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部士官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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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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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老虎仔? 於 15/5/2012 09:15 AM 發表 打中背部真係咁大問題咩? 有千千萬萬個原因可以解得通。 唯一一個事實係:「 刀手殺人, 警察開槍阻止, 刀手中槍, 其他刀手逃離, 警察成功制止刀手殺人, 刀手死去並非警察開槍目的。」 唔通咁做, 警察都有錯? 點解 ...
中尉
MiNg
准將
原帖由 tango10 於 15-5-2012 12:00 發表 真是好難講! 今次一槍就攞咗命. 上一次好似有單案個事主要自殺但變成襲警, 中咗幾槍都唔死得!
少將
國務卿(鐵腳H)
總版主
BAN屎豪
原帖由 ?老虎仔? 於 15-5-2012 09:15 發表 打中背部真係咁大問題咩?有千千萬萬個原因可以解得通。唯一一個事實係:「 刀手殺人, 警察開槍阻止, 刀手中槍, 其他刀手逃離, 警察成功制止刀手殺人, 刀手死去並非警察開槍目的。」唔通咁做, 警察都有錯? 點解 ...
高級姑爺仔
陳小強
中校
原帖由 Chris_817 於 14-5-2012 13:06 發表 開槍又話亂殺人,唔開槍時又話你唔救人架啦... 今時今日你做乜都有人講,就算合法,跟住咪又有人出來質疑法律囉... 「言論自由」係好多人既搵食空間嘛
原帖由 Hkpolice-Psu 於 16-5-2012 07:18 發表 其實打背部渣正應該有問題 如果當時個犯係逃走緊並無襲擊任何人意圖? 當然如果是實上刀手係因正襲擊任何人而被擊斃係合情合理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