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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承諾深入了解警察濫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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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wlchan 於 21-7-2008 02:41 發表


多謝師兄對小弟意見既認同.

香港警察, 其實由開始時係一枝半軍事化既部隊, 以前請既巴藉警察, 全部都係軍人出身, 英藉既亦係一樣........殖民地時代, 呢d外藉差人, 欺压市民, 無事打三拳, 到6/70年代,  ...
你講的同意

但同等重要的是市民都要尊重執法者

我覺得而家香港社會少ge唔係人權(我覺得),係少左一種互相尊重ge氣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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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安師兄大佬, 多謝認同意見.

執法者有權在手, 但並非代表就得市民尊重,

相反地我相信公僕要專重市民, 咁市民就會對公僕多一d友善氣氛.

我認為公民無須尊重公務員, 因為, 公務員只係職業既一種.

我相信除咗香港市民要叫警察做阿Sir, 世界其他地方就冇叻, 反專, Police叫市民做Sir/Madam我就在外國聽得多.
井底之蛙, 啋你都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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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wlchan 於 21-7-2008 21:45 發表
里安師兄大佬, 多謝認同意見.

執法者有權在手, 但並非代表就得市民尊重,

相反地我相信公僕要專重市民, 咁市民就會對公僕多一d友善氣氛.

我認為公民無須尊重公務員, 因為, 公務員只係職業既一種.

我相信 ...
唔好大佬...........細佬細你好多..........

我只係覺得人同人之間需要尊重,唔關職業事.......唔通因為個人打工就唔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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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里安 於 21-7-2008 13:55 發表

唔好大佬...........細佬細你好多..........

我只係覺得人同人之間需要尊重,唔關職業事.......唔通因為個人打工就唔洗尊重?
唔係話因為個人打工就唔洗尊重, 而係話作為公務員要對市民好d, 對唔住, 我在香港見過好多差人辦事時高高在上既樣子, 唔叫佢做阿Sir就好似話唔尊重佢, 咁我當然佢地冇咁客氣.
正如我上文講, 市民叫差人做阿Sir, 除香港外, 可能只有偉大祖國既深圳至有!
井底之蛙, 啋你都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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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jwlchan 於 21-7-2008 22:40 發表


唔係話因為個人打工就唔洗尊重, 而係話作為公務員要對市民好d, 對唔住, 我在香港見過好多差人辦事時高高在上既樣子, 唔叫佢做阿Sir就好似話唔尊重佢, 咁我當然佢地冇咁客氣.
正如我上文講, 市民叫差人做阿Sir,  ...
都對唔住, 我見過差人辦事時高高在上既樣子

亦都見過好多差人辦事時有禮貌的樣子

阿sir阿sir........我又覺得呢個係稱呼黎姐......叫開咪咁叫囉

呢個已經係香港的norm黎啦....有時D人見到著制服的都叫聲呀sir啦(係未見過有人叫看更做阿s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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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里安 於 21-7-2008 15:59 發表

都對唔住, 我見過差人辦事時高高在上既樣子

亦都見過好多差人辦事時有禮貌的樣子

阿sir阿sir........我又覺得呢個係稱呼黎姐......叫開咪咁叫囉

呢個已經係香港的norm黎啦....有時D人見到著制服的都叫聲呀 ...
係, 叫著制服既做Sir 我係香港見好多, 我都比人叫唔少, 但我時常同人講我唔係阿Sir, 在軍隊你地一定要叫我做Staff, 如果在公事上你唔尊重我一定charge你, 軍隊好多Staff Sargent 好鍾意一地sir佢, 我就反面. 因我以前最後6年做training, 所以佢地改口叫我做老師, 俾佢地吹漲!

朋友既就叫我名, Sir我既就唔係朋友, 叫我做阿Sir, 我當佢地侮裒我.....
所以, 我走左十幾年, 而家在香港都重有班老友, 好多重係你地d伙記, 而家個個都好惦, 重做到有頭有面.....但佢地似乎都同意我講既意見.

所以, 自已鐘意點睇, 點做係自我修為.

純係討論, 希望冇得罪任何人, 師兄您都有海量, 同我呢個廢人講咁耐, 好嘢
井底之蛙, 啋你都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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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該, 我係最初果個回覆入面既係例子, 唔好將佢無限上綱上線, 唔該晒.

無人可以肯定唔會發生我提出既假設,
而個假設既情況(因為無帶身份證而羈留係倉, 再同人因小故爭執, 及後殺人)
雖然唔合理, 但又邊個規定生活上既野一定係合理呢?

今日報紙先有賣 (無記錯又係東方, 陳兄可能都有睇到)
"難忍鼻鼾魯婦殺熟睡夫"
兩公婆住埋十二年, 都可以因為鼻鼾而出人命,
係臭格聚埋嘈交而郁手殺人, 相比之下又有幾荒謬?

x x x

至於濫權, 出入羈留室就要搜身, 天經地義.
當然, 我同意無須每一次都除晒所有衫, 而事實上報紙寫果6次脫衣搜身,
被認為不恰當既只有離開羈留室果3次.
值得留意既係, 返回羈留室果3次脫衣搜身係合法, 合理 且並無過失既.

