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特首承諾深入了解警察濫權

咁係唔係好似人地話"有別具用心既人想利用傳言唱衰香港"?

但呢d新聞係在明報登出既!
井底之蛙, 啋你都傻!

TOP

引用:
原帖由 jwlchan 於 18-7-2008 23:44 發表
咁係唔係好似人地話"有別具用心既人想利用傳言唱衰香港"?

但呢d新聞係在明報登出既!
老實講, 明報D新聞都愈黎愈誇張失實......
地獄裡最熾熱的地方,是留給那些在出現重大道德危機時,仍要保持中立的人。
-但丁

TOP

引用:
原帖由 HunterX 於 18-7-2008 16:37 發表


老實講, 明報D新聞都愈黎愈誇張失實......
敢請問師兄呢段新聞你又點睇? 有冇誇張失實?
井底之蛙, 啋你都傻!

TOP

引用:
原帖由 jwlchan 於 19-7-2008 00:43 發表


敢請問師兄呢段新聞你又點睇? 有冇誇張失實?
呢單, 睇怕都無可以作大既地方...
可以話如實報導...
地獄裡最熾熱的地方,是留給那些在出現重大道德危機時,仍要保持中立的人。
-但丁

TOP

咩政治理由、政治打手既話題 得個拗字亦都無謂討論。
警察工作係執行法律,維持治安,
我剩係想講,你無犯法的話,邊個拉得你返差館?

因為違法而被捕、及後再受檢控,
根本就係天經地義既事情。

x x x

作為執法人員,我地唔期望,亦都唔須要你會尊重我地本人,
但你必須尊重執法者既身份同職權。

你可能鍾意係自嘲既同時,某個唔識你既人走埋黎侮辱埋你一份,
但唔代表我地都鍾意係自嘲果陣,比你行埋黎叫我一聲「差佬」。

突然間諗起今朝睇Robocop 3既一句:「My friends call me Murphy, and you call me Robocop.」
同你非親非故,我做咩要忍受你既侮辱?

x x x

對窮人對有錢人做野根本就唔會有分別,
分別係在於對手咩態度遮。

對手好聲好氣既,邊個咁無聊會大聲鬧佢?
對手野蠻無理既,自然唔可以期待有人對佢好聲好氣。

呢點同你銀包有無錢無關,
而係同你個人有無修養有關。

你有錢請得起清洪既,咁咪有個專業人士同你鑽法律罅囉,
法律既野,識利用就無問題架啦,唔係律師邊會收得你咁貴?

無錢請清洪既,法援或者duty lawyer都幫到你架。
一樣有人靠法援同當值律師脫罪。

更甚者,自辯脫罪亦大有人在。

無論你有錢無錢,我地都係一樣咁執行職務

x x x

依家香港可能通脹高D,人工低D,
但仍然係一個可以安居樂業既地方,
更唔係咩戰亂之區。
用「公民抗命」黎做蓄意違法既理據係唔合理既。
覺得法例有問題,司法覆核囉,無錢?法援囉,連八九十歲唔識字既阿婆都識,
作為社會精英既呢班「保育人士」,唔會連呢樣都比唔上一個阿婆呀?

x x x

我反而想問一句,
按照法定權力,一視同人咁去做野, 點解會係濫權呢?

每一個被捕人由外面帶到返差館,
為左保障佢本人、 警察、 同埋將會同佢放係同一個羈留室入面既疑犯 既安全,
係絕對有必要對被捕人進行徹底同完整既搜身。
呢個係行之有年,兼且行之有效既做法。

每一個被捕人,
無論佢犯咩事,
每一次係搜身後離開羈留室範圍,
只要佢曾經有機會同外界接觸, 有機會取得唔應該帶入羈留室既物件,
就應該重新進行一次搜查。

除衫搜身真係咁好玩,咁享受咩?
有無試過係夏天,有個兩三星期無沖涼,頭髮起晒膠既人,
係你面前除衫除鞋除底褲比你搜呀?

真係咁好玩的話,你幫我search埋佢丫?

x x x

唔好話咩保育人士就唔會有咩威脅,
所以唔應該咁徹底同全面咁搜查。
老實講, 佢地私底下做過D咩 / 會做D咩, 除左個天同佢自己本人以外, 又有邊個會知?
邊個敢保證佢地唔會對其他人構成危險?

