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係得一個犯的話, 陳兄你既做法可能無錯.
但, 實戰情況下, 又邊個可以擔保得一個犯先?
做野唔同演習, 要避免Exercise Syndrome.
x x x
Post War, well 先撩者賤啦.
無人亂抽水亂小的話, 我相信無人咁得閒去鬧人.
要威 要認叻 係人之常情,
前輩經驗豐富博學多材, 要企出黎做第一就更加係名正言順.
所謂有麝自然香,
真係有料既, 唔需要抽人水, 踩住別人抬高自己.
但, 如果有人一邊話自己係警察之友, 又話自己幾尊重警察呢樣果樣,
不過就死要借位抽水的話,
就唔好怪我唔客氣.
你亂小亂抽水一次, 我就一定小你一次.
同樣, 網主版主網友們,
如果認為我係小錯人的話, 亦請按版規處理.
立此為記.
引用:
原帖由 jwlchan 於 1-1-2010 21:02 發表
大哥銘,
拿槍手冇力, Standing Ready position 不倫不類, 個犯己經disarmed, 重拿個防彈昏保自己? 做乜? 放底去雙手拿槍正確用力指住個犯好過!
有人又想Post War, 我無謂再更多討論!
己經report此人, 睇下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