10-2011 13:1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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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gd1893 於 12-10-2011 11:17 發表
"大家都好熟識自己既權利(同相關既法例),
但又無乜人留意過自己既義務同相關既法例。"
Cant agree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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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車手點知私家車上是甚麼人?如果係偷車賊或運緊毒呢? 可能會車死佢地不顧而去

[ 本帖最後由 starfox 於 12-10-2011 15:1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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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gd1893 於 12-10-2011 13:16 發表 至於點解唔可行,其實可以分幾方面睇,「單車於馬路上行駛」呢個發牌原因,前提係要有地方比「單車於非馬路上行駛」,香港現時單車徑網絡設計明顯地係以「消閑」為目的,而且並不完整 / 完善,對於一D以單車 ...
咁轉返轉, 唔通渣搵食車就要考牌, 渣架roadster就唔洗牌咩...
唔係一句話休閒用就唔洗牌...

一句到尾係呢個垃圾政府無能, 先搞到所有野都到喉唔到肺半桶水...
鵰。豹。狸。獅。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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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有螳臂擋車,
今有骨肉擋車
鵰。豹。狸。獅。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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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gd1893 於 12-10-2011 13:16 發表
至於點解唔可行,其實可以分幾方面睇,

「單車於馬路上行駛」呢個發牌原因,前提係要有地方比「單車於非馬路上行駛」,
香港現時單車徑網絡設計明顯地係以「消閑」為目的,而且並不完整 / 完善,
對於一D以單車 ...
立法強制戴頭盔只不過政府用黎話比人聽"我有做野GA!!"
結果係點?是旦啦
"我有做野GA!!"
09" Giant TCR2

JN8:12 I am the light of the world; he who comes with me will not be walking in the dark but will have the light of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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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阿SIR 的講法! 睇黎出街都要考牌先叫合理! (咁未滿十八歲連街都唔洗出, 除非有監護人陪同)
唔考牌點知你懂不懂過馬路, 識唔識睇燈? 最好就梗要每年買牌費, 再加埋扣分制, 睇怕香港就天下太平囉!
就連收意垃圾推車仔的阿嬸都應該考牌, 買三保, 比佢撞到都有得賠咁先合理!

[ 本帖最後由 tango10 於 12-10-2011 20:59 編輯 ]
君 不 須 防 人 不 肖 , 眼 前 鬼 卒 皆 為 妖 ;
秦 王 徒 把 長 城 築 , 禍 去 禍 來 因 自 招.
何為邪鬼何為神, 神鬼如何兩不分!
但管信邪修正外, 何愁天地不知聞!
駟馬高車出遠途,今朝赤腳返回廬,
莫非不第人還井,亦似經營乏本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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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tango10 於 12-10-2011 20:58 發表
依阿SIR 的講法! 睇黎出街都要考牌先叫合理! (咁未滿十八歲連街都唔洗出, 除非有監護人陪同)
唔考牌點知你懂不懂過馬路, 識唔識睇燈? 最好就梗要每年買牌費, 再加埋扣分制, 睇怕香港就天下太平囉!
就連收意垃圾推 ...
請唔好針對個別版友
單車出馬路要牌呢個觀點唔係呢位呀sir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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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Vindicator 於 12-10-2011 19:18 發表

立法強制戴頭盔只不過政府用黎話比人聽"我有做野GA!!"
結果係點?是旦啦
"我有做野GA!!"
政府都唔贊成立法強制戴頭盔.....?
而且我認為問題唔係響頭盔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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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Hkpolice-Psu 於 12-10-2011 16:17 發表


咁轉返轉, 唔通渣搵食車就要考牌, 渣架roadster就唔洗牌咩...
唔係一句話休閒用就唔洗牌...

一句到尾係呢個垃圾政府無能, 先搞到所有野都到喉唔到肺半桶水...
政府故然應該做d野去完善社會
但其實係咪只有政府責任呢?
香港人只會問
國家能為我做什麼?而非我能為國家做什麼?

我又覺得人既素質都好重要
有d駕駛者唯我獨尊既心態,小弟實在難以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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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gtoray 於 12-10-2011 21:29 發表


政府都唔贊成立法強制戴頭盔.....?
而且我認為問題唔係響頭盔度
仲爭拗中
我認為問題在於交通條例教育/認知上
大家都只睇對自己有利的部分

[ 本帖最後由 Vindicator 於 12-10-2011 21:5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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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50# 的帖子

咁如果一條單線既路真係無巴士站,避車處, 咁無論前面係咩車(慢既巴士,電單車,單車,私家車車,)後面都係唔應該爬頭LA
咁當然作為人力既單車當發覺,後面會有塞既情況都會停車響路邊OR行人路,等後面過左先繼續,但呢個都係自覺性既行為,因為原則上呢個路段係唔比人爬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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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出街要攞牌好呀, 騎單車要攞牌戴頭盔好呀, 造愛, 結婚, 生仔通通都要攞牌都好呀!
君 不 須 防 人 不 肖 , 眼 前 鬼 卒 皆 為 妖 ;
秦 王 徒 把 長 城 築 , 禍 去 禍 來 因 自 招.
何為邪鬼何為神, 神鬼如何兩不分!
但管信邪修正外, 何愁天地不知聞!
駟馬高車出遠途,今朝赤腳返回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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