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大陸轟6突防列根號航母

取消高亮
又開始有濃味了.

TOP

自栅

[ 本帖最後由 火鳳舞 於 29-6-2023 05:29 編輯 ]
本帖最近評分記錄
  • jacko 犯規 +1 28-6-2023 21:03

TOP

就大陸進出口數據比較,師兄可以見到一些端倪。

http://data.mofcom.gov.cn/hwmy/imexCountry.shtml
引用:
原帖由 kornhill401 於 28-6-2023 17:56 發表
又開始有濃味了.
究竟世界上還有神嗎?

TOP

證據?
「傳聞證供」(hearsay)不能呈堂。
而現在你正在指控我的有文字記錄卻可以。
你現在正指控我一些罪狀,甚至話「雖然你係出便街同人嘈多次以此自稱兇人」云云。
你想上Court打誹謗係咪?
我成全你。

根據香港法律
第21章 《誹謗條例》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21!zh-Hant-HK

我有理由相信你以「文字記錄」方式,對本人進行「誹謗」(Defamation)。
而且留下文字記錄可作呈堂之用。
引用:
原帖由 火鳳舞 於 28-6-2023 17:59 發表

呢個係你既職業黎,唔係人身攻擊!你要接受佢
呢個係我對呢行從業員既專稱,明無?
如果我話你係黑社會分子,咁就可叫人身攻擊勒!
雖然你係出便街同人嘈多次以此自稱兇人,
但算喇!你未咁兇過我,
但以後唔 ...
[ 本帖最後由 48191 於 28-6-2023 18:22 編輯 ]

附件

IMG_7838.png (172.16 KB)

28-6-2023 18:12

IMG_7838.png

究竟世界上還有神嗎?

TOP

引用:
原帖由 48191 於 28-6-2023 18:03 發表
證據?
你D仇家貼埋相放上油管我咁岩睇過

TOP

而家係針對緊你剛剛寫的文字呀,先生。
你而家就真係犯法嘞。
引用:
原帖由 火鳳舞 於 28-6-2023 18:07 發表

你D仇家貼埋相放上油管我咁岩睇過
究竟世界上還有神嗎?

TOP

引用:
原帖由 48191 於 28-6-2023 18:13 發表
而家係針對緊你剛剛寫的文字呀,先生。
你而家就真係犯法嘞。
喜歡的可報警

TOP

你話㗎咋,我冇迫你講呢句㗎。
引用:
原帖由 火鳳舞 於 28-6-2023 18:15 發表

喜歡的可報警
究竟世界上還有神嗎?

TOP

引用:
原帖由 火鳳舞 於 28-6-2023 17:37 發表
小弟經常上落中港,人民的確過得幸福快樂,我好耐無見過路宿者咯!

相反偉大既美國遍地乞衣,通街路宿者,又多賊搶野,經濟真係好到一個點呀!!!
做人是哭是笑都要向前行,我遊戲派系有個幾985都話內卷得好辛苦。

TOP

什麼是「985」?
要知道內部行情,就一定要問內部的人。
引用:
原帖由 reniless 於 28-6-2023 18:17 發表



做人是哭是笑都要向前行,我遊戲派系有個幾985都話內卷得好辛苦。
[ 本帖最後由 48191 於 28-6-2023 18:27 編輯 ]
究竟世界上還有神嗎?

TOP

Yes!
引用:
原帖由 暈又暈 於 28-6-2023 12:21 發表
陷阱注意,陷阱注意
之前已經有個樓被扭曲成某些A/C的獵場和行刑場
踩左落去就只有自己一肚氣
呢個局暫時冇解,先自保

附件

IMG_7839.jpeg (25.09 KB)

28-6-2023 18:23

IMG_7839.jpeg

究竟世界上還有神嗎?

TOP

我非常唔希望將私人恩怨放上0㴝,亦唔希望討論間未經同意揭人工作性質,而且,有人仕提出報警處理,我非常關注,如果警方有需要,本論壇會提供相關證據(例如IP), 請各位留意言詞

我現時刪左一個回帖及編輯左一個引用,保障會員工作性質不被披露,
另火鳳舞+犯規一次

[ 本帖最後由 jacko 於 28-6-2023 21:11 編輯 ]
別人笑我太瘋癲 我笑他人看不穿

TOP

如果再繼續咁樣落去,我會鎖post
別人笑我太瘋癲 我笑他人看不穿

TOP

如果可以查到當日的IFF資料呢?
我個人並不相信軍用飛行器(除無人機外),機師會貿貿然關閉IFF。而且就算係演習,或真正戰爭中,都從來未聽過機師會關閉IFF。
引用:
原帖由 stevechau 於 27-6-2023 10:00 發表
其實成件事似係流流地, 要低空突破架機入發射範圍, 用咁大架轟炸機都幾無謂, 以前轟6仲係圖-16果陣(60年前)已經咁樣低空炒過一架~
當時美軍航母都有好似都有做過類似緊急機動既動作, 不過只係為左想幫對方收屍..... ...
究竟世界上還有神嗎?

TOP

重有一條刑事法你同你所謂「油管」頻道的擁有者,亦同時涉嫌干犯《2021年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起底」罪行。

https://cyberdefender.hk/doxxing/

法律條文亦非常清晰:

第一級罪行 - 循簡易程序審訊
披露者在未獲資料當事人的相關同意下披露他的個人資料,而披露者有意圖或罔顧是否會導致該當事人或其任何家人蒙受任何指明傷害(見下文),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萬元及監禁2年。

而閣下因涉嫌同時干犯兩項刑事罪行,故我會先處理你的問題。

至於「油管」那一邊,我之後會再處理。



至於為什麼我會選擇今時今日才處理「油管」,甚至係其他社交平台的貼文。
原因在於當時未夠廣傳,所以未必可以將干犯者一網打盡。

今日終於可以收網了。就由你開始。

Ps. 用政府資源去查你們的IP並不是什麼難事,你要玩?
48小時內就非常之足夠了。

假如只要閣下和你們的好朋友們一經定罪,我就可以循民事訴訟方向向閣下及你的愉快同伴們索償。
既然無本生利,我並不介意走呢一步。
引用:
原帖由 火鳳舞 於 28-6-2023 18:07 發表

你D仇家貼埋相放上油管我咁岩睇過
[ 本帖最後由 48191 於 29-6-2023 00:19 編輯 ]
究竟世界上還有神嗎?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