有心既,唔用大聲公都可以叫到你耳鳴耳痛,
大家記唔記得果位同長毛一齊示威,用大聲公係個警察耳邊喪叫既社工?
人地係社工喇,仲唔係低風險人物?

單案最後上訴完,都係維持有罪既判決。
由此可見,根本上係無咩低風險 / 輕微罪行就「不傷人畜」,應該放軟手腳處理既道理。

x x x

假設某位因輕微罪行 (就當無帶身份證出街呢) 而被捕帶返警署既被捕人,
係返到警署後,就因為佢犯左輕微罪行, 而且無前科,
於是只作依家大家所希望既輕拍褲袋式既簡單搜身(甚至係唔搜喇,好未?),
跟住就放入羈留室等佢屋企人送身份證黎。

點知係羈留室內呢位仁兄同另外兩位被捕人發生爭執不敵,
(well, 每個羈留室都係放一個或三個及以上既犯人, 唔會放兩個既)
平靜後趁另外兩人唔為意,同埋係例行巡查羈留室既警察剛剛巡視完之後,
除低條褲,係春袋底拎左把最細既十字刀出黎,
仲趁果兩個犯人訓著左果陣, 用刀插佢地兩個條頸,活活咁殺死左同倉既兩個犯人...

到時,係咪警方就可以用 「因為佢只係犯左輕微罪行, 而且無前科」
黎為呢個失誤而開脫, 兼且唔須要負任何責任?!

x x x

企係道德高地對別人指手劃腳永遠係容易既,
但唔該係批評之前,
好好咁諗下現實既問題。

一次無事, 兩次無事, 甚至一百次一千次無事都好, 出事既永遠係第一千零一次。
唔通真係要有人因為呢D唔成理由既理由而死, 先會令人清醒咁考慮下現實情況?

係咪要全港警察唔止灰心,而係死心,
巡邏唔再盤查,唔再執法,剩係帶個軀殼返工,由得社會大亂大家先會覺得開心?

x x x

最後,我想問下,
有無人記得「聞說證供 (Hear-say)」係唔可以出庭作為證據既,

如果記得的話,
又點解大家每日都拎住「東太蘋」唔知係邊「引述」返黎既消息,
每日咁係到圍攻警方呢?

又有邊個人真正企出黎投訴過被捕期間被逼鴨仔跳?
又有邊個人真正企出黎投訴過係被捕期間被警方粗魯無禮對待?

唔信投訴科既,咪去搵廉署囉,議員呢? 再唔係直接去同警察部索償。
最緊要真有其人,同真有其事。
法庭最公正喇,一於放上法庭審清楚!

無證無據又無膽的話,唔好剩係坐係到吠,依家根本就係「一犬吠影,百犬吠聲。」

真有其事的話,我相信每一個警務人員都希望害群之馬被楸出。
但原來係純屬虛構的話,就唔該唔好再唯恐天下不亂喇。

x x x

又,可能真係有人唔信春袋底放到最細既十字刀,
但我可以話你知,我曾經學過,係唔除衫既情況下,
可以係身上收藏最少十樣違法物品,
十字刀都係小事,槍都收得埋,仲要你即使學過,都未必搵得到。
都係果句啦,信不信由你。

x x x

以上謹代表本人發言。

TOP

引用:
原帖由 gd1893 於 18-7-2008 20:06 發表
咩政治理由、政治打手既話題 得個拗字亦都無謂討論。
警察工作係執行法律,維持治安,
我剩係想講,你無犯法的話,邊個拉得你返差館?

因為違法而被捕、及後再受檢控,
根本就係天經地義既事情。

x x x

...
師兄, 小弟真係唔知任何人在香港被拘捕都要除清光搜身, 因未被人拉過, 更未知連春袋底都要睇有冇十字刀!

當兵時學過Body Search, 更見過在頭髮, 身體各處藏槍, 但春袋藏刀, 真係大開眼介!, 好嘢, 咁通後庭後再睇個口有冇刀片一定係例牌, 咁而家香港警察拘留所一定係最安全既地方.......其實, 据小弟所知, 警察都有用警槍非法殺人, 犯法, 咁點觧而家都每人重有把鎗既?

