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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車上馬路要有平等路權, 首先要單車使用者有牌...

其實講到尾,道路嘅設計係要完善,新市鎮好似天水圍咁,有四通八達嘅單車徑,咪唔駛人車爭路得咁緊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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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gd1893 於 12-10-2011 23:48 發表
T兄, Don't put your words in my mouth, please.

凡事都要講到咁極端的話,討論仲有意義咩?



極咩端姐! 當遊蕩是罪, 三個人一齊是非法集會, 遊行要獲批準呢啲咁既法例大家都可以接受時, 點解出街唔洗考牌呢?
只要發牌機構是懷著善意, 為巿民利益設想就得啦! 對大家都有保障幾好呀!
君 不 須 防 人 不 肖 , 眼 前 鬼 卒 皆 為 妖 ;
秦 王 徒 把 長 城 築 , 禍 去 禍 來 因 自 招.
何為邪鬼何為神, 神鬼如何兩不分!
但管信邪修正外, 何愁天地不知聞!
駟馬高車出遠途,今朝赤腳返回廬,
莫非不第人還井,亦似經營乏本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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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本香港大部份的道路設計完全無考慮過會有單車行

點解會有人用電單車同單車比, 單車慢咁多

個人覺得係單車仔做得唔妥當, 不過我又唔明個46 點解過左雙白之後唔扒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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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咁諗我真係唔曉點答你好。
不過我亦都無打算去猜測你既說法同想法係咩喇。

x x x

需要澄清既係,遊行並不需要「獲批准」,
只係需要「知會」警方作出安排,同拎張「不
反對通知書」遮。

而從過去案例睇,就算事前無「知會」甚或違
反NONO上面既規定都好,主持人都好似無乜後果咁。


[quote]原帖由 tango10 於 13-10-2011 15:16 發表

極咩端姐! 當遊蕩是罪, 三個人一齊是非法集會, 遊行要獲批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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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地掉垃圾都罰千五啦!
亂過馬路除咗罰錢, 仲要扣分, 扣晒分就要停牌, 跟住返沙田交通城同啲幼稚園學生一齊學過馬路吓
君 不 須 防 人 不 肖 , 眼 前 鬼 卒 皆 為 妖 ;
秦 王 徒 把 長 城 築 , 禍 去 禍 來 因 自 招.
何為邪鬼何為神, 神鬼如何兩不分!
但管信邪修正外, 何愁天地不知聞!
駟馬高車出遠途,今朝赤腳返回廬,
莫非不第人還井,亦似經營乏本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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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來個topic好嗎?
無啦啦咩遊蕩同非法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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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day, I am driving a Pick-up in one-way direction, a cyclist suddenly appear out from the side street and riding toward my car and crash into my car!   Well he look into his bicycle (nothing wrong) and keep going! Then I stop on a side and look at my car see any scretchs! God bless! No scretchs found! But his "SO WHAT" attitude really pissing off!

I think these so-what attitude cyclists being F u _ k up by a car is only a matter of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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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諗好多單車友未必知單車都係受道路交通條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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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86# 的帖子

係wo
咁個路段取消埋慢駛同埋d 交通燈咁咪1分鐘都阻唔到law最好行人都唔比過巴士換埋法拉利又快又無人阻
好似港島d上山路駛唔駛取消埋d上山巴士,單線幾公里一個避車處,我揸車10分鐘上到去,比d巴士塞一塞都唔只個6分鐘

單車,行人,車輛,大家都道路使用者,只要大家跟規則互相忍讓共用完成唔係問題
只係一直以來單車少人用,一般人唔重視同埋對單車道路使用權利唔重視,先會覺分薄左使用權利(多左其他類型道路使用者),所以先覺阻住

如果有日馬路上踩單車,有人騎馬行馬路,都要互相讓住黎行,因為馬都係道路使用者!

[ 本帖最後由 fai84 於 13-10-2011 22:5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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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89# 的帖子

請報警
有單車徑既地方唔行單車徑,去行馬路係犯法
d警察會好樂意(好落力)去跑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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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Hkpolice-Psu 於 13-10-2011 13:47 發表


但係好多時有好多人都貪方便有單車徑唔踩走去踩馬路

好似由屯門開始入元朗方向既青山公路南地段開始...果度有晒單車徑啦, 但係有D/班PK仲要出晒尼馬路踩, 大佬果度行70架
真係阻住地球轉!
我知道我有兩把口,有自打咀巴
但有d車手玩公路賽
操車一定要落公路操.....
09" Giant TCR2

JN8:12 I am the light of the world; he who comes with me will not be walking in the dark but will have the light of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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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里安 於 13-10-2011 20:42 發表
其實我諗好多單車友未必知單車都係受道路交通條例管......
有d就師奶呀叔
有d就趕潮流,人踩佢又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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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gtoray 於 13-10-2011 23:45 發表


有d就師奶呀叔
有d就趕潮流,人踩佢又買
諗返早五,六年前,夜晚沙田踩單車得兩三個人
而家晚晚都十幾廿條友係孖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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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業績?
引用:
原帖由 fai84 於 13-10-2011 22:55 發表
請報警
有單車徑既地方唔行單車徑,去行馬路係犯法
d警察會好樂意(好落力)去跑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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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Hkpolice-Psu 於 13-10-2011 13:47 發表


但係好多時有好多人都貪方便有單車徑唔踩走去踩馬路

好似由屯門開始入元朗方向既青山公路南地段開始...果度有晒單車徑啦, 但係有D/班PK仲要出晒尼馬路踩, 大佬果度行70架
真係阻住地球轉!
果段踩馬路係違法..

不過係果面踩過單車既應該都知果段單車徑..

路面爛..多行人..多盲位(輕鐵月台擋住睇唔到行人)..斷橛禾蟲..要過路軌



anyway..我踩果段都係踩單車徑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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