而事實上, 離開羈留室前進行搜身亦非毫無理由,或以脫衣搜身作為懲罰.
而該報導亦提及:
"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鍾錦華則指出,曾有疑犯從羈留室內拆走設施,收起自用。警員有責任保障安全"

x x x

如果要同尊貴既涂謹申議員或一樣,
係有既定立場帶上有色眼鏡既情況下去檢視警隊既每一項工作, 每一個決定的話,
你係絕對可以指責警察所有既工作都係in bad faith, 每件事都係損害既市民既權利既.

呢個世界剩係涂議員等先係正義既,
即使佢虛報資料欺騙公帑作為租金, 向佢自己租自己名下既物業黎做辦事處一樣.
都係in good faith, 為左香港好既遮.

x x x

By the way, 其實真係唔須要尊重公務員或者執法人員本人, 大家平等嘛.
但必須要尊重公務員 / 執法人員係執行職務時所代表住既法律及其賦與既權力.

我相信陳兄都明白, 當年你既下屬唔一定要尊重你,
但佢地一定會尊重軍法, 以及你行駛軍法時所代表既權力, 對嗎?  





[quote]原帖由 jwlchan 於 21-7-2008 04:37 發表


請問大佬g, 其實呢单係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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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gd1893 於 21-7-2008 19:11 發表
唔該, 我係最初果個回覆入面既係例子, 唔好將佢無限上綱上線, 唔該晒.

無人可以肯定唔會發生我提出既假設,
而個假設既情況(因為無帶身份證而羈留係倉, 再同人因小故爭執, 及後殺人)
雖然唔合理, 但又邊個規定生 ...
, Sir我唔對,得罪晒阿Sir, 你講既完全有道理, 以後阿Sir你拉人一定要剝光豬,查佢春袋,

涂謹申議? 佢係乜水? 我真係唔識…….
公務員 / 執法人員係執行職務時所代表住既法律及其賦與既權力.係當有須要執行法律時先係代表其賦與既權力, 而唔係著住制服就代表任何人見到你就要拜你,因你代表法律…..
都係唔好講咁, 唔係返到香港被阿Sir拉我,又剝光豬又俾你查春袋, 幾+歲人真俾人笑死.
對唔住阿Sir, 我錯,你代表法律及權力, 我一定要尊重阿Sir!

我就只想睇下特首點講, 最怕連特首都比差人拉就慘叻!

[ 本帖最後由 jwlchan 於 21-7-2008 21:33 編輯 ]
井底之蛙, 啋你都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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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原帖由 jwlchan 於 21-7-2008 21:45 發表
我相信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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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gtoray 於 22-7-2008 00:37 發表


你會唔會響外國聽到市民要叫警察做長官?
會唔會聽到Police叫市民做先生/女仕 ?

另外, 世界其他地方就冇咁叻,係香港市民會x警察老母
大佬G, 我唔係鬧交, 纯作討論, 以英國, 美國為例, 警察叫市民做Sir/Madam, 市民叫警察做Officer,

市民x警察老母, 一定arrest.....
唔好講警察, x任何任都告得, .....
井底之蛙, 啋你都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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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原帖由 jwlchan 於 22-7-2008 08:44 發表


大佬G, 我唔係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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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gtoray 於 22-7-2008 00:52 發表


咁咪係lor
香港人唔會叫警察做Officer ga ma, 呀sir/蛇, 差佬只係香港ge一個通俗用語
市民x警察老母, 係響英國, 美國先拉得

j大大, 我回你ge文都係言之有物, 何來鬧交呢?
一事還一事, 討論歸討論
X人香港應該都拉得, 但一定唔使查春袋.....但可能個袋都冇咗
井底之蛙, 啋你都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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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原帖由 jwlchan 於 22-7-2008 09:15 發表


X人香港應該都拉得, 但一定唔使查春袋.....但可能個袋都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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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人係人身攻擊, 拉硬, 在英國拉完通常警告了事!

我成幾十歲人, 江湖行都有幾年, 查春袋真係未聽過, 用作藏刀更新奇

大佬G, 唔好作大我, 大大我, 我受唔起架!

我都知鸭仔跳係乜, 但冇帶身份証唔使咁都得! 阿Sir放過我啦!

[ 本帖最後由 jwlchan 於 22-7-2008 01:40 編輯 ]
井底之蛙, 啋你都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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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原帖由 jwlchan 於 22-7-2008 09:37 發表
X人係人身攻擊, 拉硬, 在英國拉完通常警告了事!

我成幾十歲人, 江湖行都有幾年, 查春袋真係未聽過, 用作藏刀更新奇

大佬G, 唔好作大我, 大大我, 我受唔起架!

我都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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