似乎除清光搜身理由好唔成立咁!

[ 本帖最後由 jwlchan 於 18-7-2008 20:58 編輯 ]
井底之蛙, 啋你都傻!

TOP

[quote]原帖由 jwlchan 於 19-7-2008 04:48 發表


師兄, 小弟真係唔知任何人在香港被拘捕都要除清光搜身, 因未被人拉過, 更未知連春袋底都要睇有冇十字刀!

當兵時學過Body Search, 更見過在頭髮, 身體各處藏槍, 但春袋藏刀, 真係大開眼介!, 好

TOP

引用:
原帖由 gtoray 於 18-7-2008 21:29 發表


d 犯後門藏刀/毒都有啦
呢個做法係比較徹底ge搜身
唔知係當值 do 要咁做定咩

而家個問題係佢地認為所犯輕微, 跟本無必要咁 search
大佬G, 而家係香港有d差人講Check 春袋藏刀, 因為有咁既可能! 無論犯案大小, 冇身份証被拉都一樣! 唔Check 過就唔知!
後門藏毒我都見過, 陰道藏刀片我亦睇過, 唔知係唔係就咁每個女犯人都要咁check ? 呢d唔通真係現代香港有d差人文化? 大開眼介!   

咁有d不良差人用警槍犯過案, 打死過良民, 咁每個香港差人都唔準領槍?

p.s.
我係香港人, 亦係中國人, 無論居在何方, 領乜Passport!  如果香港家鄉有咁錯既事, 我一定要講!

除非有特殊訓練, 春袋藏刀? 我就唔信, 玩嘢就點講都得,  一句香港差人工作好幸苦, 又好危險咁就做乜都得? 咁花咁多錢training 你地當差做乜? 乜野叫專業?

如我所講, 唔通有可能陰道藏刀片, 咁香港差人就可以check每個女犯人陰道? 呢d咁既論點, 除咗而家既有d香港差人講既, 我就真未聽過又見過!  

笑話!

[ 本帖最後由 jwlchan 於 19-7-2008 01:05 編輯 ]
井底之蛙, 啋你都傻!

TOP

陳兄對警隊既歧見, 似乎唔係第一日既事喇,
亦都唔係第一次見前輩你帶住有色眼鏡去睇香港警察.

如果你要帶住有色眼鏡,有既定立場咁去睇警察做每一件事的話,
老實講, 就算我地派犯人餐俾被羈留人士咁簡單同基本既工作,
你都一樣可以從我地既工作入面認為我地懷有惡意. 既然如此, 仲有咩可以同你討論呢?

x x x

至於香港警署內既羈留室係咪全世界最安全既地方, 老實講, 我唔敢咁講.
但我相信, 一定會比MPSC轄下既軍監入面, 羈留人士既安全同尊嚴更受到保障.

不過要補充既係, 警署羈留室同MPSC既軍監性質唔同, 使用者亦有別, 其實唔應該拎黎做直接比較既.

x x x

> 除非有特殊訓練, 春袋藏刀? 我就唔信, 玩

TOP

引用:
原帖由 gd1893 於 19-7-2008 01:29 發表
陳兄對警隊既歧見, 似乎唔係第一日既事喇,
亦都唔係第一次見前輩你帶住有色眼鏡去睇香港警察.

如果你要帶住有色眼鏡,有既定立場咁去睇警察做每一件事的話,
老實講, 就算我地派犯人餐俾被羈留人士咁簡單同基本既 ...
唉! 師兄, 我識好多你地d伙記, 亦好多同我好老友, 我當兵時亦有幸參與香港警隊訓練, 去PTS/PTS演講都有幾次.
我只係真言d, 聽不入耳就算, 我都無謂再多講.
但要講, 我對香港警隊冇偏見, 只係對小部份差人以為自己有特權不能同意.

我都冇當兵成15年, 而且, 我對英國軍隊既嘢, 都有好多不平既事, 又點會利用英軍而比底香港警察!

師兄, 做人唔好太偏激!

點解我地又唔睇下特首遲下點講?
好叻, 我錯, 對唔住阿Sir!

[ 本帖最後由 jwlchan 於 19-7-2008 02:02 編輯 ]
井底之蛙, 啋你都傻!

TOP

又一单, 今次入啦

女警三度脫衣搜身 警監翻案裁不恰當
(明報)7月19日 星期六 05:10

【明報專訊】立法會    通過《投訴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條例草案》後,警監會昨日首次召開會議。警監會認為警方處理一宗襲擊案件時,女投訴人被帶離警署或離開法庭羈留室時,曾被3次脫衣搜身,有關警員的做法不恰當、不必要,推翻警察投訴課「無法證實」的裁決,改為投訴屬實,涉案女警可能面對紀律處分。

警方﹕已行新指引 涂謹申    斥濫權

助理警務處    長馬維騄在會議後的記者會上指出,警方由7月起已實行新的搜身指引,警務人員搜身前,須向被羈留者發出一份「羈留搜查表格」,讓對方明白享有權利,警員須向對方解釋搜查原因及範圍,被搜身者要簽收表格。

他說,警方搜身,為了確保被羈留者身上沒有違禁品及武器,慎防他們傷害自己、警員及醫務人員等,警方有責任保護他們的安全,否則亦會負上民事責任。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認為,事件反映警方的權威心態,認為被扣押者是帶罪之身,羈留時濫用權力,例如要求被羈留者脫去衣服「殭屍跳」。這種文化務必要糾正過來,但現時指引無助改善濫權情况。

涉及搜身被辱的投訴個案,投訴人為一宗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的疑犯,她被捕後,指控5名女警在其拘留期間,短時間內對她進行一共6次的脫衣搜身。她認為女警濫權,向警察投訴課投訴。

該6次搜身之中,其中3次發生於進入羈留室之前,其餘是投訴人在離開警署或羈留室之後。最初投訴課認為,涉案5名女警按序行事,認為投訴「無法證實」。

後來警監會審核案件,發現其中3次離開羈留室的搜身是不必要及不恰當的。原因是投訴人在進入羈留室之前,早被搜身,證實身上沒有違禁品,投訴人理應不能從羈留室帶走任何違禁品,加上警員做法沒按程序規定,故警監會決定將「無法證實」的裁決,改為「證明屬實」。

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鍾錦華則指出,曾有疑犯從羈留室內拆走設施,收起自用。警員有責任保障安全;他又指新指令要求同事為被羈留者簽表格,對前線警員造成工作壓力及困擾。

另外,警方昨在會議上同時公布今年上半年投訴數字,投訴警方的個案稍為上升,由去年首6個月的1259宗,上升6.4%,至今年同期的1339宗。警方投訴及內部調查科總警司范錫明說,投訴數字與過去幾年相若,無明顯上升趨勢。
井底之蛙, 啋你都傻!

TOP

脫衣搜身,有時真的有這個需要,我就覺得無可辨駁,
進入時一次,保障其他人安全,應該的,
走時一次,已防拿走公物,其實都已經過份,但都無話可說.
但係............點解要搜6次.
落雨不怕~落雪也不怕~就算寒冷大風雪落下~~~~

TOP

其實係我眼中....唔知點解....
警察一路以黎比我既感覺係

"為政府行事而光明正大既黑社會"

.....................

TOP

引用:
原帖由 gtoray 於 18-7-2008 21:00 發表


其實你如果了解香港ge情況
你可能會有不同睇法

唔好只係相信傳媒
尤其係 apple
有陣時真係頂"平果"唔順...
係...佢好多報道都係踢政府衰野...
好似為民申冤咁...

但係...佢講既野真係好偏激...
好多唔係如實報導...而係好似加左好多個人立場咁...

TOP

引用:
原帖由 jwlchan 於 19-7-2008 06:38 發表


大佬G, 而家係香港有d差人講Check 春袋藏刀, 因為有咁既可能! 無論犯案大小, 冇身份証被拉都一樣! 唔Check 過就唔知!
後門藏毒我都見過, 陰道藏刀片我亦睇過, 唔知係唔係就咁每個女犯人都要咁check ? 呢d唔通真 ...
大佬j
如果你係個 cell ge DO
你會劃一程序咁做定係個別考慮?
如果個 SUBJECT 入左倉出左事, 邊個揹?


你對香港政府有歧見!

點解個個上機都要做安檢呀?
唔通個個都係恐怖份子?
全世界都不知所謂!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